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州人民政府、州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领导下对全州住房公积金进行统一管理。按照“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负责全州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核算和编制使用计划等管理工作。
2.单位建立住房公积金的简单程序有哪些
①单位到就近的全州各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业务窗口申请登记;
②开设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③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3.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目前,我州住房公积金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为5-12%,单位和职工个人的缴存比例须一致。
4.住房公积金归集年度如何确定?
住房公积金归集年度是指自每年的7月1日至下一年的6月30日。
5.单位如何给职工开设公积金账户
线下:①单位到全州各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业务窗口领取或进入官网下载《黔西南州建立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②单位按照《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缴存、提取业务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确定本单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范围,工资基数及汇缴金额,按填表要求认真填写;③单位将填妥的《黔西南州建立住房公积金申请表》《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加盖公章后,送全州各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业务窗口为职工开设公积金账户即完成。
6.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单位职工月工资总额的构成按1990年国家统计局1号令规定执行,职工工资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7.如何确定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缴存额必须一致。
8.单位或个人如何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托收业务?
①单位或个人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委托代扣协议。
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委托代扣协议内容,办理委托代收扣款。
9.职工个人账户有哪些基本信息?
职工个人账户基本信息有:姓名、单位名称、单位账号、个人账号、汇缴状态、证件号码、性别、手机号码、开户日期、缴至年月、账户余额、基数、比例、支取情况等。
10.什么叫住房公积金的汇缴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称为公积金的汇缴。汇缴要求如下:①由单位按月汇缴。②在发放工资之日起5日内办理汇缴手续。
11.单位如何进行住房公积金的首次汇缴
单位核对无误的基本情况明细表,所列金额作为缴存额进行住房公积金的首次缴存,将确定的金额定期按月从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的银行账户汇入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账户。
12.单位如何进行住房公积金的首次汇缴后按月的汇缴
若单位当月汇缴住房公积金人员和金额与上月没有发生变动,只须按上月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人数及汇缴额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汇缴。若单位当月缴交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和金额与上月发生变动时,应作变更后进行汇缴。
13.什么叫住房公积金的补缴
单位职工在住房公积金汇缴后,因故未缴存或少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进行补缴。
14.单位职工在哪些情况下应进行住房公积金的补缴
若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进行住房公积金的补缴。
①新增加职工或调入职工未按时缴交住房公积金。
②单位职工因故漏缴、逾期缴存、缓缴住房公积金。
③职工工资增加或缴存比例上调未按时缴交住房公积金。
单位未按时按月汇缴住房公积金的,不在此列。
15.单位如何为职工进行住房公积金的补缴
单位填写《住房公积金补交清册》并据此将确定补缴金额汇入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账户。
16.什么是公积金账户封存?
因职工与单位中断工资关系等原因,职工个人账户变更为暂停缴存状态。
17.什么是公积金账户启封?
封存的职工个人账户恢复为缴存状态。
18.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转移?
由于单位调整或职工个人工作调动等原因,职工个人账户及其住房公积金由原单位管理户转入新单位管理户。
19.什么是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
职工个人账户及其住房公积金在不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的单位之间的转移。
20.单位录用职工的,应何时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就近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21.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应何时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至单位汇缴公积金前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
22.职工工资调整后,应如何汇缴住房公积金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只能一年核定一次,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缴存单位应在每年的7月1日前作好职工新一年度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的核定工作,在核定后的汇缴月份内,职工个人当年(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增加(减少)工资不得调增(调减)汇缴基数。
23.单位应如何进行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的调整
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年度缴存上下限后一个月内通过网厅下载填写《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基数、比例调整表》后,正确计算填列缴存基数、缴存额,并自行通过网厅批量或逐一对每位职工的缴存基数进行调整,再上传提交盖章后的《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基数、比例调整表》,通过网厅申请调整汇缴基数,公积金中心完成审批后,将调整后确定的应缴金额汇入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账户。
24.单位职工个人应如何进行住房公积金对账
单位应在每年住房公积金完成年度结息后(7月)1月内打印单位住房公积金明细进行对账,若单位有需要的可随时到全州各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业务窗口打印单位住房公积金明细进行对账。职工个人可随时到住房公积金业务窗口,或利用公积金自助查询机、网上业务大厅、手机公积金APP、支付宝“市民中心”等方式查询本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25.单位如何办理更名手续
单位因故更名时,必须填写《黔西南州公积金缴存单位信息变更表》加盖单位公章,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并作变更。
26.企业单位可否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企业单位严重亏损,无力缴存住房公积金,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通过,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批准后,可以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进行补缴。缓缴住房公积金的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一年。
27.什么是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按照规定把自己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取出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的行为。
28.住房公积金属个人所有,为什么提取还要申请和提供证明材料?
《住房公积金条例》规定:为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和专款专用,做好提取申请管理工作,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必须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和业务证明材料。
29.哪些情况下职工可以提取存储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①购买、建造、大修、经行业监管部门批复同意的老旧小区改造自住住房的;
②离休、退休的;
③出境定居的;
④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
⑤在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租住住房的;
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账户封存半年以上未在本州开立新账户的或工作调离本州的;
⑦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申请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依照本条第②、③、⑥、⑦项规定提取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存储余额的,同时注销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依照本条第(四)项规定职工在未还清商业银行购、建住房贷款的情况下,每年可按年还款本息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如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需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归还贷款的,贷款还款年限须满1年以上。
30.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要件?
3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要件?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职工,需提供借款合同(首次办理时提供)、贷款还款清单或还款凭证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32.职工偿还住房贷款,多久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每次能提取多少?
职工在未还清银行购、建房贷款的情况下,每年可在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内,提取归还当年应还商业银行购、建房贷款本息。
33.离、退休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要件?
单位为职工办理账户封存后,离、退休的职工,出具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本人《离休证》或《退休证》,未取得离退休证的出具离退休文件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凭身份证件办理,通过手机公积金APP、支付宝“市民中心”等线上服务的不需提交任何证明材料。
34调离我州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要件?
提供调离文件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35.出境定居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要件?
出境定居的职工,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境管理部门出具的出国定居证明。
36.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要件?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出具当地公安、法院、司法、医院、殡葬管理部门提供的死亡证明;属于亡者的法定继承人的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的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或法院判决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37.租住、租赁住房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要件?
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证明。
38.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哪些要件?
职工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满6个月未就业的,需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进行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通过手机公积金APP、支付宝“市民中心”等线上自助申请办理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
39.职工能否提取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其配偶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在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除出具以上提取类别的对应证明外,还应提交结婚证,其他情况下不予提取职工配偶住房公积金。
40.职工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具体手续怎么办
职工个人支取住房公积金的办理程序和手续如下:
①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根据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提供提取类别对应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审核原件;
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职工核对提取凭证确定无误签字认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通过;
③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划款。
41.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时限?
42.什么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申请的个人住房贷款。
43.申请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①申请时已按规定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②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④有所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价值20%以上的付款凭证
⑤有管理部和受委托银行认可的房产进行抵押;
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
注:符合以上条件,但第三套住房不能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44.什么是“商转公”贷款?
“商转公”贷款指职工已办理了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符合黔西南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将住房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45.个人缴存者贷后注意事项是什么?
个人缴存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后,须履行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连续停缴住房公积金3个月(含3个月)以上或不按时归还贷款本息超过90天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权终止住房公积金贷款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借款人违约信息作为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纳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
46.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是多少
职工住房抵押贷款的期限为: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加5年。
47.为什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必须要有担保?
贷款人发放贷款面临的主要风险是信用风险,即由于借款人不能如期偿还贷款本息,将给贷款人带来损失的可能性。担保是指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措施。具体到贷款担保,是指为保证贷款债务履行,提高贷款偿还的可能性,降低贷款资金损失的风险,由借款人或第三人对贷款本息的偿还提供人或物的保障的一种法律措施。当借款人违反借款合同或因财务状况恶化无法偿还贷款本息时,贷款人可以通过担保债权的实现来收回贷款本息。
48.要求贷款申请人提供贷款担保有什么积极作用?
②贷款担保的存在,使借款人在整个贷款期内一直有履行借款合同的压力,能够提示和督促借款人积极履行还款义务。
49.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担保方式?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担保可以采取抵押、质押和保证人担保三种方式。
50.什么是抵押担保?
抵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在不转移财产占有权的情况下,将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贷款人持有抵押财产的担保权益,当借款人不履行借款合同时,贷款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51.什么是保证担保?
保证是贷款担保的一种重要形式,是指保证人与贷款人约定,当借款人违约或无力归还贷款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连带责任的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52.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是多少
目前,住房公积金的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银发〔2022〕226号)文件规定:
①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调整为2.6%和3.1%。
②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为3.025%和3.575%。
③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受理尚未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2022年10月1日(含)后新受理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下调后的新利率执行。
④2022年10月1日前已经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按原利率执行至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起按新利率执行。
若利率有调整,以人民银行规定利率执行。
53.职工如何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①贷款本息采用按月等额本息法或按月等额本金法偿还。
②借款人应从发放贷款后次月起按时将还款资金足额存入个人还款账户,如当月未能及时还款,则次月存入的资金除含每月正常还款外,还应包括罚息部分。
③提前还款,按实际贷款余额计收利息。
54.什么是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同时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在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即借款人以所购本区域内自住住房(或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商业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55.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贷款年限为多少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贷款年限是:政策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一致、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年。
56.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贷款利率如何执行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贷款利率分别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利率执行。
57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下可以申请贷款吗?
58.单身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怎样提供婚姻状况证明?
59.什么是等额本息还款?它有什么特点?
等额本息还款,是指借款人每月应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之和相等,每月偿还本金先少后多,偿还利息先多后少。
其特点是:贷款期间还贷压力比较均衡,贷款前期月还款压力相对较小,比较适合还贷前期资金紧张的借款人。
60.什么是等额本金还款?它有什么特点?
61.夫妻双方以一方的名义取得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可以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不可以,借款人及配偶只能同时享受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如果配偶一方已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另一方不得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62.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要支付违约金吗?
目前,提前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需支付违约金,但需征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同意,并办理有关手续。
63.提前还贷后利息负担能减轻吗?
主办:册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册亨县者楼街道拥军路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