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自然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银保监会共同发布《关于协同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意见》。贵港房产网部分内容整理如下:
几个“今年年底前”
②今年年底前力争全国所有市县实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全覆盖,并加快推进线上线下集成统一的“一窗受理”平台。
③今年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⑤今年年底前,东部和中部省份的所有市县以及西部省份地级以上城市力争全部推出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
《意见》表示,有条件的地方,应当核发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证书证明;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要努力提供纸质证书证明邮寄、自助打印等服务,方便企业群众不见面办理。
各地要积极推广应用电子证照及电子材料,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与纸质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年底前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和具备条件的县市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也就是说,今后老百姓手中的“房本”或将被电子证书取代。
按照《不动产单元设定与代码编制规则》要求,在宗地、房地一体不动产单元新设或变更时,编制统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建立不动产单元表。不动产单元代码要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决定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抵押合同、完税凭证、登记簿册证等材料中予以记载,用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起不动产交易、税款征收、确权登记等各项业务,实现“一码关联”,确保业务环节前后衔接一致、真实准确,便利共享查询追溯。
《意见》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应认真履行法定的登记信息查询职责,方便企业和群众通过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防范交易风险,避免强制核验,与住房城乡建设、农业农村、公安、民政、财政、税务、市场监管、金融、审计、统计等部门加强登记有关信息互通共享,积极支撑房地产市场调控,为抵押贷款、积分落户、子女入学、市场主体注册、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强制执行等提供便利。
推进登记服务点向银行、法院、公证机构、乡镇和社区延伸,提供预约咨询、登记申请、信息查询等网络服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积极参与交易资金监管、登记代理等商业服务,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进驻不动产登记大厅开展服务。颁发电子证书证明、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地方,纸质证书可以不再附记抵押权信息、不再粘贴纸质附图。今年年底前,东部和中部省份的所有市县以及西部省份地级以上城市力争全部推出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