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服务为借款申请人提供了哪些便利和实惠?
答:1.“一站式”服务办理。二手房及一手现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无需通过第三方机构代为办理,可直接到担保中心的营业网点申请。
3.服务周全。经担保中心担保的公积金贷款案件,委托公证、抵押登记、房产证领取等手续均由担保中心负责办理。
答:不需要。
(四)还清或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退还担保服务费吗?
答:不可以。
(五)借款申请人是否需要亲自到房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答:担保中心在买卖双方办理房屋交易过户的同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对于交易过户与抵押登记不能同时办理的业务,按不同区域房管部门的具体规定执行。
(六)二手房新的产权人什么时候能领取房产证,需要产权人亲自到担保中心领取吗?
(七)担保中心不受理的公积金贷款担保有哪些?
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不受理在提交贷款担保申请时已经办理了房屋交易过户(包括提前递件、提前交税)手续的贷款担保申请,交易过户(交税)需在公积金中心贷款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
2.不受理“贷款担保年限+房屋楼龄”超过40年的贷款担保申请,楼龄认定以网签合同、产权证、评估报告及档案资料查询结果属长者为准。
3.不受理宅基地自建房屋、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砖木结构等不符合公积金中心贷款要求房屋的贷款担保申请,所购买的房屋结构必须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4.不受理共同产权人之间就同一房屋进行房屋部分买卖的贷款担保申请。
5.不受理个人住房贷款历史还款记录累计逾期达6期或6期以上的贷款担保申请。
6.不受理直系亲属之间房屋买卖的贷款担保申请。
7.不受理“一房两证”(相邻两套房屋的合并户型)的贷款担保申请。
8.其他不符合公积金中心或担保中心贷款担保申请条件的。
(八)担保中心担保的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哪些?如何办理?
答:担保中心目前开办的贷款担保业务有:
1.二手房及一手现房纯公积金贷款担保业务。借款人可以到担保中心的各营业网点直接申请。
2.二手房及一手现房组合贷款担保业务。借款人可以到有银行驻点的担保中心营业网点申请,或前往开展该业务的银行申请,组合贷款中的商业贷款利率及其他规定按贷款银行要求执行。
(九)借款人必须自己联系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吗?
答:借款人可以自己联系担保中心认可的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也可以在递交贷款申请资料时,委托经办的工作人员联系借款人指定的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评估。
(十)办理贷款申请手续必须买卖双方同时到场吗?
(十一)公积金贷款申请可以委托他人前来办理吗?
(十二)贷款审批通过前,能否先缴纳税费或办理过户递件手续?
答:不可以。按公积金中心贷款政策规定,贷款审批未通过前不得办理任何过户交易手续(包括提前缴税),提前过户缴税将会导致无法放款。
(十三)收到短信通知“您的贷款申请已审批通过,目前进入银行抵押环节”,是否可以前往担保中心签订借款合同?
答:贷款审批通过后,将进入合同制作和担保审批阶段,审批通过后担保中心将短信通知借款人前来签署借款合同。
(十四)办理交易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交易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产证、网签合同等其他资料。
详情请向房屋交易部门咨询,具体以房屋交易登记部门规定为准。
(十五)借款人交易过户(入押)后须将什么资料交回担保中心申请放款?
答:1.首期购房款收据、定金收据、转账或存现凭证(原件与复印件)
2.售房款发票(发票联,原件与复印件)
3.契税完税证(第二联,原件与2份复印件)
4.受理回执(原件)
5.房屋登记费收据、印花税收据、交易手续费收据(原件)(番禺区房屋提供)
(十六)经担保中心担保的公积金贷款,借款人可否自己到房管局领取新房产证?
答:不可以。新房产证须统一由担保中心领取。
(十七)交易过户完成后的新房产证什么时候能领取?
答:1.对交易过户与抵押登记同时办理的业务,从成功放款之日起,约15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房产证。
2.对交易过户与抵押登记分开办理的业务,从成功放款之日起,约20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房产证。
3.对交易过户与抵押登记分开办理的番禺、花都、南沙、增城、从化区业务,从成功放款之日起,约30-40个工作日后方可领取房产证。
(十八)借款人如何领取房产证?是否可以委托他人领取房产证?
(十九)借款人如发生还款逾期,如何办理?
答:在担保中心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申请逾期还款办理步骤如下:
1.借款人接到逾期短信通知后,及时补足还款账户的余额;
2.借款人(两个借款人的仅需其中一人)带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到担保中心业务办理窗口办理申请逾期还款手续。
(二十)借款人结清贷款后如何办理涂销抵押登记?
本服务指南仅供宣传之用,不构成贷款担保事项的任何约定或默认,具体政策规定,以公积金中心或担保中心的最新规定或解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