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炒房”扒皮链调查:大V洗脑,交钱入会,层层盘剥,钱房两空!
“人人皆可买房,直到财务自由”“30万两年就变200万”“某大学生在深圳半年买千万房产”……微博大V“深房理”所讲的诱人买房致富故事,让身在江苏的魏静(微博名“7蟹姐姐”)和身在河南的杨乔心动不已。
然而,等待魏静的却是各种套路的层层盘剥,连她刚买的价值728万元房产,也因资金链断裂而被法院查封;杨乔虽然及时醒悟并中止买房,但也损失了上万元。
怀着在深圳“炒房致富”的梦想,为何却一步步沦为各种套路的盘剥对象,最终落得钱房两空?这其中是否隐藏着不为人知的利益链?
1、“买了套房,最后被剥了一层皮”
而事实上,会员费、咨询费、手续费仅仅只是整个“炒房致富”链条中最小的诱饵。
魏静告诉记者,为了获取资格买到房,她接受了“深房理”助理提供的建议服务,包括落户、购房名额、选房、找小贷公司垫资等,其中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在中间商身上花钱,而且越往后“抽成”的中间商越多。
用魏静的话来说,“买到一套房,最后被剥了一层皮!”
但让魏静万万想不到的是,脱层皮还只是前奏,她价值728万元的房产,才买了不久就“被查封”,起因是她买房过程中因为各种中介费用中间人层层拨皮“被榨干了最后一滴血”。
一位主理过上述操作的微博大V向记者表示,上述三个步骤已经成为炒房圈里的“潜规则”。而所谓的“炒房实现财务自由”,实际上最终会使得炒房者人财两空、负债累累、档案存污。
而现实中,炒房者所遭遇的套路又何至于此。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从深圳当地几家中介公司了解到,一些地产微博大V和中介公司、小贷公司之间,已经形成了一个缜密的“贷款利益链条”:抵押——中介垫资——付全款借壳办理经营贷——还垫资——拿到房本还贷款——再拿新房本抵押……
首先,他会对炒房者的现有的资金状况进行全面调查了解,“深房理”专门为此开发了一套小程序,让会员们填写诸如资产、收入、资源等方面的情况。
随后,在一套行云流水的程序中,中间参与的各方都可以“雁过拔毛”,甚至还能因为合同的精心设计而免于责罚。这其中,只有购房者存在信誉、资金的各种潜在风险,最后走入死局。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多次尝试联系“深房理”,但截至发稿一直未有回复。不过“深房理”曾在5月26日发布长微博全盘否认“帮助外地人办理婚票”等事宜。
2、梦想炒房致富,却不料陷入各种套路
诱惑人心的,与其说是深圳的一套房,不如说是这套房背后的发财美梦。
身在河南的杨乔,最初丝毫没有在千里之外的深圳置业的想法。有一天无意进入了“深房理”的直播间后,杨乔便被“深圳房价7年翻番、30万两年就变200万”等说法,以及无数炒房成就“富翁”的案例所打动。
“‘合伙买房’,就是几个人合伙凑首付,找一个有购房资格的代持人,代持人可以不出资金,按5%来代持股份。以500万的房子为例,一共5人,凑齐150万首付,每人出30万就行了,就能拿下一套房子。剩下的钱,半年后可以去银行申请装修贷抵押贷、创业贷,然后以贷养贷,等房价涨。”杨乔说。
当时小渔(深房理助理)给她介绍了一家名为“深圳贷贷通”的信息咨询公司,为的是解决首付问题。
“最初跟我说到深圳办,可以低利率贷款。但结果是在平安银行办、用APP办,那我为何要大老远飞过来?”杨乔察觉出这其中的异样后来果断表示:要再考虑下,不贷款了。
而这个决定也让杨乔及时止损。“但什么都没得到,算上3000元微博会员费,3000元贷款中介费,1000元的社保手续费,以及已经交了的9个月社保费用,我前后已经付出了约1.6万元,还不包括到深圳所花的费用。”
杨乔告诉记者,那些真正做了“合伙借名买房”,或者通过“深房理”其他渠道买房人,花的钱何止5位数。
相比杨乔而言,魏静则是在“炒房致富”的美梦中越陷越深的人之一。
首先入会费就花了12780元,交了钱才有“深房理”的工作人员在线指导买房。
2019年10月,魏静第一次从苏州飞到了深圳。一开始想落户,但由于年龄大于45岁超过要求,只能通过和他人假结婚的方式获得购房资格。
魏静告诉记者,假结婚分为双签和单签,区别在于单签只去民政局签字领证,而双签还需要去银行签字(办理抵押贷款的时候),单签的价格为3万元,双签则要花5万元。
2020年3月,魏静定下了“深房理”推荐的前海时代的房子(购房的中介费通常为2%)。“当时我连房子还没看到就签订了购房合同,在签完合同的当天晚上,才看到买的房子。”
魏静说,这套房子总价728万元,原本她按计划筹措的200多万元是够三成首付款的,但十多天后,尹助理才告诉她,只能贷到六成,这意味着首付款一下要多付74万元,贷款额也瞬间就少贷了80万元。同时,还需要找机构垫资。
为此,魏静跟亲戚朋友借了一圈,勉强凑够四成首付,才在3月25日签了房屋买卖合同。
原以为已经达成所愿的魏静,却没有想到,她的“韭菜命运”才刚刚开始。
3、垫资贷款设套,炒房者沦为案上鱼肉
“房产抵押——中介垫资——付全款借壳办理经营贷——还垫资——拿到房本还贷款——再拿新房本抵押,这是深圳市场的常见操作。”深圳某小贷公司经理任涛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透露,这个过程中的每一环节都能赚钱,也是各种名目的贷款养肥了这个利益链条。
比如,首付钱不够,给杨乔推荐的是平安银行保单贷;买房款不够,给魏静推荐的贷贷通(中介公司)操作的经营贷,都是赚钱之处。
垫资环节的利息是按天来算,一般日息是千分之一(年化36.5%)。记者算了笔账,如果垫资500万元,日息千分之一,20天就要10万元。
等过了垫资环节之后,买房者去银行做抵押贷款,如果贷款500万元,中介要收0.5%~1.5%费用,即2.5万~7.5万元。
这一过程中,养活了各类金融贷款机构、中介平台、管家公司等。
以魏静的经历为例。2020年,经“深房理”助理介绍,魏静认识了“深房理”会员尹X荣,其在3月份给魏静做了整体“购房”规划,双方约定贷款服务费为最终贷款额的1%。
与尹X荣推荐的第一家贷款资金方见面后,4月7日,魏静被要求预付了25天的砍头息(即高利贷给借款人放贷时,先从本金里面扣除的利息)。
在签订经营贷之前,尹X荣又以银行觉得魏静年龄偏大以及结婚对象年龄过小为理由,需要再结婚一次,在重新办理假结婚期间,尹某收取了魏静2.3万元作为中介费。
其后,尹X荣以资质不好、无公司愿意垫资为由,让魏静换了另一家垫资公司,砍头息从15天6.54万元变成了25天10.9万元,年化利率高达36%。
十余天后(4月26日),因政策变化,魏静无法获得银行经营抵押贷款,尹X荣又推荐了富X小贷公司,月息1分2,但只能贷五九成(430万元)。
但当对方去魏静所购房屋里查看的过程中,让其租户签《放弃优先购买权承诺书》,实质是让租客承诺“已获悉房产将出售或拍卖给第三人,自愿立即解除《租赁合同》,并在一个月内搬离”。察觉不对的魏静未签署上述文件。过了两天经对方修改后,租户签了正常的承诺书。
“这一过程中,小贷公司和尹X荣频繁催促我垫资利息将到期、转贷差额缺口6万元等,让我尽快筹钱,砍头息也越交越多。”魏静告诉记者,直到4月30日,她还被要求筹款,那个时候感觉自己如同待宰的羔羊,只能任人摆布。
5月6日,富X小贷公司联系让打砍头息时魏静要求终止转贷,终止抵押登记。此时,魏静已经向第一家小贷公司支付了两笔共15万元左右的砍头息,年化利率高达36.5%。
5月11日,第一家小贷公司以要求魏静偿还本金436万元和剩余利息为由向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月12日,魏静查到自己的房产已于5月8日被深圳罗湖区人民法院查封。5月16日,魏静发现自己的银行账户也被冻结。
“这些操作,北上广都玩得溜,深圳是最溜的,尤其是经营贷。”任涛告诉记者,此外,贷款公司还能借助企业纾困贷、三农项目、小微扶持等名义获得银行贷款。
具体而言,经营贷有“低利息+限制放开”的特点。如果名下有房、红本在手,可以拿房去银行抵押,同时用小微企业的壳,获取银行经营低息贷款和市区两次利息补贴,撬到手的资金掩人耳目进入楼市。
据了解,尤其疫情之后,为了扶植企业复工复产,银行的经营贷的利率已经从6.5%降到4.7%左右。以100万元经营贷为例,企业主支付利息4.7万元,若叠加贴息政策,实际成本并不高。
但自4月20日起,深圳收紧了企业贷,申请者房产必须过户半年以上。这使得魏静原本20天的短期垫资,一下子拉长到了半年,需要付出更多的垫资利息和预付砍头息。
最终,魏静的资金链彻底断裂了,价值728万元的房产也以“被查封”收场。后续,如果深圳的房价没有大幅升值,她将面临进一步的损失。
一个“造富神话”背后,喂肥了众多链条,却让炒房者掉入陷阱。
4、“始作俑者”或难追责,炒房须警惕风险
5月24日,魏静将自己在深圳买房的惨痛经历通过微博公开发表。对此“深房理”曾进行了回应,表示当事人恶意捏造事实、恶意中伤,并涉嫌刑事犯罪,同时还晒出了律师函。
回应中,“深房理”强调“调整贷款额度、垫资利息、预付砍头息是客户与其他单位的借贷纠纷,深房理自始至终没有任何参与。”
对此,《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了北京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李楠楠律师。其认为,小贷公司和介绍人之间很有可能是较为固定的合作关系,甚至不得不让人怀疑像“深房理”这种介绍方与小贷公司的背后实际控制人是否有可能是同一个。
魏静告诉记者,她本人确实未和“深房理”签过任何书面协议。
深圳资深房地产律师张茂荣直言,“很多小贷公司都和涉黑涉恶犯罪有关联。从虚假宣传开始,这就是一个完整的产业链,但一些受害人怕遭到报复,不敢站出来。”
实际上,上述炒房骗钱的套路并非密不透风,张茂荣指出,有不少细节购房者可以留意,并提前有所防备。
“而且要注意这类小贷公司,只有极少部分有合法的小贷牌照,有的是以个人名义进行放贷的,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有可能构成非法经营。”张茂荣表示,最基本的,还是需要购房者有法律意识。
张茂荣提醒,首先要明确“假结婚”创造购房资格明显违规。对于“借名买房”,最高法早有论断。基于借名买房约定有效的前提,借名人可以按约定追究出名人违约责任,或要求出名人赔偿损失;房价暴涨代持人只认借贷关系,不认代持关系,将房屋据为己有,或代持人对外负债,房屋被其债权人查封抵债。
“借名买房很容易滋生纠纷,如果没有明确代持协议,法院会无法认定,但最大的风险在于,代持人如果对外负债,房子有可能被查封并执行。”张茂荣告诉记者。
另外,对于经营贷,张茂荣表示,经营贷的期限不可能做到30年,到期后必须一次性还款。如果贷款人没有偿还能力力,就需要“二次过桥”,成本是非常高的。
“如果银行发现经营贷释放之后用于购房,有权利收回。同时在这个过程中,会产生大量过桥资金的利息,而购买空壳公司也是有风险的。”张律师强调。
事实上,对于资金进入楼市,监管部门一直持以严抓严控态度。据报道,近日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和深圳银保监局已要求商业银行对信贷资金是否违规流入房地产领域开展全面排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