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小李,这个房子不错,但我没有那么多钱,我们想办贷款买房子,但是我老公征信有问题,贷不了款,这可怎么办?
销售小李:这好解决啊,我有认识办假证的人,咱弄一个离婚证这个问题不就解决了,您就以个人名义贷款,不耽误您买房。
投机取巧“假离婚”
制度空子“怎可钻”
触犯刑法“尝苦果”
2023年,张某夫妻在购买某小区房产时,因张某丈夫个人征信存在问题,二人不能顺利办理银行按揭贷款。为达到办理贷款购房的目的,二人在房产中介李某暗示下,想到了“假离婚”的方法,由张某出资500元,并提供个人信息,通过房产中介小李在网上购买了伪造的加盖“民政局婚姻登记专用章”的离婚证,后夫妻二人顺利以张某个人名义办理了购房银行按揭贷款。案发后,查证李某以上述方法帮助他人购买多本离婚证,其行为构成了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检察官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机关提醒市民,办理假证办贷款,不但会给自己和家庭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还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法律意识淡薄,为了参军、就业、职务晋升等方面的需要,去伪造、变造、买卖假证件,殊不知,这是违法犯罪的行为。广大群众一定要谨守法律红线,切勿伪造、买卖假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否则面临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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