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曾某与被执行人钟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中,因钟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武平法院查封了登记在钟某及其妻子名下的房屋,并送达了限期腾房公告。
债务为夫妻一方之债,被执行房产系夫妻共同财产,法院是否能够直接对该房产进行执行拍卖?
法官释法
执行结果
经过执行法官的耐心解释,钟某妻子了解到在拍卖夫妻共同财产的时候,不会损害到她的财产份额。最终,钟某妻子同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该房屋得以顺利评估并成功拍卖,属于钟某的财产份额用于支付申请执行人,属于钟某妻子的份额亦未受到影响。此举有力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维护了法律的尊严。
结语
执行攻坚,武平法院永远在路上!我们始终以坚定的决心、有效的措施、切实的行动,全力破解“执行难”。
在此,奉劝那些还在四处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莫要心存侥幸,只有自觉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才是正途!
春节将至,希望每一个被执行人都能够回家过个安心年。
精彩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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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以案释法】夫妻一方被列为被执行人,双方名下唯一住房是否会被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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