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欠债后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的,与债权人协商后将房屋过户给债权人抵偿债务是有效的,但设立抵押权时,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房屋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第四百零一条【流押】抵押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与抵押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房产主为了保证能申请到贷款,必须注意某些事项,否则即使是符合贷款条件、按照法定流程进行也不见得能够申请到贷款。具体房产抵押过程中应该注意的事项有:
(一)注意有的房产不能用来抵押贷款
(二)注意房产价值的评估标准
银行并不是完全将贷款资金发放到申请人的账户,而是根据借款人所提供的资金用途,将资金下放到相应的收款处。
(四)注意房产抵押不登记,抵押权不成立
抵押合同本身不需要办理登记,但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人必须依约办理抵押登记,办理完抵押登记手续后,不动产即房产的抵押才成立,债权人才对该不动产即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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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上是儿子的名字,但房子是父母买的,儿子已经成年,父母欠别人的欠款,债主扣了欠款人儿子的不动产证,合理合法吗?
你好我想问下失信人名下的房产会被法院拍卖嘛
现在房产证上是他单独所有房子我有权吗
你好,我在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润荣.御龙湾,小区贷款购买房子,已经交房在装修了,开发商还未给我开具购房发票及契税票,说还未提交购房合同,业主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未办理
你好关于房屋过户的问题可以公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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