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协议离婚已经过了一年,当时约定孩子满18岁后,他爸名下的房子过到孩子名下。到时候男方不过户或交易了怎么办
答:这个问题可能这位朋友描述的不是很清楚。我的理解就是说协议离婚的时候约定,等孩子18岁的时候,把这个房子过户到孩子名下,如果说男方这块不给孩子过户了,能怎么办应该是这个意思。
因为离婚协议它在民政局办理之后,一般来说是不能够反悔的,而且已经过了一年以上,这个协议几乎是不太可能被推翻的,协议的每个条款对于男女双方都是具有比较强的约束力的。如果说离婚协议中约定了房子给了孩子,但是等到18岁的时候男方不同意过户的话,女方是可以去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表示说当时离婚协议约定了给孩子,但是这块他现在不配合过户可以去起诉。一般来说离婚协议中约定了,那么法官支持的可能性也是比较大的,直接去立案起诉即可,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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