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房容易,再想要回难上难!老年人做这事儿,慎重

将拆迁安置房放在子女的名下、和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现实中,一些老年人早早地将房子的权属交予子女、亲属或他人,但没出几年,便因为种种原因感到后悔,甚至面临老无所养的困境。这时,老人想要再拿回房子,便障碍重重,有时甚至导致亲友反目、对簿公堂。

赠予赡养类

将安置房给二子,九旬老人欲撤销

一次棚改,让家住通州区的李家人的生活泛起波澜。李大爷年过九旬,老伴儿去世,膝下有两个儿子大李和小李,两人都已经成家立业、生儿育女。

但仅仅过去不到一年,李大爷便一纸诉状将两个儿子告到法院,要求撤销2018年签下的分配协议。老人因何为之?李大爷称,两个儿子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李大爷在庭审时告诉法官,自己目前并没有和两个儿子一起居住生活,儿子也从来没有管过他,老人甚至表示,今后也坚决不同意和两个儿子一起生活。对于老人的说法,两个儿子并不认可,称现在只是见不到老人,并非不愿意赡养老人。

赠予继承类

儿子获拆迁房后去世,祖孙对簿公堂

另一起发生在北京的案件,同样由老人将拆迁房写在子女名下引发。年过七旬的于大爷和张阿姨育有一子,早年间,老人的旧房拆迁,将旧房安置房面积全都转为了儿子名下的新房安置面积,也因此,老两口的儿子于先生名下有三套拆迁房。

2019年,老夫妻俩的儿子于先生去世,生前弥留之际,于先生曾立下遗嘱,将房子、存款、抚恤金等财产交予自己的妻儿继承,其中,三套拆迁房由于先生的儿子,也就是老夫妻俩的孙子小于继承。在遗嘱里,于先生并未给父母分配财产。

但在儿子去世后,于大爷和张阿姨却老无所依,在外租房居住,靠退休金和村里的补助度日。2020年,祖孙之间最终对簿公堂。一方面,老两口要求确认三套拆迁房中也有老夫妻的份额,另一方面,儿媳和孙子则希望两个老人配合其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记者从一线办案法官处了解到,许多老年人的房产纠纷,都是像于大爷和张阿姨这样,因为子女去世、离婚、再婚,家庭结构发生变化而引发的。面对生活的变故,老人不得不重新安排晚年赡养问题。

遗赠扶养类

丧子后和儿媳关系破裂,遗赠扶养协议被判解除

也是因为儿子去世,七十多岁的李大娘在2021年和儿媳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中约定,由儿媳韩女士照顾老人,等老人百年之后,老人名下的宅院归韩女士所有。

但李大娘与儿媳共同生活后,却渐渐有了嫌隙,两人之间的矛盾有愈发不可调和之势。李大娘打定主意,要上法院起诉儿媳妇韩女士,解除曾经签下的遗赠扶养协议。在李大娘看来,儿媳妇韩女士对自己不好,常常辱骂她,还让她住在敬老院内。而韩女士则表示并没有辱骂和虐待老人,还曾经为老人提供了近三万多元的医疗费、养老费。

经过法院的一番审理,案件终于尘埃落定,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被判解除。法官认为,签订该协议之后,双方共同生活期间矛盾恶化,韩女士已不适合再扶养李大娘。而李大娘也需要付给韩女士各项费用两万多元。“遗赠扶养协议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其订立是以信任关系为基础,信任关系一旦破裂,遗赠抚养协议的目的可能就无法实现,双方当事人均有权解除协议。”法官介绍。

调查

案件查明难度大,部分老人终败诉

近年来,不少涉老年人的房产转让类的案件进入法院。一些老年人赠予房产给子女后,子女离婚或者去世,纠纷就会随之而来;一些老年人因为转让了房子,对赡养的要求变高,而子女的赡养达不到他们的预期,老人便想收回房子。

“随着房产价值的提升和养老社会的到来,这类现象不在少数。”北京三中院法官助理眭立曾参与办理过不少此类案件,也跟不少老年当事人打过交道,她注意到,这类案件是杂糅的、复合的,并非单一的赡养、买卖纠纷,事实查明难度很大,程序性问题多。尤其是一些涉及老人子女离婚、死亡或者子女众多、继承关系复杂的案件,由于房产价值高,同时原有的维系亲情的纽带缺失,这类案件的处理颇为棘手。

打官司对老年群体来说并非易事。一些老年人和子女亲属之间只有口头约定,没有书面协议。而案件审理周期往往也较长,有时一个案件涉及多份协议,需要申请证人出庭、笔迹鉴定、房屋价值鉴定等。

提醒

老人处理财产应三思,录音录像留证据

三中院民二庭副庭长林存义建议老年群体,应当谨慎处分自己的财产,特别是房产等价值较高的贵重财产。“决策时,也要多和子女进行协商,全面地考虑自身的身体状态、退休后的收入情况、子女的工作、婚姻状态等。”

赠予协议中应该约定哪些内容?法官认为,可以考虑在赠与协议中明确约定,履行赡养义务是赠与房产的先决条件;或是保留老人对房屋的居住权等,以防突发意外事件导致维权受阻。

THE END
1.互动交流农村户口老人的村里房屋(有房产证)能否过继给城镇户口的子女或者孙子孙女? 内容: 由于前几年在搞老家农村(大概70年代建成)房屋确权,我奶奶(农村户口)同意将农村的房屋的房产证写我两个叔叔(奶奶儿子,城镇户口)和我(城镇户口)的名字,当时村委会让我们过去签字,现场没和我们说城镇户口的不能登记农村的房产证,所以当https://nr.gd.gov.cn/hdjlpt/detail?pid=2945763
2.不动产面对面答:拆迁安置房属于政策性住房,根据相关规定,拆迁安置房以安置房取得材料(包括安置房取得人资格审核证明及安置协议)作为权属来源,登记机构根据申请人提交的安置房取得材料中的安置主体确认不动产登记的权利人。 因此,若安置房取得材料中签署的是父母的名字,不动产权证登记时登记至父母名下,不可以增加子女的名字或直接登https://www.wxrb.com/doc/2022/05/16/171287.shtml
3.安置房怎么过户给别人为什么不建议买安置房说到房子,很多人对于安置房并不是很清楚,主要这样的房子交易起来有一定的难度,需要的材料也比较多,所以想要把房子过户给别人是急需要满足条件的。然而很多人建议不要买这样的房子,安置房怎么过户给别人?为什么不建议买安置房? 说到房子,很多人对于安置房并不是很清楚,主要这样的房子交易起来有一定的难度,需要的材料https://m.fang.com/zhishi/jiaju/qg_1019471.html
4.安置房如何过户给子女文章摘要:随着家庭结构的变化和个人财务规划的需要,许多家庭面临将安置房过户给子女的问题。那么安置房如何过户给子女? 1、赠与:父母可以将安置房作为礼物赠送给子女。此过程需要到公证处进行赠与公证,然后携带相关文件(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安置房所有权证书、土地使用权证、公证过的赠与合同等)到当地房管http://www.loupan.com/bk/169559.html
5.拆迁房如何过户给子女律师普法拆迁房如何过户给子女2021-03-10 1,769 普法内容房产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三种:第一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也就是以买卖的方式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过户。第二种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先办理赠与公证,然后办理房屋评估作价和房屋鉴定,最后办理过户。第三种是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但这种情况需要发生在父母一方https://www.110ask.com/tuwen/18006620712562543952.html
6.人死把房屋过户给子女需要什么手续3、办理房子过户登记,申请者是继承人或是受遗赠人。 4、遗书继承。完全民事行为水平人对自己的资产具备支配权,能够在法律法规容许范围之内对自己的资产完成处理。老人去世前若签订下合理遗书,他能将房地产免费赠送某一普通合伙人。这一授于人就变成遗书继承的合理合法继承人。这样的事情下,继承人只需要给予合理的死亡https://m.fccs.com/zhishi/270389.html
7.拆迁房都在户主名下怎么办,拆迁房可直接登记子女名下吗拆迁安置房过户给子女的方式有两种,不过不管是哪一种都要先取得产权证,才可以过户: **种是以出让的方式办理房产过户。 这种房产过户方式是一种买卖关系,父母是卖方,儿女是买方,要按照交易的程序去办理。 第二种房产过户方法是以赠与的方式办理房产过户。 https://www.56df.com/news/222446.html
8.拆迁安置房父母过户给子女流程详解拆迁安置房父母过户给子女,主要有赠予过户和买卖过户两种方式。以下是这两种方式的详细流程: 赠予过户 费用:赠予过户的费用约为报税价(即双方商定的房产转让价)的6%,包括3%的公证费和3%的过户税费。但需要注意的是,赠予过户后,如果未来要转让房产,个人所得税就要交报税价的20%。因此,赠予过户可能不是最佳选择。 https://agents.baidu.com/content/question/f92bfed26138bbb18d199d46
9.江苏法院老年人民事权益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0212023)【基本案情】老人王某育有王甲等四个子女,李乙系王甲的女儿。王某名下有一套学区房,为解决李乙孩子的上学问题,2013年6月,王甲、李乙经与王某协商,约定由王某与李乙签订买卖合同,将房屋过户至李乙名下,李乙与王甲出具一份《承诺书》,承诺变更房屋产权仅为解决孩子上学问题,房屋产权仍归王某所有,由王某居住至终老http://www.cfgw.net.cn/2023-10/23/content_25065452.htm
10.母给的拆迁安置房是不是赠与房产,拆迁安置房能写子女名字吗?母给的拆迁安置房一般不属于赠与房产的畴。拆迁安置房是一种由安排和提供给因拆迁而需要搬迁的居民的住房,目的是保障拆迁户的基本居住需求,使他们得到合理的安居环境。 拆迁安置房不是由个人财产所构成,无法实施赠与。 拆迁安置房一般是以户家庭为单位分配的,所以不能直接写子女的名字。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拆迁安置https://www.hezegd.com/lawnews/zh/1206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