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全区义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二)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根据兰山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继续实行以单校划片为主,多校划片、弹性学区为辅的方式,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
(三)坚持学区一体化管理原则。原则上每个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划分为一个(或两个)学区,学区内各级公办中小学实行招生一体化管理。学区内每所学校有各自招生片区,学校招生时优先招收本校招生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剩余学位向学区内(或其他学区)其他学校不能接收的常住人口生源开放,并按批次录取。
二、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工作
1.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具有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工作流程:手机(平板电脑)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登记并完成四级(L4)实名用户认证→依次进入“教育专区”“义务教育招生专区”“临沂市”“兰山区”→点击“确认、去报名”→选择需要报名的学段→入学信息填报→常住人口申报学区内学校→大数据比对审核报名信息(或入户考察核实),信息不符的予以驳回修改→招生学校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学校打印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①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内的;
②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
③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兰山城区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内的;
④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⑤非兰山区户籍的学龄儿童,但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①年满6周岁(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②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③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按规定连续办理签注手续;在兰山区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
(3)工作流程:手机(平板电脑)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登记并完成四级(L4)实名用户认证→依次进入“教育专区”“义务教育招生专区”“临沂市”“兰山区”→点击“确认、去报名”→选择需要报名的学段→入学信息填报→大数据联网比对计算随迁子女积分→学校审核、录取常住人口子女后,统筹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并于平台公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家长根据积分,一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预录取,预录取满额的学校关闭入学报名端口→统筹学位→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二次申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比对审查报名信息,积分排序并按空余学位情况从高到低依次预录取随迁子女→录取新生→学校打印并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二)初中招生工作
2.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工作流程:与小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流程相同。
(2)积分办法:与小学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积分办法相同。
3.非兰山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所需条件同“小学招生工作”第2部分要求。
(2)工作流程:城区初中学校在招收符合条件的城区小学毕业生后,录取满额的关闭入学报名端口;有空余学位的根据报名学生积分情况依次录取,录取满额后关闭入学报名端口。
(三)民办学校招生工作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须向区教体局申报备案,经区教体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招生工作须与公办学校同步进行,严禁学校提前组织招生、超计划招生、擅自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招生人数的民办学校,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采用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新生录取信息上报区教体局。
(四)学前教育招生工作
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坚持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接受适龄幼儿入园。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集体等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优先招收附近居民适龄幼儿入园。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本小区业主的子女入园。民办幼儿园要在各镇街道的统筹指导下,实施自主招生。
(五)各类群体招生工作
1.困难学生入学工作。深入推进教育扶贫工程,加强助学政策宣传,精准分类施策,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入学保障,不让一名儿童少年因贫失学。认真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入学保障工作,防止学生辍学。
2.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落实上级“零拒绝”“全覆盖”要求,积极推进融合教育,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享受平等义务教育权益。严格受教育能力鉴定程序和标准要求,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对不具备入学能力的,由特殊教育学校或普通学校提供个性化的送教服务。
……
04
兰山区中小学入学须知
尊敬的家长:
您好!
2024年兰山区小学、初中新生入学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就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政策及报名流程予以说明,以方便家长为孩子报名入学。
一、报名条件
1、小学入学儿童年龄应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初中入学学生须为小学毕业生。
2、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
3、兰山区常住居民子女。具有兰山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4、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父母(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按规定连续办理签注手续;在兰山区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
二、招生程序
1、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分“两个阶段”。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全程使用“临沂市兰山区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简称“服务平台”),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整体上分“信息采集”和“招生录取”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2、“招生录取”阶段分“两个步骤”。第一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先
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主要审核儿童少年户籍、其本人或监护人自有住宅情况,并根据审核结果分批次录取。第二步,根据招生学校空余学位情况,使用入学服务平台,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职工社保(或纳税申报)”的积分,排序录取。
二次申报结束后仍未被预录取的学生,可线下申报有空余学位的镇(街道、兰山经济开发区)中小学或民办学校。
三、报名流程
(一)信息采集
2、信息采集流程
(1)进入招生平台:手机(平板电脑)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登记并完成四级(L4)实名用户认证→依次进入“教育专区”“义务教育招生专区”“临沂市”“兰山区”→点击“确认、去报名”→选择需要报名的学段→入学信息填报。
(2)进入信息采集:认真阅读“新生入学报名流程”,点击进入小学/初中报名平台,点击“我的报名”,进入信息采集页面。
(3)选择报名类型:点击“我要报名”后,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入口(城区中小学报名入口中的“常住人口子女报名”“随迁子女报名”或“农村中小学报名入口”)。
3、注意事项
(1)基本信息:据实填写。
(2)户籍信息:①“户籍明细地址”,核对地址是否正确;②户籍地址属于兰山区的,需通过选择相应方式(在地图上定位、搜索关键字查询定位、以社区/居委筛选后定位),填写户籍地址所在小区(村居)。
(3)房产信息:根据系统提示,选择房产类型,完成本项填报;房产地址所在小区需通过选择相应方式(在地图上定位、搜索关键字查询定位、以社区/居委筛选后定位)进行填写。
(4)监护人信息:依据系统提示据实填写。
(5)居住证信息: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类申报入学的,需填写此项。请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填写。
(6)工作信息: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类申报入学的,需填写此项。若家长为务工者,需据实选择是否缴纳兰山辖区职工社保;若家长为经商者,需据实提供纳税申报信息。社保缴纳及纳税申报情况以职能部门联网核查结果为准。
(7)信息更改:信息采集阶段,家长可以登陆入学服务平台更改报名信息;信息审核阶段,被学校“驳回修改”的报名信息也可更改。
(二)申报学校
1、镇适龄儿童少年申报:7月22日8:00-7月23日8:00,各镇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登陆小学或初中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后,即可同时申报学校。
2、兰山城区常住人口子女申报:7月23日8:00-7月28日12:00,城区常住居民子女登陆小学或初中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入学信息填报后,按城区学校招生片区申报学校。
3、兰山城区随迁子女“一次申报”:8月7日8:00-8月8日20:00,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登陆入学服务平台申报志愿学校。“一次申报”城区初中学校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仅限兰山城区小学毕业生。
注意事项:已完成信息采集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申报学校期间,监护人可登陆入学服务平台实时查看积分排名情况,并根据排名及家庭情况自愿调整申报学校,以提高录取几率。
(三)审核确认
对于部门联网不能确认的信息,由招生学校对家长提供的证明材料审核确认;需要现场认定的,学校将组织家访,予以考察核实。
(四)招生录取
8月3日-6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按批次录取符合条件的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少年。
8月12日,兰山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学校按积分排序预录取“二次申报”的随迁子女至满额,未被预录取的随迁子女线下申报尚有学位的招生学校。
(五)领取入学通知书
(六)新生报到
本须知解释权归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且只适用于2024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使用。
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
2024年7月20日
2024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
05
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招生工作有关问题解读说明
1、2024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思路和原则是什么?
2、2024年兰山城区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招生报名采用哪种方式?
具体的日程安排,详见《2024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兰山区中小学入学须知》。
4、2024年兰山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在工作方式上有哪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答:一是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全程使用“服务平台”,小学和初中招生工作同步进行,更加公正公开。二是整体上分“信息采集”“招生录取”两个阶段组织实施。
“招生录取”阶段又分“两个步骤”:即各招生学校先审核招收片区内常住人口子女;再根据空余学位情况,组织招收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5、2024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片区有哪些变化?
区城区小学、初中招生区划图。
6、申请入学的各项证件是教育部门审核吗?
7、今年小学招生的年龄有何要求?
答: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的适龄儿童,即2018年8月31日(含)以前出生的儿童。201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由于山东省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平台限制,无法采集信息,不能注册学籍,所以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8、适龄儿童少年是否可以延缓入学?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9、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簿上,能否以父母自有住宅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答:适龄儿童户口不在父母户口簿上,若通过部门联网不能确认其亲子关系的,需提供父子(或母子)关系的法定证明(原始《出生医学证明》或亲子鉴定证明),方可以父母自有住宅在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
10、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对其户籍有何要求?
答:根据《2024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规定,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申请入学的学龄儿童,须为兰山区户籍,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
11、集体产权住宅所有人的子女入学如何审验?
12、购买的房子属于商业用房,子女能否按其所属学区申请入学?
答:《2024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入学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少年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至2024年8月31日)。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13、兰山城区某片区的拆迁回迁户,孩子应如何入学?
答:如果回迁片区建设尚未完工,目前仍然在其他地方暂时居住,可以持户口簿、回迁证明等材料到原居住地学校申请入学;也可以由兰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协调安置到暂住地片区学校临时入学。如果已经回迁,应在实际居住地按学区入学。各镇的拆迁回迁户子女,由学区招生管理办公室参照本办法,在本镇域内调剂入学。
14、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已在兰山城区购买住宅,但还未交房入住,能否在学校片区内申请入学?
答:根据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有关规定,“住、户一致”是划片招生的基本原则。因此,自有住宅且实际入住是划片招生入学的前提。如果该住宅还未交付使用,也未实际入住,则不属于片区学校的招生范畴。此类适龄儿童应在户籍所在地入学,待实际入住并办理户籍迁入后,可向片区学校提出申请,在该学校对应年级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申请办理转学。
15、随迁子女报名兰山区小学、初中需要哪些条件?
答:《2024年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中规定,随迁子女来我区中小学报名,父母至少一方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持有兰山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按规定连续办理签注手续;在兰山区合法稳定就业(务工或经商)。具体以公安、人社、税务等部门系统查询结果为准。兰山城区户籍居民不作为城区流
动人员,其子女也不作为随迁人员子女申报入学。
16、兰山区农村户籍的适龄儿童,能否随进城务工或经商的父母就近入学?
答:如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均在兰山城区务工或经商,且长期居住,在原籍就学确有困难的,可参照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条件,以职工社保连续缴纳月数或纳税连续申报月数积分入学。
17、白沙埠镇户籍的适龄儿童在兰山区入学需要哪些条件?
18、因居住证制度改革,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及临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户籍人口,在兰山区务工经商却不能办理居住证的,在2024年招生中如何计算随迁子女入学积分?
答:自2022年起,兰山、罗庄、河东、沂河新区、高新等五个区的户籍人口,跨区流动到其他区的,当地公安部门不再办理居住证。因此,罗庄区、河东区、沂河新区、高新区户籍人口在兰山区务工经商的,其随迁子女在兰山区报名入学,参照兰山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办法(第16条),只计算职工社保连续缴纳月数或纳税连续申报月数。
19、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如何安排就读?
20、兰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口直升制度有哪些规定?
在各小学附设的幼儿园毕业的儿童,不能直接升入该小学一年级,应根据当年招生入学政策要求,在居住地所在片区学校申请入学。任何小学不得作出在本校附设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就能在本校就读小学等不符合规定的承诺。自2030年(含)开始,城区非九年一贯制的初中学校不再实行对口直升制度,届时招生学校依据学生户籍和住宅信息落实划片招生。
21、在兰山城区购置住宅,如何申请转入片区服务学校?
22、家长如何更详尽地了解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报名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