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江西省义务教育条例》,严格执行《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赣教基字〔2023〕12号)《上饶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饶教字〔2023〕45号)等文件要求,规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行为,经广信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现就2023-2024学年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学区入学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切实维护广大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二、工作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针对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各校要按照“零拒绝”、“全覆盖”目标,依据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结果,按照“一人一案”原则确定合适的教育形式。轻度残疾儿童,由学区所在学校接收随班就读;中度残疾儿童,原则上安排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重度残疾儿童,原则上由学区所在学校实施送教上门。随班就读和接受送教上门的残疾学生要纳入学籍系统统一管理。
(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按照招生信息公开的要求,区教体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建立和完善学区内学生入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
(三)免费入学就读原则
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教育收费政策,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
(四)落实教育优待原则
根据《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若干意见》(军政〔2021〕247号)《中共上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上饶市人才激励政策十八条(修订)〉的通知》(饶才发〔2022〕5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上饶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办法(试行)的通知》(饶府办字〔2020〕24号)等规定,严格执行教育优待政策,对本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给予优待,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优化入学程序,切实将政策落到实处。
(五)城区学位安排原则
若学校预审核通过人数超过该校学位数的,则按以下顺序依次排序,直至满额,超出学位数的学生由区教体局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统筹调剂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1.有户籍有房产;2.有户籍;3.有房产;4.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现役军人子女、外来客商子女、华侨、港、澳、台湾省籍人士子女,外籍人士子女);5.国有单位在编在岗人员;6.随迁人员子女。
三、招生对象
(一)就读小学一年级的适龄儿童是指: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年满六周岁的儿童。
(二)就读七年级的入学新生,必须完成小学阶段学业。
四、学区划分
(一)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各乡镇中小学要严格按属地原则划分学区招生(涉及到撤并的乡镇按撤并前的行政区域划分),即符合就读小学一年级的学龄儿童,在户籍所在乡镇家庭实际居住地小学就近入学。在户籍所在乡镇农村小学就读六年级的学生对口就近升入本乡镇初中学校就读。
(二)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旭日街道辖区、罗桥街道辖区、兴园街道、江南新区(茶亭镇部分辖区)内适龄儿童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村组等为辖区内小学、初中合理划定学区范围。
1.小学学区
①区一小学区:武夷山大道以东,凤凰西大道以南,春江大道以西,惟义路以北的区域;武夷山大道以西,凤凰西大道以南的旭日街道户籍学生。
②区二小学区:武夷山大道以东,吉阳西路以南,旭日大道以西,凤凰西大道以北的区域。其中武夷山大道以东、吉阳西路以南,旭日大道以西,信美路以北的区域实行双学区管理,一年级新生可根据其意愿选择到区二小或区五小就读。
④区五小学区:旭日大道以东,吉阳西路以南,春江大道以西,凤凰西大道以北的区域(包括桥下行政村所辖区域,不含吉阳西路南侧的熙龙湾、阳光水岸、永安溪园三个楼盘小区)。其中武夷山大道以东,吉阳西路以南,旭日大道以西,信美路以北的区域实行双学区管理,一年级新生可根据其意愿选择到区五小或区二小就读。
⑤区七小学区:武夷山大道以东,惟义路以南,春江大道以西,滨江路以北的区域。
⑥区八小学区:武夷山大道以东,三清山大道以南,春江大道以西,吉阳西路以北的区域;三清山大道以北的旭日街道户籍学生;吉阳西路南侧的熙龙湾、阳光水岸、永安溪园三个楼盘小区;槠溪北路以西的滨江公园壹号小区。
⑨兴园学校学区:聚远路(爱国大道)以南、武夷山大道以西、蓝江大道以东、滨江大道以北范围内的兴园街道前山居委会、板桥村、滨城社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居民子女;黄源居委会户籍学生由黄源小学接收。
⑩吉阳学校(小学)学区:友邦玫瑰公馆、三清国际花园、龙湖湾、蓝山国际、斯达星城、和锦园、奥林至尊、青蓝国际、翰林华府、三清玫瑰园、翼天城等11个“插花地”住宅小区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槠溪河以东,纬三路至上饶大道至天佑大道以南,广信大道以西,三清山大道以北的罗桥社区、东山岭社区、斯达社区、三清社区户籍及楼盘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
邱蕴芳实验学校学区:罗桥街道文家、下山社区户籍及楼盘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其中下山社区户籍学生实行双学区管理,一年级新生可根据其意愿选择到邱蕴芳实验学校或区十小就读。
2.初中学校学区
①区六中学区:武夷山大道以东,凤凰西大道以南,春江路以西,滨江路以北区域;武夷山大道以西,凤凰西大道以南的旭日街道户籍学生及楼盘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
②区七中学区:武夷山大道以东,三清山大道以南,春江路以西,凤凰西大道以北区域(包括桥下行政村所辖区域的旭日街道户籍学生);武夷山大道以西,凤凰西大道以北的旭日街道户籍学生;三清山大道以北的旭日街道户籍学生;兴园大道以西的幸福里、瑞弘华府、槠溪北路以西的滨江公园壹号小区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
其中,武夷山大道以西,凤凰西大道以北,三清山大道以南属上饶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部门核发房屋产权证的翡翠城、文曲星座、远泉之春、天一尊邸、中核713小区、晶华美郡、中京禧园等楼盘实行双学区管理,七年级新生可根据其意愿选择到区七中或经开区中学就读。
⑤吉阳学校(初中)学区:槠溪河以东,纬三路至上饶大道至天佑大道以南,广信大道以西,三清山大道以北的罗桥社区、东山岭社区、斯达社区、三清社区户籍及楼盘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友邦玫瑰公馆、三清国际花园、龙湖湾、蓝山国际、斯达星城、和锦园、奥林至尊、青蓝国际、翰林华府、三清玫瑰园、翼天城等11个“插花地”住宅小区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
⑥经开区中学学区:凤凰西大道以南、武夷山大道以西、蓝江大道以东、滨江大道以北范围内的兴园街道前山居委会、板桥村、新科社区、滨城社区、领创社区、黄源居委会户籍适龄学生及楼盘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其中,武夷山大道以西,凤凰西大道以北,三清山大道以南属上饶经济开发区自然资源部门核发房屋产权证的翡翠城、文曲新座、远泉之春、天一尊邸、中核713小区、晶华美郡、中京禧园等楼盘实行双学区管理,七年级新生可根据其意愿选择到经开区中学或区七中就读。
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市中心城区插花地行政管理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饶府厅字〔2018〕61号)精神,明确“将建亨上东城等12个住宅小区行政管理服务职能划归上饶县(现广信区)负责”,对建亨上东城、秀水园2个住宅小区义务教育学区进行划定,小学学区为石狮乡王家坝小学;初中学区为石狮乡石狮学校。
五、就读条件
第一类:有户籍
1.拟就读一年级和七年级,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学生本人户籍于2023年7月31日前均登记在城区的适龄儿童,按其户籍所在地址就近入学。
须线上提交资料:户口簿原件。
2.适龄儿童户籍属单独挂靠城区亲朋好友的,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已办理入户登记。按其户籍所在地址就近入学。
第二类:有房产
1.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拥有商品住房、自建住房等房产并于2023年7月31日前持有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证(以下简称房屋产权证),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产份额比例必须达51%及以上,但户籍不在城区的适龄儿童。商住楼、商铺、公寓、写字楼等非住宅用房不作为入学依据。
须线上提交资料:①户口簿原件;②房屋产权证原件。
2.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房产属自建住房,房屋建好已达2年以上但未办理房屋产权证的。
3.属区政府审批的城区重点项目工程拆迁户子女,原则上在原住址所在学区学校入学;安置房回购户和异地安置户子女,可在现住址所在学区就近入学;情况特殊的,必须报请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区教体局根据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拆迁户子女入学。
须线上提交资料:①区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拆迁协议、安置补充协议;②城区现居住地租房协议及房东房屋产权证原件等证明材料;③暂住在城区亲朋好友家的需提供户主房屋产权证原件;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城区无房产证明。
4.如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商品住房、自建住房等房产,城区房屋产权证属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符合以下3种类型之一,即可申请在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
②适龄儿童父母有若干兄弟姐妹的,应当将城区房产51%或以上产权过户至有就读需求学生父母;属土地划拨或尚在按揭还款当中,无法办理城区房产过户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向区教体局线下申请解决名下一个子女的小孩就读。
③适龄儿童父母在城区(含广信区和经开区)以及农村均无房产的。城区无房产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城区无房产证明;农村无房产由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然资源所、村(居)委会共同出具的农村无房产证明,且由户籍所在乡镇(街道)一名党政主要领导签字并盖章确认。
5.政府公租房、廉租房的直接承租人的子女入学,按该承租地址确定学区。若间接租赁公租房、廉租房或非父母的公租房、廉租房,不能凭公租房、廉租房入学。
须线上提交资料:①户口簿原件;②与住建部门签订的租房协议原件;③三个月的水电费流水单等材料;④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城区无房产证明。
注:①离异重组家庭的学生凭抚养方的房产证明入学,须提交2023年7月31日前办理的抚养权变更手续材料,即提供下列材料之一:司法公证、法院判决书、民政部门备案离婚协议等。
②学生与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共有房产为家庭唯一房产,且共有产权人尚未成年可作为家庭房产入学。
第三类:现役军人子女(线下办理)
须线下提交资料:军人子女教育优待资格证明信或提交以下材料:①父(母)现役军人证件;②父(母)本人及子女户籍和身份证明;③父母结婚证明及子女出生证;④父(母)所在部队出具加盖公章的军人身份证明。
第四类:外来客商子女(线下办理)
第五类:华侨,港、澳、台湾籍人士子女,外籍人士子女(线下办理)
须线下提交资料:华侨,港、澳、台湾籍人士子女持侨办、台办出具的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及房东房屋产权证原件)、出生证等;外籍人士子女持护照、《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居留证》、出生证、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合法租房合同及房东房屋产权证原件)。
第六类:国有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子女(线下办理)
就读对象为非旭日街道、罗桥街道、兴园街道户籍的城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子女。父母在广信区和经开区均无房产的,学区学校以父母实际工作地划定。
须线下提交资料:①父母及适龄儿童本人的户籍身份证明、居住证明;②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有效工作证明(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核并加盖行政印章);③父母所在单位出具在编人员花名册(需加盖区委编办专用章),属条管单位的国有企业在编员工须上级单位的人事部门出具在编在岗正式员工的证明材料;④父母在城区无房产,须提供广信区和经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城区无房产证明。
第七类: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市、区)、本省外县(市、区)的,随父母到广信区务工经商需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兴园街道、董团乡、石狮乡行政区划仍为广信区,故兴园街道、董团乡、石狮乡户籍适龄儿童不纳入此类别。
1.2023年7月31日前在我区城区务工满6个月或以上,且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6个月以上,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我区居住证、在城区有固定住所的非广信区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学区学校以父母务工单位(场所)所在地划定。
2.2023年7月31日前在我区城区经商满6个月或以上,并持有区市场监管局颁发的有效证照且该店铺一直处于正常营业状态,并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我区居住证、在城区有固定住所的非广信区户籍人员随迁子女。学区学校以父母经商场所所在地划定。
3.近三年办理了居住证且连续三年居住在广信区旭日街道、罗桥街道、兴园街道的非广信区户籍人员随迁子女。
六、其它类别
(三)小学新生入学还须提供儿童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可在开学后提供)等证明;初中寄宿生新生入学须提供结核病筛查等疾病防疫证明,原则上必须建有全国统一编号的小学学籍。
(四)同一街道所辖义务教育学校或实行双学区管理的区域,原则上不得办理转学。符合旭日街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条件的新生根据家长申请可调剂至其他乡镇(街道)学校接收。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8月6日—9日???各类生源通过赣服通“就学一件事”平台线上登记信息
8月8日—10日??学校审核
8月11日—12日?联办单位审核
8月13日—19日?公示审核通过名单
8月30日????????报到注册
8月31日????????入学教育
9月?1日???????正式上课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强化政策宣传
(三)规范招生行为
各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审核新生入学资格,做好新生的“一生一档”(新生分类别花名册、学生报名信息表)建设;要做好转学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对不符合本区入学年龄的学生,小学阶段一律不允许转入本区。学校要均衡编班,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入学考试,严禁设立实验班、重点班。
(四)增强服务意识
(五)严明工作纪律
本实施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