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房地产转让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卖方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如适用),房地产证书,委托书(如其中一对夫妇不能出席)。
4.买方所需资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户籍复印件(如为单件,需到民政局办理单件证件)。
5.房地产权利证书。
6.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房地产买卖合同(经公证的)、房地产捐赠、继承公证文件、房地产交易协议等。
7.房地产分割协议。
8.设定抵押权的,需要提交经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9.人民法院强制移送需要提交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10.违法企业、组织转让房地产需要提交同意转让的产权部门的批准文件。
11.行政划拨或者减免地价的土地需要提交主管机关批准文件和地价缴纳证明。
12.以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房地产的,需要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交付土地价款凭证。
13.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需要报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14.提交搬迁补偿协议。
15.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让的意见。
16.企业被收购、合并需要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7.国有企业和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转让,需要报送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8.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未成年子女的房产过户
根据法律规定,未成年人可以作为房屋的产权人,并且可以登记在不动产簿上。因此,房屋产权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子女。但是,在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满足上述的准备资料要求。
根据法律规定,房屋产权可以过户给未成年子女,并且可以登记在不动产簿上。办理过户手续时,需要准备相应的资料,包括房地产转让登记申请表、身份证明、房地产权利证书等。未成年子女可以作为房屋的产权人,享有相应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