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父母健在时,以买卖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
很多人觉得这是多此一举的做法,但其实这对于不少人来说是最划算的过户方式。以一套89㎡、满五唯一、价值100万的房子为例,父母健在时,以买卖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产生的费用如下。
契税:面积小于90㎡契税为房子总价值的1%,面积90㎡以上的为1.5%,例子中的契税是1万元;
增值税:房子不满两年需缴纳,满两年后免征;
个税:非普通住宅是交易总价的2%,普通住宅是1%,房子满五唯一免征。
加上其他大大小小的费用,例子中的房子整个过户流程产生的费用不足2万元。如果不考虑出售继承所得房产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这笔费用似乎偏高。但很多人继承父母的老房子后,都会选择转手卖掉,这样一来父母健在时,以买卖的方式将房产过户给子女就是省钱的方式了。
二、父母健在时,以赠送的途径将房产过户给子女
这是父母自愿把自己的房子无偿送给子女的方式,产生的费用有契税、公证费、评估登记费等。契税按房产总价值或登记价的1%~3%缴纳,父母健在时,以赠送的途径将价值100万的房产过户给子女整个流程产生的费用最多是4万元左右。
三、父母“离世”后,房产由子女继承并办理过户
当然,凡事有利有弊,父母“离世”后继承房产的过户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弊端,如果子女后期要将继承所得的房产转手卖掉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且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容易出现“七大姑八大姨”来争夺房产的情况。比如,小明的父母有一套房子,其父亲先离世且当时奶奶仍在世,几年后其奶奶和母亲也先后逝世。小明没有父母亲的遗嘱,想顺利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并过户就要先过“七大姑八大姨”那关。
因为在父母“离世”后办理房产过户手续需要继承者出示继承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而办理继承公证书要将全部有继承房产资格的亲戚也就是“七大姑八大姨”都到公证处才能进行。为什么“七大姑八大姨”有继承权理由很简单,小明的父亲离世时,其奶奶在世,此时房产的继承人分别是奶奶、小明还有其母亲。奶奶离世后,属于奶奶的那份,继承人有奶奶所有的孩子也就是小明的叔伯、姑姑,如果小明的伯父也离世,伯父的那份由堂哥堂姐继承,以此类推就会出现“七大姑八大姨”抢房子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