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保护税收优惠政策汇总

海南东方工业园区是一座以油气化工、精细化工、能源产业、海洋产业为主的临港新型工业基地。园区在发展同时,注重生态保护,园区周围环境优美,绿树环绕。本报记者张杰摄

日前,陵水黎族自治县将一批新能源纯电动出租车投入城市公共交通系统运营。本报记者武威通讯员陈思国摄

为充分发挥税收调节作用,促进我省生态环境保护,海南省地方税务局梳理汇总了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税收优惠政策,供广大纳税人参考。

一企业所得税

1.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

2.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

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

3.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

前款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

5.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

6.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条

7.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购置并实际使用列入《目录》范围内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可以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期不得超过5个纳税年度。

企业购置并实际投入适用、已开始享受税收优惠的专用设备,如从购置之日起5个纳税年度内转让、出租的,应在该专用设备停止使用当月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转让的受让方可以按照该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

8.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

节能服务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项目的优惠期限,应连续计算。对在优惠期限内转让所享受优惠的项目给其他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企业,受让企业承续经营该项目的,可自项目受让之日起,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优惠;优惠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企业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节能服务企业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13年第77号)

10.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

11.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五条

12.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二条

13.对清洁基金取得的下列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CDM项目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上缴国家的部分;

(2)国际金融组织赠款收入;

(3)基金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

(4)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收入。

CDM项目实施企业按照《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外交部、财政部令第37号)的规定,将温室气体减排量的转让收入,按照以下比例上缴给国家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企业实施的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65%上缴给国家的HFC和PFC类CDM项目,以及将温室气体减排量转让收入的30%上缴给国家的N2O类CDM项目,其实施该类CDM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减排量转让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及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实施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0号)

二个人所得税

1.对于个人获得的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

三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1.自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对向居民供热而收取采暖费的供热企业,为居民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供热企业其他厂房及土地,应当按规定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专业供热企业,按其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兼营供热企业,视其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与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是否可以区分,按照不同方法计算免征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可以区分的,对其供热所使用厂房及土地,按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全部采暖费收入的比例计算减免税。难以区分的,对其全部厂房及土地,按向居民供热取得的采暖费收入占其营业收入的比例计算减免税。

对自供热单位,按向居民供热建筑面积占总供热建筑面积的比例计算免征供热所使用的厂房及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4号)

四车船税

对节约能源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车船,免征车船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1号)

五资源税

1.自2015年5月1日起,将铁矿石资源税由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80%征收调整为减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铁矿石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财税〔2015〕46号)

2.对依法在建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通过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充填开采是指随着回采工作面的推进,向采空区或离层带等空间充填废石、尾矿、废渣、建筑废料以及专用充填合格材料等采出矿产品的开采方法。

对实际开采年限在15年以上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衰竭期矿山是指剩余可采储量下降到原设计可采储量的20%(含)以下或剩余服务年限不超过5年的矿山,以开采企业下属的单个矿山为单位确定。

在我省行政辖区内对自采自用低品位矿、废石、尾矿、废渣、废水、废气等提取的矿产品免征资源税。

为促进共伴生矿的综合利用,纳税人开采销售共伴生矿,共伴生矿与主矿产品销售额分开核算的,对共伴生矿暂不计征资源税;没有分开核算的,共伴生矿按主矿产品的税目和适用税率计征资源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环境保护税

下列情形,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

1.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2.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3.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4.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5.国务院批准免税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一号)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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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8多套房产税如何征收2018年对于多套房产税征收的相关内容如下: 1、税率的适用。采用分段累进税率,年税率为0.8%-20%。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以内的部分,年税率为0.8%;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一套的部分,税率为3%;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二套的部分,税率为5%;超过免税面积落在基本居住套数外第三套的部分https://mip.findlaw.cn/ask/question_jx_7084.html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18年修订版全文)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5年第2号https://www.waizi.org.cn/tax/83522.html
4.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清单(2022版)9.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 10.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11.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12.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13.减免2022年一季度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14.停征财政票据工本费 二、2022年延续执行2021年政策清单(14项) https://www.shiquan.gov.cn/Content-24296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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