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第五条符合下列规定情形的,可以参与以家庭为单位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
(一)家庭成员由家庭主申请人和其他家庭申请人(以下统称家庭申请人)构成,总人数不得少于2人;
(二)其他家庭申请人限于家庭主申请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公婆或者岳父母;
(三)家庭成员及其配偶名下均没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
(四)家庭成员符合第四条住所地在本市的规定,家庭主申请人具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离婚时原配偶名下有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个人,离婚十年内不得参与以家庭为单位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
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并在取得指标后作为指标所有人。参与以家庭为单位配置指标申请登记的,不得同时参与其他家庭或者以个人身份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参与以家庭为单位配置指标申请登记的,家庭申请人在家庭主申请人取得指标后十年内不得再以个人或者家庭申请人身份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
答:目前正在以个人名义参加指标配置的申请人,如果想转换为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有配偶的,首先判断配偶是否符合“名下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及“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两个条件,符合这两个条件了,夫妻就可以共同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没有配偶的可以考虑和子女或父母共同申请,当然,有配偶的也能和符合条件的子女或双方父母共同申请。
判断父母是否可以加入申请,要从两方面来看,一是名下是否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只要一方名下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双方都不符合条件;如果双方均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再看是否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条件,符合的一方能加入申请(不要求双方均满足才能加入申请)。
判断子女是否可以加入申请,除了要符合“名下无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及“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两个条件外,还要看子女的配偶拥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情况,配偶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子女不能作为家庭申请人。
如果配偶、子女及双方父母均符合相应的资格条件,这是可以共同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的最大范围。当然,如果家庭成员中有多名成员符合作为家庭主申请人的条件,是可以组合成多个家庭来申请指标的,不过,作为一个家庭来申请时,家庭申请人越多,家庭总积分就越高,获得指标的概率也更高。
计算家庭总积分时,一是充分体现夫妻作为家庭核心成员的因素,夫妻双方都在摇号的中签倍率高;二是家庭成员在摇号池中人多的中签倍率高;三是家庭有老有小、代际数多的,中签倍率高。
根据家庭积分规则,以当前个人摇号平均阶梯积分为5进行测算,举例说明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指标的优势如下:
案例1三代同堂大家庭
家庭申请人包括主申请人、主申请人配偶、2名子女及双方父母共三代8人,其中有4人正参加摇号,个人阶梯数均为5。
即该家庭如参加摇号,中签倍率是个人首次参加摇号中签率的126倍,是主申请人个人参加摇号中签率的25倍多。
案例2一家三口
家庭申请人由主申请人、主申请人配偶、一名子女组成共两代3人,夫妻均在摇号,个人阶梯数均为5。
即该家庭如参加摇号,中签倍率是个人首次参加摇号中签率的54倍,是主申请人个人参加摇号中签率的10倍多。
案例3夫妻两人小家庭
家庭申请人由主申请人及其配偶2人组成,只有主申请人在摇号,个人阶梯数为5。
即该家庭如参加摇号,中签倍率是个人首次参加摇号中签率的16倍,是主申请人个人参加摇号中签率的3倍多。
答:不可以。
无论是家庭主申请人,还是其他家庭申请人,都需要满足“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的规定。“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持有效身份证件且近一年以上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持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效《北京市居住证》且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答:可以请父亲当主申请人,组成三代人家庭申请。但前提是,父亲要有驾照。
根据新政,家庭主申请人除了满足“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还要具有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这也是主申请人与其他申请人最大的区别。
离婚时原配偶名下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个人,离婚十年以内不得作为家庭申请人,2021年1月1日前已离婚的除外。
答:以“无车家庭”申请指标配置后,如果申请者出现人口自然增减,不需要重新申请。如果出现婚姻关系变化,或者是调、换家庭成员,则需要重新申请。
答:以家庭为单位提交申请,可以同时选择申请普通指标(油车指标)和新能源指标(纯电动车指标)。但同一个家庭申请最终只能取得一个指标。如果已经以家庭为单位取得了新能源指标,按照家庭申请指标规则,所有家庭申请人十年内都不能再申请小客车指标。
答:十年内不可以。
家庭主申请人代表家庭参与指标配置并作为指标所有人。所有家庭申请人在家庭主申请人获得指标后的十年以内不得再次办理配置指标申请登记。以家庭为单位申请配置指标的过程中,家庭申请人不能同时再以其他形式申请配置指标。
答:一人名下拥有多辆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车辆更新时可以选择其中1辆申请更新指标,其余车辆不予办理更新指标,但允许车主向其名下没有本市登记小客车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多余的车辆,受让方无需指标证明文件,配偶需满足婚姻存续期满一年;子女和父母要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亲属关系存续期满一年的条件。
个人名下有2辆及以上本市登记的小客车的,2021年起可以通过小客车指标调控管理信息系统网站线上提出申请,向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车辆。申请时段为每年1月1日至3月8日、8月1日至10月8日。提交申请后,经公安、民政等部门审核通过,即可到公安交管部门办理车辆转移登记。
答:新政策提出,限制名下多车的个人只能申请一个更新指标,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增强社会公共资源分配的公平性,治理利用一人名下多车非法租售指标、通过婚姻登记有偿转移指标的行为。
小客车指标作为有限的社会公共资源,应当确立“每人最多可以保留1个指标”的原则。而车辆作为个人财产,车辆所有人可以一直使用到报废,需要更新时可以选择其中一辆申请更新指标。按照现有政策,非营运车辆没有强制报废年限。
答:可以。
根据新政,个人名下多车转移登记不要求配偶须满足“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条件,只需要满足婚姻关系存续期满一年。但是,子女、父母作为受让方的,还须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的条件,并且与车辆登记所有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存续满一年。
通俗地说,名下多辆京牌车的车主,可以在新政实施之前把旧车出售或报废,但不必急着购买新车上牌,等真正有用车需求时再购车即可。
举个例子:小王2020年出售了两辆京牌小客车。新政实施后,也可以申请两个指标、新购两辆车。但是此后,再次出售这两辆车时,就只能申请一个更新指标。
答:能。因为这是他在新政后出售的第一辆车,他可以就这辆车申请更新指标。
同时,2020年出售的那辆车也可申请更新指标。
此后,再次出售这两辆车时,就只能申请一个更新指标。
配偶、子女或父母可以使用其小客车指标后,进行车辆登记上牌。
答:没有。
只要在车辆报废之前,完成转移登记即可,非营运车辆没有强制报废年限。
只要子女符合“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亲属关系存续期满一年的条件即可。
答:不能。
新政允许向子女和父母转移登记的是第二辆及以上京牌小客车。
允许向符合条件的配偶、子女、父母转移登记多余车辆,针对的是个人名下第二辆及以上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个人名下只有一辆车,目前政策只允许转移给配偶,且配偶需满足名下无车、婚姻存续期满一年的条件。
接受父母名下车辆转移登记后,同样不可以把名下仅有的一辆车转给子女。
等等,我还有问题,但还没想好怎么说……嗯……我以后再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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