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公司因执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对上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进行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33.94%和38.89%,主要受交付体量较上年同期减少及交付项目本身毛利下降影响。根据项目建设进度,今年公司楼盘交付主要集中在第四季度。
2、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较去年同期下降105.04%,主要因公司维持较强的拿地力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出相对稳定,但报告期内资金回笼受销售同比下降、按揭首付比例下调,以及形象进度未结顶等按揭放款条件受限因素影响,与去年同期相比降幅较大。预计随着土地款的支付,以及已售项目逐步结顶达到按揭放款条件,回笼资金将有较大幅度增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将持续改善。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其他重要事项
报告期主要会计科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法定代表人:张洪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伟东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羽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