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2005年初我们夫妻和父母一起以公积金贷款的方式买了套商品房,并办理了共有房产证。现贷款已还清,我们想放弃产权,改为父母两个人所有,不知如何办理?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案:若已还清贷款,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你们可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你们的父母,转让双方一起至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无锡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申请人身份证件;转让协议;契税完税证明;登记工作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问题:2008年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当时购房合同上是我母亲和我的名字,现在母亲生病去世了,马上要办理房产证,请问这种情况在办理房产证时是否会涉及遗产公证的问题?
答案:因你母亲已去世,她所占份额已成为遗产,可以有两个方法处理:
(一)、有关法定继承人可先至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再由继承人带好继承权公证书、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件、购买商品房合同、销售发票、契税完税证明、房屋初始登记证、房屋测绘成果、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8)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3、经查验或询问,符合本规范3.5.1规定的受理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受理。
5、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三、问题:安置房能否作为遗产继承,如何办理过户?能否增名?答案:征地拆迁安置房或经济适用房的房屋所有权人死亡,继承人可继承,具体操作程序参照问题二。
安置房可添加配偶为共有人,办理时需携带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四、问题:本人在市区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交契税时,契税征收所要我提供家庭唯一住房证明,以确定应交税额,不知到哪去开此证明?要提供哪些材料?
五、问题:单位新建的厂房及办公用房已经竣工,现准备办理房产证,不知需要哪些资料?去哪里办理?
答案:单位建造房屋初始登记需携带以下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或建设工程规划核实合格证明;
(6)、房屋竣工验收证明或房屋安全鉴定报告;
(7)、房屋测绘成果;
(8)、登记工作机构认为需要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备注:(1)、集体土地上房屋还应提交房屋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
(2)、2009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修订实施之后至2012年6月1日《无锡市消防条例》出台之前竣工的房屋,需提交消防验收证明。
六、问题:房产可以单独赠予未成年人吗?
答案:可以,未成年人由其监护人为代理人申请登记,办理房屋赠与转移登记需提交下列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如独生子女证、户口簿);
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4、赠与协议;
5、契税完税或减(免)证明;
6、土地增值税完税或减免税证明(个人非住宅转让的);
7、涉及划拨土地非住宅的,需提交补缴土地出让金证明;
8、登记工作机构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七、问题:房产证上的坐落地办理变更手续需要携带哪些资料?
答案:若房屋地址、坐落发生变化,申请人可以至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带好下列材料: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4、关于房屋地址、坐落变更的证明;
5、登记工作机构认为需要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八、问题:房屋征收(拆迁)后如何办理注销登记?
答案:申请人是房屋所有权人或征收(拆迁)实施人。房屋征收(拆迁)导致客体灭失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征收决定或者拆迁许可证(2010年之前集体土地上的拆迁项目如无拆迁许可手续的,应提交当地政府出具已经拆迁补偿完成的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征收(拆迁)补偿协议;房屋已被拆除的证明、汇总表及定点图;登记工作机构认为需要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直管公房注销登记,还应提交主管部门撤管证明。
九、问题:夫妻婚内归并房产携带材料?
携带材料:
2、申请人身份证明、结婚证明;
4、登记工作机构认为需要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备注:在未还清贷款情况下,请先与贷款的银行联系,办理抵押人变更协议
十、问题:夫妻双方在几年前因感情不合离异,当时离婚约定房产归男方,至今男方未进行房产变更,现女方找不到,男方如何单方办理离婚归并手续?
答案:办理夫妻离婚房屋归并转移登记手续申请人应当是离婚双方当事人,若一方当事人单方申请登记,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凭协助执行通知书、无锡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申请人身份证件及登记工作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单方办理归并手续。
十一、问题:夫妻已离婚,法院把房子判给了女方,可房产证上的名字是男方的。现女方要出售该房,仅凭法院的判决书可以出售吗?还是要把名字变更后才能出售?如何办理?
答案:请原夫妻双方至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夫妻离婚归并手续。申请登记时原夫妻双方当事人需带好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离婚判决书、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身份证件等资料。(若女方单方申请归并,须法院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夫妻离婚归并手续办好后,再办理该房的出售转让手续。
十二、问题:个人自建房屋如何办理初始登记?
答案:个人建造房屋初始登记应提交下列材料: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土地使用证明;
5、墙界协议(与他人房屋不相连的独立房屋免此项);
6、登记工作机构认为需要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备注: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提交申请人取得房屋时属于房屋所在地村民的证明。
十三、问题:请问如何办理房产证减名手续?有哪些情况?如贷款已经还清和正在贷款中,具体应带哪些材料?
答案:1、若是夫妻之间的房产归并,在未还清贷款情况下,请先与贷款的银行联系,办理抵押人变更协议;申请登记时夫妻双方当事人带好无锡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申请人身份证件、婚姻状况证明、夫妻双方至不动产登记机构书写不动产归属的约定或提交经公证的不动产归属约定、抵押人变更协议以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有关证明材料至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在贷款还清的情况下,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再办理不动产归并转移登记。2、若是非夫妻之间的共有人房产归并,可通过买卖或赠与的方式办理。在未还清贷款情况下,请先与贷款的银行联系,办理抵押人变更协议;申请登记时转让双方一起至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无锡市不动产登记申请书、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申请人身份证件、转让协议、契税完税证明、抵押人变更协议、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贷款还清的情况下,需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抵押注销登记手续再办理不动产归并转移登记。
十四、问题:请问商品房、经济适用房房产证上如何增名?
答案:不动产权证书办好后,不能增加产权人配偶以外的人为共有人(在未还清贷款情况下增名,请先与贷款的银行联系,办理抵押人变更协议)。要添加配偶为共有人,申请登记时夫妻双方带好登记申请书、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明(或他项权证)、身份证件、结婚证、夫妻双方至房屋登记工作机构书写房产归属的约定或提交经公证的房产归属约定、抵押人变更协议以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无抵押的,上述材料中的不动产权证明(或他项权证)、抵押人变更协议不需要】
十五、问题:去年,我和我父母在无锡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办理了房屋权属证。现在为了报户口,需要将我父母的房屋份额转让给我,需办理什么手续?涉及到哪些费用?
答案:可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转让,转让双方一起至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转移登记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4)、买卖合同或赠与协议;
(5)、契税完税或减(免)证明;
(6)、登记工作机构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十六、问题:如何查询房产证的办理进度?
答案:请权利人带好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查询。若权利人不来,则可委托律师来查询,律师须带好身份证件、工作证、委托书等材料。(注:网上无法查询)
十八、问题:如何查询配偶的房产?
答案:查询人(与被查询人必须是夫妻关系)需携带身份证、不动产权证书(可不提供)、结婚证至无锡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复兴路118号三楼)查询。若查询人不能亲自到场的,可委托律师来查询,律师需带好身份证、律师证、委托书、提供所查询房子的坐落、律师事务所介绍信。
十九、问题: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在什么条件下可以办理过户?
答案:一般情况下,购买的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领取不动产权证书后在没有查封、拆迁、抵押等限制条件下,符合交易条件的,可以依法交易(经济适用房要满足上市年限、补交土地出证金后)。
4、买卖合同;
6、土地增值税完税或减免税证明(单位持有的住宅转让;单位和个人非住宅转让的);
7、涉及划拨土地非住宅的,需提交补缴土地出让金证明。
二十、问题:商品房办理赠与过户的手续及材料
答案:房屋赠与转移登记需携带以下材料:
4、赠与协议(遗赠的提交遗赠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
二十一、问题:我办理房产证时使用的是旧的身份证,现在换了新的身份证,可能由于旧身份证登记信息存在一些错误,造成我现在的新旧身份证号码不一致,很多证件都得更新更正。请问办理登记时需要带哪些证件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答案:.新身份证上的号码与原来身份证上的号码不同,申请人可以至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带好下列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住宅办证所需主要费用:登记费80元/套
二十二、问题:我亲戚家的私房拆迁,分了好几套房子,我想购买一套,请问现在有什么政策吗?以后的产权能转到我的名下吗?买了会有什么后遗症?
答案:若你所述的房屋属征地拆迁安置房,则根据锡征安建办会(2003)4号文,2002年以后取得合法产权的征地拆迁安置房,自取得产权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上市。五年后需上市的,应补缴土地出让金和享受优惠的有关税费后才能进入市场交易,具体补交标准另行制定。若不按照政策规定购买拆迁安置房,一旦发生纠纷,得不到法律保障。
二十三、问题:我是城镇户口,最近经中介公司介绍看了一套私房,觉得还满意。请问一下私房是否可以出售,出售时需要哪些手续以及证件?
答案:若是宅基地使用权上的房屋,则不能买卖。【宅基地使用权上的房屋可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
二十四、问题:我在婚前贷款买了一套期房,买房后领了结婚证,现在房产证还没办,请问如果在办房产证时加上我配偶的名字,要提供哪些材料?需要交些什么费用?
答案:在未还清贷款情况下,请先与贷款的银行联系,办理抵押人变更协议。要添加配偶为共有人,申请登记时夫妻双方带好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买卖合同、契税完税证明、房屋初始登记证、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变更协议、夫妻双方至房屋登记工作机构书写房产归属的约定或提交经公证的房产归属约定、房屋测绘成果以及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材料。
二十五、问题:小区内地下车库的产权问题及如何办理车库产权证。
答案:根据《无锡市房屋登记条例》:2010年1月1日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房地产开发项目且车库(位)系根据规划和居住区公建配套标准建设、未计入公摊面积、非人防工程,可以申请办理车库(位)登记,并按规定对外销售。符合登记条件的,建设单位应首先申请办理该类车库(位)的初始登记。取得初始登记证后,购买该类车库(位)的业主可凭以下材料办理车库(位)的转移登记。同时,登记机构应当分别在汽车库(位)和相对应的不动产登记簿上予以记载,并在相对应的不动产权证书上注记(即不单独发证)。办证需提交材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接受方属于本建筑区划内业主的证明;汽车库(位)初始登记证;转让合同;契税完税证明;登记机构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二十六、问题:由于公司资金周转紧张,现将公司的在建房屋向银行抵押贷款,不知如何办理在建房屋抵押权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案:申请在建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需提交下列材料:
(2)、抵押人营业执照;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规划总平面图;
(5)、土地使用证;
(6)、施工许可证或预(销)售许可证;
(7)、抵押合同(附抵押清单);
(8)、房屋测绘成果(预测)
(9)、登记工作机构认为需要的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二十七、问题:在未办理不动产证前,直系亲属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如何变更?
答案:买卖双方至交易监管部门解除原合同后重新签合同。
二十八、问题:本人购买了商品房(或安置取得了拆迁安置房),已办理了房产证未办理土地证,现该如何办理土地证?
答案:请携带房产证及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至不动产登记机构换领不动产登记证。
二十九、问题:境外人士购买商品房是否需要特殊手续?
答案:境外人士购买商品房需提供工作证明,身份证明可提交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或其所在国护照,外文护照还需提供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