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的公告
添加日期:2023/9/1115:19:23添加者:管理员浏览次数:9329次
依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住建部令8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监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和健康发展的通知》(郑房[2022]21号)等有关规定,请郑州硕安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43家已办理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携带公司公章到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28号联合大厦1719室领取备案证书,逾期仍未领取备案证书的,公告其备案证书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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