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赠与买卖,区别在这里

增值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1+5%)×5%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7%/5%/1%×50%

教育费附加=增值税×3%×50%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2%×50%

土地增值税:

(非核定方式)

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核定方式)

土地增值税=征收机关核定价格×核定征收率

个人所得税:

买卖行为个人所得税=(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个人所得税=合同成交价格/征收机关核定价格×核定征收率

契税=(合同成交价格/征收机关核定价格-应交增值税)×税率

印花税(产权转移)=合同成交价格/征收机关核定价格×0.05%×50%

举例:

01、继承方式

例:小明的妈妈名下有一套普通住宅,过世后,小明法定继承了该套住宅,已知该套住宅为100平方米,征收机关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为90万元,那么小明需要缴纳多少税费呢

1、税款计算

小明是法定继承人,免征增值税及其附加税,不征契税、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小明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产权转移)=900000×0.05%×50%=225元

增值税免税规定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依法取得房屋产权,免征增值税。

政策依据:

土地增值税不征税规定

继承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不征税规定

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契税应税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自2019年3月1日起,将安徽省契税适用税率统一下调至3%。

计税依据:

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计征契税的成交价格不含增值税。

不征税规定: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印花税应税规定:

房屋继承应按产权转移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由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优惠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50%征收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02、赠与方式

老张将一套普通住宅按100万元赠与孙子小张,已知该套住宅为110平方米,赠与合同价格不低于征收机关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假设在过户过程中未发生除过户税费外的其他费用,那么老张和小张需要缴纳多少税费呢

捐赠人老张和受赠人小张为直系亲属关系,不征个人所得税,暂免征土地增值税,免征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小张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老张需缴纳印花税。

【小张需缴纳税费】

契税=1000000×3%=30000元

印花税(产权转移)=1000000×0.05%×50%=250元

【老张需缴纳税费】

增值税应税规定: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无偿转让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增值税附加税:城市维护建设费7%(市区),5%(县镇),1%(乡),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无价格的由征收机关按顺序核定。

免税规定:

1、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无偿转让的,免征增值税。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免征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免税规定:

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除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外,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应税规定: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赠与合同标明的房屋价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房地产赠与合同未标明赠与房屋价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受赠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对于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行为,应对受赠人全额征收契税。自2019年3月1日起,将安徽省契税适用税率统一下调至3%。

房屋赠与应按产权转移缴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征收机关参照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2、在计征个人受赠不动产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核定征收,必须严格按照税法规定据实征收。

03、买卖方式

小王将一套位于合肥市“满五唯一”的普通住宅按80万元卖给小李,已知该套住宅为100平方米,买卖合同价格不低于征收机关核定的最低计税价格,假设小李家庭名下无其他房产,且在过户过程中未发生除过户税费外的其他费用,小王和小李需要缴纳多少税费呢

因为房子满五唯一,免征小王的个人所得税。购买已满2年,免征增值税及其附加税。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土地增值税和印花税。因为住房的面积大于90平米,小李作为契税的缴纳者,名下没有住房,该套房属于首套住房,适用1.5%的税率。

契税=800000×1.5%=12000元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以其转让房屋的收入减除取得该房屋的原值以及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实际成交价格。如纳税人申报的住房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税务机关可依据房屋的市场评估价格或采取其他合理方式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2019年3月1日起,将安徽省契税适用税率统一下调至3%。

减税规定: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合同成交价格-应交增值税

印花税免税规定:

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1、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2、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2008年9月之前的筹划——

继承+赠与+买卖,如何合理避税

在二手房买卖中,最令交易当事人头疼的一件事就是不菲的税费,税费要么由卖主承担,要么转嫁到买主头上,但无论哪种承担方式,本质上来讲都是卖主的成本,因为买方可能因为税费太高而放弃买受该房产。逃税、漏税行为是被国家法律所明确禁止的,受到法律的否定性评价。而合理避税行为是在法律允许的框架范围内,对税收政策合理把握的前提下,从自身利益出发,作出的合理税务安排,即避税是合法的。那么如何进行合理避税本文或许能给大家一些指引。

案例:甲乙系夫妻,育有儿女丙、丁、戊三人,儿女均在世,甲之父母己、庚也尚在世。2008年8月1日,甲死亡,留有甲乙婚后购买的房产一套。现继承人乙、丁、戊、己、庚一致同意放弃继承权,由丙单独出售该房产。请问:如何才能节省税费

分析:这是一个典型的继承+赠与+买卖的房地产交易案例。里面涉及房产继承、赠与、买卖三层法律关系。

遗产继承首先需要确定哪些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该房屋系甲乙婚后购买,因甲乙双方无特别约定,则该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产权归乙所有,另一半才属于甲的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夫妻、父母、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该房屋的一半作为遗产由乙、丙、丁、戊、己、庚共同继承。而乙、丁、戊、己、庚放弃继承后,被放弃继承的遗产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即全部由丙继承。至此,该房屋由乙、丙两人按份共有,各占50%的份额。

要想让丙单独出售该房产,乙必须将自己对该房屋享有的50%的产权份额赠与丙(因乙尚在世,因此这50%的房屋产权份额不产生继承问题,这也是普通市民最容易混淆的地方)。问题在于,一旦乙将上述50%的房屋产权份额先行赠与给丙,会产生不菲的赠与契税,这部分契税要么由乙或丙自己承担,要么转嫁到买方身上,无论哪种方式都无疑会增加丙的交易成本,因为买方可能因为税费太高而放弃买受该房产。

最合理的处置方式:在当事人各方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时将该房屋办成乙、丙按份共有,然后乙、丙将房屋卖与他人,乙将所得价款赠与丙。如此以来,不菲的赠与契税就可以省掉,财产赠与的目的也达到了,而且合理合法。

THE END
1.赠与房子买卖用交税吗依据现行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发生应税行为,原则上,赠与人是需要缴纳营业税的,缴纳营业税的税率是5%。近亲属和具有抚养、赡养关系的人之间赠与房产,以及发生继承、遗赠取得房产的,免征营业税。其他人之间的房产赠与行为,应依法缴纳营业税https://mip.64365.com/answer/nmlzl/
2.协议离婚将房产赠与子女是否有效?能否撤销?纠纷如何处理?协议离婚是一种社会文明的进步,在离婚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将夫妻共有的房产进行分割,也可以归为一方所有,或赠与给子女。但是,夫妻赠与子女的房产是否可以撤销?通过离婚协议赠与他人是否成立?审判实践中遇到这类情况又该如何处理呢? 一、协议离婚,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的性质问题: http://www.hananzhao.jcy.gov.cn/sitesources/nzxjcy/page_pc/dxal/article972af5b12af045d183cad859542acbc4.html
3.普了个法拿不回来的房子案例:周某与罗某婚后购买一套房产,房子登记在周某名下,后二人离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房屋则归罗某所有,但罗某因工作需要出差一段时间,未能在离婚后及时办理房产过户,房产证上的名字仍是周某,而这给了周某可乘之机,于是在罗某出差期间,周某将房屋以市场价卖给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3NDk4OTczOA==&mid=2652398200&idx=1&sn=bc6fd3076b847c2f76c39a644bd3df0e&chksm=849babbdb3ec22ab3fd1a19694d05b7c6c3df152e956353e9e85060508e6064030b81c39c81d&scene=27
4.房产百科买二手房时,买卖双方有多个产权人应如何处理?房屋共有权分为夫妻或多人,而共有形式也分成了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常见房屋共有形式多为夫妻共有,少部分房屋共有形式因为继续或者赠与的方式,变成了非夫妻多人共有。 房屋共有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共同拥有该房屋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共有房产在出售时,需经所有共有人同意后方可出售。 https://m.ke.com/kandian/MjY3MTY3NTg=.html
5.不动产面对面问:我几年前购入了一套商品房,产权人是我、儿子和女儿,两个孩子都已成年,共有情况为共同共有,现在我们三人是否可以重新确定份额? 答:可以。三人可以申请将不动产共有情况由共同共有转为按份共有。若三人按份共有的份额为等额,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不动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等材料;若三人按https://www.wxrb.com/doc/2022/05/16/171287.shtml
6.《民法典》已生效,房屋卖售人违约可能要赔偿房屋差价因房屋买卖发生的纠纷,法院在《民法典》生效之后的裁判,和《民法典》生效之前的裁判,不会有太大的区别,甚至可以讲,对于绝大多数的案件而言,《民法典》生效前后的裁判会基本一致。 因此,大家不要担心《民法典》生效了,法院关于房产纠纷的裁判规则会发生大的变化,不会的。 https://www.360doc.cn/mip/957857527.html
7.房地产共有权可以转让吗?法律如何规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https://www.findlaw.cn/wenda/q_38333950.html
8.老人房产赠与条件手续老人房产赠与怎么写?→MAIGOO知识老人房产赠与子女手续 1、签订赠与合同 不管是买卖还是赠予房产,都要有正规的手续办理,首先就是签订赠予合同,房屋赠予如果是亲人之间的赠予,如果拟赠与给你的房产是你父亲和继母再婚后取得,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给你必须以他们二人的名义进行,赠与合同应当由你父亲,继母和你共同签订。 https://www.maigoo.com/goomai/227600.html
9.按份共有的房子算首套房吗文章摘要:房屋产权是可以由多人共有的,按份共有房产的情况极其常见,那么按份共有的房子算首套房吗? 按份共有的房子也算是首套房,如果和其他人共有一套房那么再买房就算是二套房了,所有有时候对于产权划分的问题需要考虑清楚,以免影响自己买房。对于有购房需求的群体先共有一套房还是有点不划算的,除了购房款本身https://m.loupan.com/bk/128931.htm
10.房屋如何按份共有?如何将房产证从共同共有转为按份共有?首先所有共有人协商一致,约定各共有人具体的房屋份额。然后到公证处公证对房屋收益的拥有比例,办一份析产公证。再拿公证书房管局办理产权证变更手续,去掉侄子的名字,即可。但现在只有省公证处能办理1%和99%的析产公证,市公证处只能办理50%和50%的析产公证。。如果是夫https://m.jiwu.com/wenda/67394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