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7号),现将2024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考试)报考有关事项规定如下:
一、报名条件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居民),可以报名参加考试: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
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的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报名程序
(一)填写报名信息。
(二)交费。
2.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交费的考生,可以更换考试城市及考试科目。
3.报名期间,考生可申请退还考试费。报名截止后,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考试费不予退还。
5.未交费的报名人员,不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三)补报名。
2.已完成报名程序的,可更改考试城市和增报考试科目。
3.补报名期间,考生不可申请退还考试费。
四、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一)考试科目。
(二)考试大纲。
《2024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定,由中评协发布。
五、考试方式
考试采用闭卷计算机化考试方式,即在计算机终端获取试题、作答并提交答题结果。
考试系统支持6种输入法:微软拼音、谷歌拼音、搜狗、五笔、微軟新倉頡、速成输入法。
2024年9月15日
09:00-12:00
资产评估基础
2024年9月16日
资产评估实务(一)
14:00-17:00
资产评估实务(二)
(二)考试地点。
原则上考试安排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和部分地级市(河北省唐山市、廊坊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江苏省苏州市、徐州市、无锡市;浙江省温州市、绍兴市、嘉兴市;安徽省芜湖市;福建省泉州市;山东省临沂市、潍坊市、烟台市;河南省南阳市;广东省东莞市、佛山市、惠州市)。
七、考试辅导教材
中评协根据《2024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编写了4个科目考试辅导教材,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发行。
八、准考证打印
九、免试申请与审核
(一)免试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1个相应科目: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定为资产评估专业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可免试《资产评估基础》科目。
(二)免试申请程序。
免试审核采取地方资产评估协会网上初审和领证现场实地审核相结合的方式,由考生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取得免试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变更免试科目。
十、成绩认定和证书领取
(一)成绩认定。
3.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4年内,参加全部(4个)科目的考试并合格,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免试人员参加3个科目考试,其合格成绩以3年为一个滚动管理周期,在连续3年内取得应试科目的合格成绩,可取得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二)证书领取。
全科考试成绩合格、已取得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含专科)学历的考生,根据中评协通知领取职业资格证书。
领取证书时,考生应持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到考试所在地资产评估协会进行现场审核。持国(境)外学历的考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取得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监制,中评协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
十一、其他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应当认真阅读《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协议》和《考试诚信书》,报名完成即视为认同并遵循上述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