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涉及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建筑面积
广州版的限购细则上月底已经出台,其中规定拥有两套及以上的本地家庭不能再买房。有人就要问了,如果夫妻双方婚前与父母联名买过房,但婚后又未独立购房的小家庭,能不能将房产赠予父母后再购房呢?对此,广州国土房管局昨天作出了解答。
广州房管局表示,夫妻双方婚前与父母联名买房,但婚后又未独立购房的小家庭,可以将房产赠予父母后再购房。父母户籍在外地的,可以获赠一套,但在广州有房产的,就不可以获赠了。而父母户籍在广州并且无房的可以获赠两套,本身已经有两套房的则不能再获赠房产。不过,房屋赠予父母时除了要交3%的税之外,赠予后再卖出还要全额征收20%个人所得税,业内人士表示,这种方式由于税额太高,炒家无利可图不会钻这个空子。房产中介负责人谢镜荣:因为属于无偿所得所以个税打得特别厉害也就是100万的房子你要交20万的税费
另外,房管局也明确,只要在购房时查到市民在广州有产权记录,无论是联名还是独自购买,都按一套房计算;如果名下拥有的是商铺则不受限制。
打个比方有些客户有三四套房子的话他只要卖到剩下最后一套他仍然可以买多一套有两套房子的话仍然可以卖一套买一套他可以循环再做广州国土房管局日前为市民解读了新“限购令”明确了多个争议点,包括房产赠父母可再新购房等。夫妻双方婚前与父母联名买过房但婚后又未独立购房的小家庭,能否将房产赠予父母后再购房呢?
早间小贴士(房产赠予与继承的区别)
房管部门表示,需要注意的是,赠与的房产,只要申请人是房屋现有权属人,就计入已拥有住房套数,之后再想买房,将按照限购的条件执行。除了赠与这种方式,通过继承的方式获得父母或亲属的遗产,则不在限购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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