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沪籍人士单身可买房,需满足社保或税单满3年(网签之日往前39个月满36个月即可)【特殊区域2年、临港自贸区1年】。可买区域划分:二手房全上海(除崇明外),一手房限外环外。
2、取消上海离婚三年合并计算限购套数的政策;取消赠与5年内计入赠与人的住房套数的政策;
3、在原限购基础上,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可多买一套。
2024年5月27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调整优化住房限购政策,将非沪籍居民购房所需缴纳社保或个税年限从“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新城以及南北转型等重点区域的非沪籍人才购房相应从“连续缴纳满3年及以上”调整为“连续缴纳满2年及以上”,自贸区临港新片区的非沪籍人才购房继续执行“连续缴纳满1年及以上”规定。同时,立足促进区域职住平衡,将新城以及南北转型等重点区域的非沪籍人才购房区域,扩大至所在区全域;非沪籍单身人士购房区域,扩大至外环内二手住房。
此外,取消离异购房合并计算住房套数规定,对夫妻离异后购房的,不再按离异前家庭计算拥有住房套数。调整住房赠与规定,已赠与住房不再计入赠与人拥有住房套数。支持企业购买小户型二手住房用于职工租住。
《通知》强调,支持多子女家庭合理住房需求。对二孩及以上的多子女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再购买1套住房。优化多子女家庭在个人住房贷款中首套住房认定标准,减少购房利息负担。
“对于多孩家庭购房放宽方面,增加一套住房的名额,既能促进住房市场活力,也能满足家庭真实居住需求。”
上海买房不一定能落户上海。虽然房子可以作为落户地址使用,但在上海不能通过买房子直接落户。上海落户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按照规定参加上海市社会保险满7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与所聘岗位相对应,同时还需要符合国家及上海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其他不宜转办常住户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