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证变成可选项?房产交易中心可办继承转移
原“联合通知”中提到,继承房产,应当持公证机关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及其他契约材料。该通知被废止后,一般情况下的房产登记强制公证即告取消。这也意味着,公证不再是必经程序,除公证继承和诉讼继承外,市民还可选择由不动产登记中心直接办理不动产的继承转移。
2不公证省好几万?绕开繁琐的公证环节“更经济”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2013年后公证收费由按受益额的2%收取下调为: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具体到广州,目前的公证机构在办理房产继承时并不是根据房产市场价格执行的,而是参照土地出让金加建筑成本计算出来的房屋价格,理论上是低于市场交易价的,在此基础上收取的公证费也随之调低。
不过,对于有需要的市民来说,绕开繁琐的公证环节,直接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不失为一种更经济的手段。
此外,据透露,广东省公证行业新的收费标准正在酝酿之中,力争使公证收费与我省经济发展、百姓承受能力和公证机构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3新规实施怎么样?
懵懂市民按原流程交公证书
4公证与否啥区别?公证可以保证继承权公信力
既然继承不动产权可自由选择公证与否,那两者有怎样的不同?
值得注意的是,取消房产继承强制公证,不代表着否定公证作用。作为无纠纷房产转移前置必要条件的房产继承权公证活动,在我国的财产继承案中占比较高。公证有数十年来的专业积累,其发挥的预防纠纷、减少诉讼的服务功能仍然是难以替代的。房产继承取消强制公证,某种程度上是将公证处所承担的责任转移到房产交易中心,由房产交易中心把关检验享有继承权的证明文件的有效性。
广州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认为,房产继承事项中没有专业公证机构的参与查证和证明,有可能导致巨额财产的损失,引发较大的矛盾纠纷,尤其是亲人之间的反目等现象。而且如果申请人直接到房管登记部门提交继承材料,房管交易登记部门审核起来将不堪重负。审核周期拉长、登记效率不高的同时,还容易发生登记错漏,引发国家赔偿后果。
TIPS:
办理继承房产过户这些材料要带齐
1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
2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包括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公安机关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注明了死亡日期的注销户口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书;其他能够证明被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死亡的材料等;
5继承人已死亡的,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可参照上述材料提供;
6被继承人或遗赠人享有不动产权利的材料;
7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
8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交书面约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