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4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房函〔2024〕258号)安排,2024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将于11月9日、10日举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科目
报考费用(元)
备注
11月9日(星期六)
9:00-11:30
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
65
14:00-16:30
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
自备计算器
11月10日(星期日)
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
69
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考试报名条件的公民,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高等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二)《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实施之前取得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免试《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只参加《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
(三)根据《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台湾居民参加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16号)的精神,我国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居民可按规定申请参加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三、报名办法和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毕业证书;
2.毕业证书学历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及国外的毕业证书上传《教育部学历或学位认证书》);
3.原房地产估价师或土地估价师资格证书(仅限申请免考的报考人员);
4.2024年度全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
(二)网上缴费
四、考试须知
(二)所有考试科目均采用闭卷、纸笔考试。其中,《房地产制度法规政策》、《房地产估价原理与方法》2个科目均为客观题,以填涂答题卡的方式作答;《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2个科目为主客观题相结合,以填涂答题卡和在答题卡上书写的方式作答。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三)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4个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免试《房地产估价基础与实务》或《土地估价基础与实务》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的考试,方可换领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
五、考后现场核查
六、失信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
考试前,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给予其考试报名无效的处理。考试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或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组织机构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要诚信应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有关规定。经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无效。
(三)报考人员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建立建设类资格考试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同时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七、考试大纲
《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大纲(2021)》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网站www.cirea.org.cn、“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网站www.creva.org.cn下载。
八、考试报名机构联系方式
省属考试经办机构:福建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省住建厅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
附件:各设区市报名核查部门联系表
福建省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
2024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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