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老人,多数拥有自己名下的房子,虽然偏老,但位置不差,价值自然不菲。
有些老人担心将来子女继承房产时会有高额遗产税;有些老人为了规避家庭矛盾,例如子女不和,房子留给谁都会招致争执。
依照法律,财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子女与配偶,除非这些人全部离世或全部放弃继承权,否则轮不到孙子这个第二顺序继承人。
于是,一些老人开始考虑在有生之年直接把房子赠与孙子。
依照法律,个人对自己的房子拥有所有权,愿意赠与孙子,别人无权干预。但有几个问题必须注意:
房子的所有权人必须全体同意
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老两口必须都出具书面文件,同意赠与孙子。如果一方不同意,那另一方只能把属于自己那一半赠与孙子。
如果一方已经过世,在世一方同样只能处置自己那部分。因为,一方去世时,属于他或她的产权实际上已经被继承了。
虽然,因为房子很难分割,奶奶还在居住,通常继承人这时不会要求获得。
但如果奶奶要把房子赠与孙子,只能赠与属于自己那一部分。
房屋赠与是实践性法律行为
赠与行为的完成不仅需要有赠与合同,还必须实际完成房屋赠与的过户手续。
在房屋过户之前,赠与可以撤销。这一点与动产的赠与不同。
计算好税费
在目前限购、限贷、限售等楼市调控的大背景下,接受房屋赠与需要购房资格,其税费负担和房屋买卖差不多。
也就是说,孙子要想得到赠与的房屋,不仅需要购房资格,还需要负担一笔不少的费用。
如果老人的房屋在他百年之后由子女继承,或者赠与直系亲属,目前不受购房资格的限制,税费也较买卖和赠与少。
法律之外也要考虑人情
如果老夫妻只有一个儿女与一个孙辈,房产赠与孙辈通常没有麻烦。
但如果有儿有女,尤其其它儿女也有孩子,那么将价值巨大的房产只留给一个孙子,很容易引爆家庭冲突。
女儿很可能认为父母重男轻女,儿子则会觉得父母偏心。
一无所得的也许会说:“谁得了房子,就该赡养老人!”可获得房产的未必认可。
依照法律,无论是否得到遗产,子女都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亲情纠纷这团乱麻不是法律能够快刀斩除的。
心有怨意只是慑于法律不得不作出的“孝顺”之举,与真心关爱父母,效果天差地别。
这些,不仅影响老人与儿女甚至孙辈的矛盾,还会制造儿女间甚至孙辈间的冲突。
三代人反目为仇,互相指责,老人可能幸福吗?
情感一旦破裂,就很难弥补。哪怕老人最终改变主意,已有矛盾也很难烟消云散,家庭关系再不能恢复如初。
因此,虽然我的房产我做主,但还要全面考虑,不要人为制造家庭矛盾,让三代人都不安生,自己更是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