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和老伴有一套房产,但是老伴去年去世了,李女士现在想把房子直接过户给儿子,想要咨询一下这种情况可以直接过户给儿子吗?
李女士这种情况是不能直接过户给儿子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在办理二手房过户时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并接受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的询问。夫妻双方任意一方去世后,其对应份额的产权应依法被继承。李女士应该先办理继承登记,再将房屋过户给儿子。
张女士说母亲名下有一套房产,想要把房子过户给自己,但是母亲岁数大了,腿脚不便,没有办法到场办理过户手续,想问一下有没有什么办法办理?
刘先生咨询,自己家的房子是使用权,但是听邻居说使用权房子也不完全一样,咨询使用权房子有几种,都由谁来管理?
公有住房,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分配给职工租住的住宅,按照国家有关房改政策,产权单位可以向租住人出售,买售后成为房改房。
公有住房分为直管公有住房与自管公有住房。
自管公有住房指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等单位所有的住房。
王先生的父亲去世了,想把他父亲名下的房屋办理继承过户。王先生问,他父亲的房屋都谁有继承权,办理继承时都需要谁到场?
《民法典》规定,房屋产权人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包括: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办理继承手续时,如果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全部到场,第二顺序继承人无需到场。
结合王先生的问题,他父亲的房屋,有继承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他的爷爷、奶奶,他的母亲和他的兄弟姐妹。这些人均须到场。
不动产登记中心
在推进便民利企方面
有不少新举措
持续提高涉税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持续优化信息查询服务
开展不动产非公证继承业务
以前,市民办理房屋继承登记只能先到公证处办继承公证书后,才能办理房屋继承的产权证,需要花费多则五六千元,少则两千余元的公证费。2021年8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了非公证继承业务,市民直接到登记部门办理继承业务即可,截至目前共办结非公证继承手续上万件。
多项业务“不见面办理”
目前市内四区个人信息查询(含档案资料查询)、抵押登记、公有住房出售、丢证补证和司法查封等多项业务都实现了全程不见面网办。创新性建立了登记+金融机构一体化直联办理模式;市内四区范围内的司法查封、解封登记等不动产执行业务实现了全流程线上办理;推行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这也标志着大连不动产登记正式进入“数字证书”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