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房产税收新规: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交20%个税

原标题:南京房产税收新规: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交20%个税

南京昨日起执行房产税收新规:非直系亲属间房产赠与需缴纳营业税和个税,营业税缴纳标准参考正常买卖税费,而不管房屋是否满5年,均须缴纳全额20%的个税。而在此之前,南京规定非直系亲属间房屋赠予过户只需交3%的契税,免征营业税和个税。

根据新政,当前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的个税按照计税价格的20%收取,“计税价格”根据《房屋买卖契约》上的售房价格与同类地区同类房屋市场价格,按“孰高”原则予以确认。营业税的收取也有所不同,住宅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且容积率大于1.0及以上的普通住宅,满2年免营业税,不满2年按计税价格的5.55%收取;非普通住宅满2年,按照(计税价格-购房价格)5.55%收取,不满2年,按照计税价格的5.55%收取。

此次新规出台,意味着非直系亲属间的房产赠予成本大增。以一套计税价200万元、未满2年的普通住宅计算,此前只需缴纳6万元的契税费用,而目前需要缴纳的费用是20000000.03+20000000.2+20000000.0555=57万!如此,通过赠予的方式获得房产,税收成本已远远高于正常买卖的方式,因为正常买卖二手住宅,不满2年的情况下,也只需缴营业税、契税和计税价1%的个税。

另据了解,当前直系亲属房产赠与税费仍维持不变,即免征营业税和个税,需交3%契税。

(原标题:南京房产税收新规:非直系亲属房产赠与交20%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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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麻烦您,赠与的房子再出售,即使满五年,也要交20%个税吗?谢您好:您所说的这套房子是您的直系亲属赠与给您的吗?如果您的是直系亲属赠与所得,再次出售的时候满https://m.to8to.com/ask/k6998203.html
2.直系亲属赠与房屋5年后再出售,卖方是否需要纳税?赠与的房产出售缴税时,如果是直系亲属赠与可以调看自己上一手房产证查看是否免征个税和增值税。如果是非直系亲属赠与,只看现业主房产证(不动产证)年限。 如果房产证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物业出售时可以免征个税,如果不是唯一或产证不满五年则需缴纳个税。另外,普通住宅证满两年可免征增值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https://wap.findlaw.cn/wenda/q_34372997.html
3.直系亲属赠与的房屋,满五只,请问再次出售时,要缴纳20%的所得税吗?要交。个人出售赠与房产时,虽然满五年以上的可以免征增值税,但是个人所得税是不免的。不仅不能免还https://www.lawtime.cn/wenda/q_37574954.html
4.赠与房产再出售的税费计算方法一、赠与房产的税费计算方法 根据本文介绍,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只需要缴纳3%的契税和双方各万分之五的印花税。而非直系亲属间的赠与则需要缴纳契税3%、印花税双方各万分之五、个税赠与所得的20%、房产不满五年的营业税按照房产的全额征收5%、满五年的普通住宅免收营业税、满五年的非普通住宅按照差额征收5%的营业税,以https://www.jiwu.com/baike/70187.html
5.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再出售,是按房产购买日期算还是按赠与时间算?政策中并未明确关于受赠与的房子限售条件,是按照该房产自购买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满4年,还是赠与后新的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满4年?按照个人政策理解,既然当前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不受限购政策影响,出售赠与房产个税也是按照房产购买时间来计算,限售4年应当从购买该房产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之日算起。https://wz.rednet.cn/front/messages/detail?id=657939
6.老人房产赠与条件手续老人房产赠与怎么写?→MAIGOO知识赠与房产再出售税费 房产赠予需要做公证吗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 房屋赠与公证手续如何办理 1、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 https://www.maigoo.com/goomai/227600.html
7.子女继承房产再出售需要缴纳个税吗子女继承房产再出售需要缴纳个税吗 在继承房产之后并进行买卖交易的时候,是需缴纳税款的。在取得继承得来的房产的产权证明之后,这处房屋即可重新出售和实施交易行为。然而,当继承过来的房产再次进行销售交易时,有必要缴纳房产转让协议印花税、所有权证书印花税、营业税以及个人财产所得税等各类税费。此外,还必须支付契税https://www.64365.com/special/23591718/
8.如果继承人是唯一住房,再卖出可以免个人所得税吗?免费法律咨询个税的可以采取核实征收,即“(出售房产所得 - 房产原值 - 转让过程中的税费)*20%”,需要提供相关https://www.66law.cn/question/21120236.asp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