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性质:出让是指土地使用权的出售,这是一种国家行为;而转让是指房产所有权的转移,这是个人行为。
2.权利:出让的土地使用权有期限限制,到期后可能需要重新出让;相比之下,转让的房产所有权通常是永久的,除非房屋被拆迁或强制征收。
3.手续:出让需要通过政府部门进行的拍卖或协议出让,购买者需要办理土地使用权的登记手续;而转让则需要卖方和买方完成房产所有权的过户手续。
4.定义:出让是将房产证上的所有权转移给他人;而转让则是将房产证上的部分权利转移给他人。
5.操作:出让的程序相对复杂,因为它涉及到对房屋所有权的全面转移,需要更多手续和程序;相反,转让的操作可能较为简单,尤其是当涉及的是部分权利的转移时。
1.房产转让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2.房产转让出让方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交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3.属房改房上市转让的,需提供户口簿复印件(校验原件),配偶及同住成年人需一并前往办理,不能到场办理的必须出具同意上市转让的公证文书原件;
4.房屋所有权证注明为共有产的,共有权人需一并前往办理,不能到场的,需出具经公证部门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7.房产转让出让方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8.房产转让产权登记申请表、房地产转让合同;
9.房产转让其它必要材料。
1.房屋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取得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法律快车提醒您,这种行为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2.房屋赠与:城市公有房屋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进行赠与;土地使用权的赠与也不涉及土地所有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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