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与,作为一种目前亲属间比较流行的房屋过户方式,那么关于房产赠与,或许很多买房者都不会了解得很全面。
一、什么是房产赠与?
房产赠与就是指房主把自己的房子无偿赠与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愿意接受赠与的协议。
其中将房屋所有权和房地产使用权转移给他人的人是房地产赠与人,接受他人房地产的人为房地产受赠人。
房产赠与,分为直系亲属和非直系亲属之间赠与两种。
目前,赠与认定的直系亲属有:配偶、子女、父母、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二、房屋的赠予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赠与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并且是在办理赠与手续时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不存在意识不清醒,未成年人被胁迫等情形;
2、赠与的房屋必须具有合法的权属证件,不存在房产纠纷;
3、是赠与人和受托人均属自愿签订书面的赠与协议,并办理公证手续;
三、房产赠与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第一步:赠与人与受赠人签订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所谓的赠与书。
赠与书的主要内容为:
1、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和家庭住址;
2、赠与人与受赠人的关系;
3、赠与的理由;
4、被赠与标的物的名称、数量和基本状况、坐落地点;
5、赠与人对赠与行为的意思表示;
6、赠与人在赠与书上签名或盖章、签名日期。
第二步:办理公证
房屋赠与合同可以办理公证,而非必须办理公证,未办理公证,不影响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
办理赠与公证由赠与人住所地或赠与行为发生地公证处受理。赠与不动产的,也可由不动产所在地公证处受理。办理赠与公证申请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第三步: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证件: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第四步: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
这里的交付要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如果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但当事人之间订立了书面赠与合同,赠与人已将原房屋产权证交给受赠人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也应当认定赠与成立,然后补办过户手续。
四、房产赠与的税费问题
(1)直系亲属赠与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直系亲属之间征收主要税费即为契税;
(2)非直系亲属赠与税费计算方式比较复杂,除了契税、印花税外,还需额外缴纳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等多个税种;
简单说,非直系亲属之间的赠与几乎等同于买卖。一般情况下,非亲属之间一般不建议走赠与这条路。
这里需要重点说一句的是,目前有些城市的买房资格很难获得,比如上海深圳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所以可以通过房产赠与的方式来让一个没有买房资格的人获得固定住房。
五、房产赠与可以反悔吗?
房屋赠与后,由于各种原因,赠与人如果反悔了,不愿意再将房屋送给受赠人,法律上是允许的,但也需要分情况讨论。
如果赠与人反悔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给对方,也就是法律上所说的“在赠与物实际转移给受赠人前”,这时候赠与人是有权撤销赠与的。
只要赠与财产实际转移前,赠与人都可反悔。但也有一例外,即是经公证或具有扶贫、救灾等公益、道德性质的赠与不能撤销。
第二种情况是房子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那就只有当受赠人出现这三种情况时(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赠与人近亲属的;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赠与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