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一直有传言,接受赠与或继承的房产,再出售要按房产20%缴纳个税。导致很多业主以为亲属间赠与或继承还不如直接买卖省钱。
有鉴于此,税务局在其网站答网友回复中明确:无论继承、赠与还是买卖,二次出售的税负都一样。
不满五年的个人所得税则按财产转让所得税率核定征收,一般按全额1%~2%或查账征收按差额20%缴纳。
如纳税人能提供房屋发票,那么个人所得税应按查账征收差额20%缴纳;如不能提供发票,则按核定征收全额1%~2%缴纳(按各地具体标准执行)。
网上传言的继承、赠与房产再次出售要按房产价值的20%缴税不准确。
怎样过户房产给子女或近亲属最划算,参见上篇《税务总局:房子这样过户给子女等近亲属,免20%个税和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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