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促进房地产行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支持房地产市场更好地满足购房者的住房需求,按照《关于实施“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的通知》(苏房长效组〔2023〕1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对购置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家庭实行契税补贴,现将操作细则通知如下:
3.售房范围:苏州大市辖区范围内的自有住房。
4.购房范围:张家港市辖区范围内的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人才房、安置性商品房等政策性住房)。
二、补贴标准
1.在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后,并在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4月1日~6月30日、7月1日~12月31日期间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分别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100%、80%、50%的购房补贴。
2.在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出售自有住房,并在出售后3个月内、3~6个月内、6~12个月内购置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家庭,分别给予新房契税缴纳份额100%、80%、50%的购房补贴。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阶段
1.申请人
申请人购买现房的,应在所购新建商品住房合同备案之日起一年内提交契税补贴申请材料,逾期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申请人购买期房的,应在所购新建商品住房办理不动产权证后一年内提交契税补贴申请材料,逾期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如所购新建商品住房的建设单位完成首次登记后的一年内,申请人仍未缴纳契税的,视同放弃补贴申领资格(首次登记情况可在江苏省政务服务网不动产“苏小登”模块查询)。
3.申请地点
市行政审批中心(人民中路5号)二楼住建窗口。
4.申请表领取方式
5.申请材料
(1)补贴申请表。市民“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附件2);
(2)身份证明。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身份证,未成年子女无身份证的提供出生证明)、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单身承诺函(现场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5)银行卡。市民卡或农商行银行卡(持卡人必须为购房人本人)。
(二)受理阶段
申请人先至售出房源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易主证明;再将申请材料递交至市行政审批中心住建窗口。
申请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收件,不符合要求的作退件处理,同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完善的材料。
(三)反馈阶段
(四)兑付阶段
契税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契税补贴款原则上于申请人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的6个月内支付至申请人提供的市民卡账户或农商行银行卡账户内。
补贴资金由市、区(镇)两级财政承担:经开区(杨舍镇)区域房产的补贴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其他区(镇)房产的补贴资金按既定的契税结算比例由市、区(镇)两级分担。
四、其他事项
1.原有购房契税补贴与此次“卖旧买新”契税补贴不重复享受(补贴金额按“就高”原则执行)。
2.购房者应为自然人,非自然人购房不在补贴范围。
3.此次“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要求购房者先“卖旧”后“买新”,先“买新”再“卖旧”不属于本政策补贴范围。
4.直系亲属间互相转让房产份额不视作“卖旧”。
5.每套自有住房出售后在张家港市只能享受一次“买新”购房契税补贴。
6.契税补贴仅针对通过市场交易购置的新建商品住房房源,不包括通过司法拍卖、赠与、转让、继承等方式获得的商品住房。
8.申请人所购新建商品房与非家庭成员共有产权的,契税补贴金额的计算方法为申请人家庭所拥有的产权比例*对应区间契税补贴比例*该套房源实缴契税额(家庭成员拥有的产权份额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契税补贴)。
10.申请购房契税补贴时,申请人须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重复享受补贴的,取消补贴资格,已发放补贴的按要求退回,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1.市行政审批中心住建窗口自发文之日起受理购房契税补贴申请。本实施办法由市住建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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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民“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
(此页无正文)???????
???????????????????????????????????????????????????????????????????????????????????????张家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委托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载明的购房者均需填写)
办理新购商品房契税补贴申请事项。对委托人办理上述事项所提供的材料、签署的文件,我们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理完成。
??????????????????????????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2
???????????????????????市民“卖旧买新”购房契税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
证件类型
(身份证/护照/其他)
证件号码
出售房屋名称及房号
出售房屋所在城市
新购商品住房项目
名称及房号
新购商品住房
合同编号
新购住房不动产
权属证书编号
?????
新购商品住房契税
完税证明票号
纳税金额
????????元
市民卡或农商行
银行卡户名
银行卡账号
家庭成员信息表(填写新购商品住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的家庭成员信息)
家庭成员姓名
与申请人关系
年龄(周岁)
产权共有人信息
共有人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产权比例:____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年?月?日???
部门审核意见
市房管中心
审核意见
售出房源所在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易主证明显示,申请人(含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上述出售房屋于????年??????___月???日完成不动产登记转移。?
经审核,申请人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可享受契税补贴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万___仟___佰___拾___元)
年?月??日?(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