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早间,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码楼市调控,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通知》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住房限购,落户杭州市未满5年的,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将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住房赠与他人的,赠与人须满3年方可购买限购范围内住房;受赠人家庭须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政策(不含遗赠)。
同时,进一步加强住房限售,杭州市限购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公证摇号公开销售中签率小于或等于10%的,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以优先购买方式取得的热点商品住房,自取得不动产证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
《通知》还指出,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
在无房家庭认购上,《通知》明确2018年4月4日后转让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在人才购房方面,《通知》亦有规定,高层次人才转让杭州市限购范围内住房的,须在杭州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方可享受高层次人才优先购房。
据新地产财经了解,自2020年下半年起,杭州多次发布楼市调控政策。2020年7月2日,杭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有关要求的通知》,加大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对“无房家庭”的倾斜力度,明确均价35000元/平方米以下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对“无房家庭”的房源保障比例一般不低于50%。
2020年9月4日,杭州市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对限购政策予以完善,明确以父母投靠成年子女方式落户本市的,须满3年方可作为独立购房家庭在本市限购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同时,调整无房家庭认定标准,30周岁以上未婚单身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的购房人和离异单身满3年且在本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记录满3年的购房人,可认定为无房家庭。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杭州此次政策进一步体现了对住房市场管控的导向,积极落实了解决大城市住房问题的导向,也意味着后续或有很多城市跟进。
他认为,杭州在限购政策打补丁方面是相对较全面的。限购政策第一条是针对新落户人员的限购,防范通过新落户来进行炒房,通过施加落户年限,使得本地户籍购房者炒房空间减少。第二条是针对房屋赠与情况的,过去房屋赠与成为绕过限购的一种常规做法,而现在也给予管控。其中赠与人若是赠送房屋,那么也不能立即去购置其他房产,而受赠人要获得此类赠与房屋,也得符合购房资格。这样操作,就使得通过赠送来回避限购的意义不大了。
严跃进表示,限售也规定了两条内容,其中第一条通俗理解为,一些“买到就是赚到”的网红盘,后续也不能随意倒腾,这说明过去有购房者钻了限价的漏洞,进行房源炒作。第二条可以理解为,优购方式更加规范,防范借优先购房政策来炒房。这样做也是端正优购购房的纪律,防范借优先购房来变相炒房。
对于个人住房转让增值税征免年限由2年调整为5年,他谈到,这一点是近期市场讨论较多的情况,即二手房转让的增值税增加的内容。统计来看,目前全国至少有6个城市升级了增值税的政策,包括深圳、无锡、沈阳、成都、上海和杭州。这是一个非常强的信号,即后续二手房交易方面,增值税政策升级是大概率事件。鉴于近期上海增值税升级过程中出现的一些纠纷,这要求后续落实此类政策的时候,要防范房东随意把税费成本转嫁给购房者或下家。
严跃进表示,杭州此次对无房家庭认定标准进行了升级。因为无房家庭可以通过优先购房的方式进行购房,但这也成为绕过限购的一种新方式,所以需要管控。而从此类政策可以看出,部分购房者若是先转让房产然后申报无房家庭,那么就不可行,所以“无房”的认定更为清晰。这个政策真正让一些刚就业的、确实无房产的人才等享受购房政策,而一些“看似无房、实则有房”的家庭则难以享受此类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