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房承租人变更后能撤销吗?专业论文业务研究

李某为公房承租人。李某户籍在系争公房内。李某育有长女方某1、次女方某2、三女方某3、儿子方某4四名子女。2002年4月12日,李某因疾病死亡后注销户口。李某死亡时,方某2、方某3、方某1、方某4的户口均不在系争公房内。方某5系方某4的女儿,现系争公房的承租人。

2002年5月,方某4向某房管所提交《申请书》,载明“房管所领导:因我母亲病逝,我们姐弟四人商量后决定,我们母亲的房子由兄弟他们住,原来的房卡转为兄弟的名字。谢谢。方某3、方某4、方某1、方某22002年5月2日。”

2002年6月1日,方某4登记为系争公房承租人。在登记记录中记载“2002年5月21日更动表,1428号,李某已病故,其儿子方某4申请更改租赁户主。经方某4兄弟姐妹签名同意准许由方某4租赁,经同意办理给方某4租赁,从2002年6月1日起变更。”

2012年11月26日,方某4因疾病死亡。2012年12月3日,方某5向某房管所提交《申请书》、《协商一致书》和《书面承诺》。《协商一致书》和《书面承诺》均载明承租人方某4因病于2012年11月26日病故。因本处无同住人,同意将其租赁房之承租人由方某4改为方某5。

方某2、方某3对于2002年5月的申请书中方某2和方某3的签名不予认可。依据方某2、方某3申请,一审法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对申请书中“方某1”、“方某2”、“方某3”的签字进行司法鉴定。鉴定单位于2019年3月4日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载明依据一审法院提供的检材,申请书中的“方某2”和“方某3”并非本人签字。由于缺少“方某1”同期的检材,故无法确认“方某1”签字是否为方某1本人签署。

三、各方观点

(一)原告观点

(二)被告观点

被告方某5认为:系争公房原由李某承租,承租人变更为方某4合法合情合理,据此不同意原告诉请。

被告方某1认为:其知晓李某同意将系争房屋给方某4承租的,因此应当维持目前的承租人。

(三)第三人观点

第三人某房管所认为:两原告和方某4在李某过世时户口均不在系争公房内。然而,第三人指定的承租人方某4系原承租人李某的儿子,事实上一直与承租人生活,照顾李某起居直至过世,有实际居住情形。

四、法院判决

一审法院:

一审判决之后,原审被告方某5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

五、律师评析

本案是关于公有居住房屋(简称“公房”)承租人资格撤销案件,本案案情有其特殊性,系争公房在原承租人李某死亡时,方某2、方某3、方某1、方某4的户口均不在系争公房内。方某4持四姐弟签名的《申请书》变更了承租人,后方某4过世后,系争公房的承租人又变更为方某5。一审法院认为申请书中方某2和方某3的签字并非两人的签字,故某房管所此前依据该申请书变更承租人程序上显然存在瑕疵。因此方某4和方某5的承租人资格应当予以撤销。二审法院认为系争公房的租金一直由方某4一家缴纳,系争公房的收益也是由方某4一家在享有,方某2和方某3在系争公房承租人经过两次变更的长达十几年期间,均未提出任何主张。由此可见,母亲李某死亡后系争公房承租人变更为方某4是四姐弟协商一致的结果。现申请书上的落款签名虽经鉴定非方某2和方某3本人所签,但不代表方某2和方某3对此不知情。现因系争公房可能涉及拆迁,方某2和方某3在时隔十几年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某房管所确定方某4为承租人的行为,显然有违诚信原则,本院不予支持。显而易见,本案的一审和二审判决大相径庭,不得不让人深思。

律师认为,公房的租赁合同关系其实是公房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物业管理单位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建立的租赁关系,那么相应事宜应当由合同双方的当事人自行确定。但是,公房承租对象又有其特定性和特殊性,并非所有人都有资格成为公房承租人。因此,在出租人确定了承租人后,当事人对承租人的资格提出异议的,可通过诉讼寻求救济途径。但是,法院审理异议的范围仅限于审查出租人确定的承租人是否具备承租人的资格,如果查明出租人确定的承租人确实不具备承租人资格,因此不应被确定为承租人的,可以撤销出租人的确定行为,但不能代替出租人直接指定承租人。如果出租人确定的承租人具备承租人资格的,应当驳回异议人提出的异议。

THE END
1.公房承租人去世房子归谁导读: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公房承租人去世房子归谁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公房承租人去世房子归谁 一、公房承租人去世房子归谁 https://www.64365.com/zs/2529552.aspx
2.普法宣传《殡葬管理条例》全文《殡葬管理条例》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根据2012年11月9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 国务院令第628号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殡葬管理,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殡葬管理的方针是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zODEwNTI3OA==&mid=2247526373&idx=3&sn=437402522fb7d948701c6787ee4cf64c&chksm=e93c4034de4bc922ae3836e65da25240fe7fd727304d066b79997968f48c9040a175f3c0e2ee&scene=27
3.公房承租人去世后谁有权继续承租?公房继承权如何规定?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公房承租人在生前有遗嘱,明确指定了承租权的继承人,那么遗嘱将优先于法定继承顺序。此外,如果继承人不符合公房管理部门的规定,或者公房需要进行拆迁改造等情况,继承权可能会受到限制或取消。 总之,公房承租人去世后的继承问题涉及多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操作,建议相关家庭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咨询专业的法https://house.hexun.com/2024-07-20/213646856.html
4.公房承租人去世后谁有权继续承租公房承租人去世后谁有权继续承租 北京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案例 我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已病退,一直和父母租住在父母单位的公房里。我们姐弟三人,姐姐早早出嫁,弟弟在北京工作,只有逢年过节才回家。多年前父母去世,2022年公房拆迁,弟弟为了获得补偿款,擅自将父母租住的房屋改为由他来租住,并与单位签订了租房合同以及https://www.moj.gov.cn/pub/sfbgw/fzgz/fzgzggflfwx/fzgzggflfw/202402/t20240208_494638.html
5.住房补贴怎样使用和管理(7)职工及其配偶按同一渠道分得的多套住房,住房现承租人或购买人无论是职工及其配偶,还是其子女,原则上核定为职工及其配偶的住房面积,超出住房面积标准的部分可核定为子女住房面积。 (8)职工及其配偶承租或按房改优惠价购买军产房的,应核定为住房面积,其中承租的不可售公房腾退后,可按有关规定申领住房补贴。 https://www.bfa.edu.cn/guoziban/info/1072/1693.htm
6.公房承租人去世后其配偶购买的该公房是否属于遗产动态1、公房的承租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是否有权对承租权进行继承 按照《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继承法》及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意见》都没有明确规定公房的承租权利属于遗产范围,同时也没有明确规定为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公房承租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https://mobile.fabao365.com/dcontent/145829/407393
7.上海法院: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征收补偿利益的分割法律知识二是从公房承租人死亡后承租权的处理角度看,《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法律赋予了承租人生前同住人享有一项法定权利,即承租人死亡后,同住人可以取得继续租赁该房屋的权利,其权利基础是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变更,而不是基http://m.110.com/flzs/919780.html
8.审判观察:公房承租人已故后,同住人因公房拆迁取得房屋的权属问题关键词:公房、权属、承租人、拆迁安置 案情简介: 杨爱治共育有三个儿女,分别是长女卓某2、次女卓某1、次子卓某3。杨爱治生前系厦门市思明西路25号一层公房的承租人,已于1992年去世,卓某3以其共同居住人身份,在杨爱治死亡后,实际占有、使用该房产,并以杨爱治名义缴纳http://www.fzfcls.com/?p=1584
9.公房承租人死亡一定要变更吗律师普法承租人死亡是否一定变更需要视情况定,具体如下所示: 1、公房承租人死亡时,公房有同住人的情形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在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变更承租用户的,出租人应予同意,这种情况需要变更。协商不一致的,出租人应当从在本处有本市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中,按照下列顺序书面确定承租人: (1)原承https://www.110ask.com/tuwen/18127039274833973010.html
10.民法典公房承租人去世后拆迁补偿款怎么样分配一、民法典公房承租人去世后拆迁补偿款应当面向其继承人分配,可以通过法定继承、遗嘱继承或遗赠继承拆迁补偿,设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应当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没有遗嘱或者遗赠协议的应当按照继承顺序进行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https://ailegal.baidu.com/legalarticle?id=9b4ee0367f4ba2001501
11.公房承租人去世后谁有权继续承租,公房继承权如何规定?[摘要]公房作为一种特殊的住房形式,其租赁权益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在公房承租人去世后,谁有权继续承租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同时公房继承权的规定也显得尤为重要。本文将从法律角度阐述公房继承权的相关规定和如何解决公房承租人去世后的问题。 公房作为一种特殊的住房形式,其租赁权益问题一直备受关注。在公房承租人去世后https://zhishi.fang.com/zf/qg_11104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