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武汉各城区有关大学毕业生、青年人才的购房补贴政策已经帮各位进行了汇总。有购房计划的朋友,可以来看看,或许就能拿到一笔补贴。
对毕业6年内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生,在江岸区内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完成商品房合同备案的,按照博士4万元、硕士3万元、全日制本科2万元给予购房优惠补助。
试行至2024年12月31日
毕业6年内的博士、硕士、本科生,购买江汉区指定新建商品住房的人员,按照个人(家庭)博士6万元、硕士4万元、本科2万元给予购房券补贴。
实施人才购房补贴。
硚口人才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或租赁期满后两年内在辖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全额返还实缴租金;
2024年12月31日前,在硚口区就业、创业,毕业6年内的全日制博士、硕士,在本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个人(家庭)博士5万元、硕士3万元给予购房补贴。
有效期截止为2024年12月31日
保障青年人才住房。在汉阳区就业、创业,毕业6年内的博士、硕士、全日制本科生,在本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照个人(家庭)博士8万元、硕士5万元、全日制本科3万元给予购房补助。
青年人才认定:购房者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及汉阳区缴纳社保证明。若2024年5月20日之前未在汉阳区缴纳社保,购房者须在汉阳区连续缴纳社保满3个月后方可申领购房补助。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实施新就业大学生购房优惠政策。对毕业6年以内全职在青山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在2024年12月31日前,新购买青山区指定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的,给予5万元购房补贴。
强化人才住房保障。自2024年6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洪山区就业创业且符合武汉市人才租赁房资格申请条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在本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按照个人(家庭)发放一次性购房补贴3万元。个人领取一次性购房补贴后,不再享受武汉市人才租赁房补贴。
一次性购房补贴的申请对象为: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六年以内,2024年6月1日起在洪山区就业创业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家庭在武汉无自有住房的高校毕业生。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
支持大学生购房。自本措施印发之日起,
对毕业6年内大学生购买东湖高新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按个人(家庭)发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贴(首套补贴100%,二套补贴50%)、购房补贴(参照契税缴交标准,首套补贴100%,二套补贴50%);
对毕业2年内大学生购买东湖高新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按个人(家庭)发放5万元安居兑换券。
面向群体:毕业大学生指取得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国(境)外高等院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
支持政策:毕业6年内大学生购买东湖高新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按个人(家庭)发放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补贴(首套补贴100%,二套补贴50%)、购房补贴(参照契税缴交标准,首套补贴100%,二套补贴50%);毕业2年内大学生购买东湖高新区新建商品住房的,按个人(家庭)发放5万元安居兑换券。
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
吸引优秀青年人才来区创新创业。来区就业创业的毕业六年内的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及港澳台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在我区购买新建商品房住宅的,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5万元购房补助。
更大范围推进人才安居工程。在实施经开区《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才强区战略的实施意见》(武开〔2024〕2号)的基础上,对经开区内单位的人才,在经开区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按专业技术职称等级或者学历给予最高5万元购房补助。
在经开区购买第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按专业技术职称等级或学历给予购房补助:正高级、副高级或博士研究生、中级或硕士研究生、中级以下或大专及以上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2万元、1万元购房补助。每套商品住房只能申请一次补助,人才政策与契税补助不叠加,补助需办理不动产证后申请。
深化人才安居工程。
来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按总房价1%给予补贴;
中级或硕士研究生,按总房价2%给予补贴;
正高级、副高级或博士研究生,按总房价3%给予补贴。
申请对象为取得普通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及港澳台地区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各类人士。补贴需办理不动产证后申请。补贴以家庭为单位,夫妻双方不能同时享受。
保障就业人才安居。在江夏区创业就业的高校(包括教育部认可的境外及港澳台地区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在江夏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分别给予每套8万元、6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
保障青年人才住房。对在陂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宅的博士、硕士及本科毕业生,每套分别给予15平方米、12平方米、10平方米的奖励。
人才购房补贴。对在新洲区创业就业并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个人及家庭在邾城、双柳地区购买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分别发放购房消费券12万元、8万元。与其他购房补贴不重复享受,可叠加享受鼓励生育住房保障政策。
从2024年6月3日开始试行,期限一年
实施更大范围人才补贴。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长江新区就业创业、毕业6年内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购买长江新区新建商品住宅,按照个人(家庭)给予购房款10%的补贴,其中博士最高补贴10万元、硕士最高补贴6万元、全日制本科最高补贴3万元。
2024年6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在非长江新区工作、毕业6年内并在长江新区购买新建商品住宅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生,按照个人(家庭)给予购房款5%的补贴,其中博士最高补贴5万元、硕士最高补贴3万元、全日制本科最高补贴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