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49号)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单独招生工作(以下简称单招)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办学地点:湖南省益阳市迎宾东路516号。
主管部门: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市为主”的管理体制。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湖南省院校代号:4381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校单招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决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严格实施考试招生“阳光工程”。
第五条学校简介: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始建于1950年。学校是全国首批学校急救教育省域培训基地、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口腔类别)基地、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国家口腔健康教育基地、教育部“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优秀试点院校、湖南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示范校、湖南省智慧教育平台推广应用示范校,学校设有7个学院、开设18个专业,护理专业群、药学专业群和临床医学专业群为湖南省楚怡高水平高职专业群建设计划建设单位A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本校单招规模确定、政策制订等重大事项,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单招组织实施的日常工作,学校教务处负责单招的考试组织工作。
第七条学校纪委负责全程监督检查单招工作。
第三章单招报考
第八条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的人员均可报名。对于符合报名条件尚未参加高考报名、且有意愿报考单招的人员,须于2024年2月20日-22日到户籍所在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补报名手续。
第十条填报专业要求。学校所有单招专业不分专业组填报,考生在填报我校志愿时,可选择2个专业进行填报,并确定是否选择专业服从调剂,报名系统中第三至第六专业志愿视为无效志愿。
1.退役军人考生资格证明材料。退役军人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湖南省2024年高职单招报名身份审核(界定)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领取)。
第四章单招计划及专业
第十二条我校2024年单招总计划数为2130人,其中包含单列计划的退役军人20人、艺术特长生15人、体育特长生15人。学校2024年招生专业17个。分专业单招计划及学费标准如下表,各专业最终学费标准以2024年湖南省物价主管部门审核为准。
二级学院
序号
专业
单招
计划
学费
(元/年)
备注
护理学院
1
护理
542
5460
2
助产
90
限招女生
3
健康管理
4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500
5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4200
药学院
6
药学
240
7
中药学
150
8
药品质量与安全
65
4600
9
药品生产技术
10
药品经营与管理
110
临床医学院
11
临床医学
(益阳市本土化乡村医生培养项目)
80
12
康复治疗技术
130
13
医学影像技术
30
14
眼视光技术
60
公共卫生与检验医学院
15
医学检验技术
16
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108
口腔医学院
17
口腔医学技术
单招总计划(以湖南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
2130
注:1.以上专业中,药学、医学检验技术专业开设了校企合作订单班、现代学徒制试点班;护理专业设有口腔、康复、涉日方向;临床医学专业承办益阳市本土化乡村医生培养项目。
2.开设有校企合作订单班的专业,学生录取后,如有需要可申请到订单班培养。
3.临床医学专业(益阳市本土化乡村医生培养项目)限通过益阳市卫健委资格审查的益阳籍考生报考,学校根据益阳市卫健委下发的《关于下达2024年乡村医生本土化定向培养名额的通知》里各区、县分配的名额计划数实施录取(具体详情见学校招生网)。
4.助产专业只招女生。
1.退役军人计划20人,考生可在上表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5人。
2.艺术特长生招生计划15人,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15人,考生可在上表单招专业范围内自行选择报考专业,但每个专业最多录取特长生3人。
第十四条学校在考试结束后,以实际参考人数为基数,按比例确定各专业不同类别考生的计划数。学校各专业各类别计划确定并公布后,一律不调整和追加。单招未完成的计划转为统招计划使用。
第五章单招考试
第十六条参加学校今年单招的考生分为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退役军人、艺术体育特长生4个大类。
第十七条按照“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分类组织考试。根据考生的类别,考试按以下方式进行。
1.第一类: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以学生取得的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的有效成绩代替。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按照人才培养需要,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适应性。
2.第二类: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文化素质测试由学校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课程标准》及高中教育阶段语文、数学、英语等有关内容进行命题及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按照人才培养需要,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的职业技能。
3.第三类:退役军人。退役军人考生免予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由学校组织,参照上述第一类考生职业技能测试方式,参加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
4.第四类:艺术体育特长生。文化素质测试根据学生类别不同,分别采取上述第一类或第二类的方式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以艺术、体育专项测试成绩代替,专项测试按照《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执行。
第十八条考生的综合成绩为文化素质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上述第一类、第二类、第四类考生的高职单招综合成绩(总成绩)满分为600分,文化素质成绩与职业技能成绩占比为1:1,即分别各占300分。第三类考生的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满分为300分。
第十九条学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和针对第二类考生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均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进行。
第二十条学校将按照分类考试的原则,对不同类别的职业技能测试分别进行命题。学校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有关说明、考试范围等,将在我校官网上进行公布。
1.免试直接录取。根据教育部政策规定,中等职业教育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在世界技能组织主办的“世界技能大赛(WorldSkillsCompetition)”中获奖的中国国家代表队选手可保送至高职院校与获奖赛事相应的专业就读,在校期间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或“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一等奖(金牌)的,可免试录取到我校就读。
2.职业技能特长生免技能测试。在校学习期间获“湖南省职业技能大赛”“湖南省职业院校技能竞赛”二等奖(银牌)、三等奖(铜牌)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报考获奖赛项对口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其中获得二等奖(银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计入综合成绩;获得三等奖(铜牌)的学生可按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的80%计入综合成绩,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技能测试取得测试成绩,取两项成绩的较高分数计入综合成绩。
3.免试考生的录取专业与其获奖赛项对应(考生如需跨专业报考,则不能享受免试政策)。
第六章单招录取
第二十五条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第一类考生)、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第二类考生)的类别确定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的认定以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数据为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必须按照中职考生和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的要求参加测试及录取。
第二十六条单招录取首先对报考单列计划的考生(第三类、第四类考生)进行录取,单列计划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如有剩余单列计划则转为普通类计划录取第一类、第二类考生。
第二十七条普通类考生分类别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实际参考的考生人数为基数,按专业计划数除以该专业参考总人数再乘以各类别参考人数的计算公式列出各专业第一类考生(具有2023年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第二类考生(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有效成绩不全的应届普通高中考生)的实际录取计划数。例如,某专业招生计划共100人,单列计划已录取5人,剩余计划95人录取第一类、第二类学生,如第一类考生、第二类考生一志愿实际参考的人数分别为150、50人,根据同比例公式计算可得第一类、第二类考生的计划数为71、24人。第一类考生计划数计算公式:95/(150+50)×150。各类别各专业计划确定后,录取过程中不再调整和追加。
第二十八条单招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各类别录取时,按照志愿优先的方式进行。各类别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退役军人考生。按考生职业技能测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完为止。为避免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给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每个专业录取退役军人考生的人数不超过5人。
2.艺术体育特长生。根据各项目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项目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具体规则详见《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为避免个别专业扎堆报考,造成后续普通类考生计划不足,每个专业录取艺术特长生不超过3人、体育特长生不超过3人。
3.普通类考生。根据各专业分类别招生计划数,依据考生所填报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录满为止。如遇生源不足,则对该类别未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调剂录取。
第二十九条对于末位同分的考生,依据以下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同分排序规则为:普通应届高中考生如遇同分情况,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顺序依次排序;中职类考生、往届普通高中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如遇同分情况,按职业技能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退役军人排名第20名的同分考生一并录取;体育类、艺术类特长考生如遇同分情况,按专项特长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的成绩依次排列。
第三十条为保障生源质量,我校提前确定录取合格标准,未合格的不予录取。合格标准是:第一类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不低于200分。第四类考生专项测试成绩不低于180分,我校将根据计划数的1倍确定专项测试合格标准,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参与后续录取,未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特长生。
第三十三条农民工等其他社会人员考生须录取到指定专业,不得转到其他专业。社会人员考生录取后,高职院校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及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按照相对集中全日制教学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培养。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五条单招考试及录取结束后,学校按照要求及时将考试结果及拟录取考生情况在学校官网公示。
第三十六条单招期间,确保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在学校纪委全程监督检查下进行单招考试、录取等工作。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学校对新生入学设有“绿色通道”。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持乡(镇)以上人民政府证明向学校学生工作处申请办理学费缓交手续,并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四十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四十一条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对口招生考试时所采集的信息,学生对提供的信息真实性负责。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通过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和学院官网向社会发布,对于各种媒体节选公布的章程内容,如理解有误,以学校公布的完整单独招生章程为准。
第四十四条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迎宾东路516号
邮政编码:413000
附件: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2024年1月30日
2024年艺术、体育特长生高职单招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艺术、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规范特长生的招生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2024年高职(高专)院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49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招生方案。
一、招生项目与计划
我校艺术、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计划总数30人。其中艺术特长生计划15人,体育特长生计划15人。具体各项目计划如下:
类别
项目
具体小项目及性别要求
计划数
艺术特长生
声乐类
男女不限
舞蹈类
舞种不限、男女不限
体育特长生
球类
羽毛球,男女不限
体操类
健美操,男女不限
田径
合计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我省2024年普通高考(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条件并已参加高考报名;
2.艺术特长生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获得市州级声乐类、舞蹈类个人比赛或集体比赛前6名;参加湖南省2024年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并取得统考成绩240分及以上的考生。
4.所获成绩及奖项限于报所对应的专业项目。
三、报考流程
1.参加全省单招统一报考。
四、资格审查
五、现场确认
取得艺术、体育特长生报考资格的考生,请于2024年3月16日上午9:00,在我校专项测试开始前,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益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4年单独招生艺术、体育特长生测试申请表》到学校行政楼112办公室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但未按要求提交申请表原件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艺术、体育特长生资格。
六、专项测试
2.测试流程及方式。按考生报考的类别,分项目组织专项测试。
3.各项目的测试内容及要求如下:
①声乐、舞蹈类项目分别组织专项测试,内容及标准见附件1。
②田径、羽毛球、健美操等项目分别组织专项测试,内容及标准见附件2。
七、合格考生名单确定与公示
1.我校将根据计划数的1倍确定专项测试合格标准,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参与后续录取,未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特长生。
2.艺术特长生合格标准:专项测试成绩不低于180分,我校将根据计划数的1倍确定专项测试合格标准,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参与后续录取,未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特长生。取得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将于3月16日在我校官网上予以公布。
体育特长生合格标准:专项测试成绩不低于180分,我校将根据计划数的1倍确定专项测试合格标准,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参与后续录取,未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录取到特长生。取得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将于3月16日在我校官网上予以公布。
八、录取原则
1.艺术、体育特长生可选择我校高职单招任意一个招生专业,我校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同一个招生专业录取艺术、体育特长生的人数分别不超过3人。
2.综合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专项测试成绩。文化素质测试总分为300分,专项测试成绩总分为300分。
3.录取办法:严格按照专业小项的计划数,依据取得合格资格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某专业小项生源不足时,所剩计划不用于录取其他专业小项的学生,转为录取普通类单招考生。
九、入校复查
十、监督机制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龚老师:0737-4227752
十二、其他事项
附件:1.艺术专项测试办法及评分细则
:2.体育专项测试办法及评分细则
附件1
艺术特长生专项测试办法及评分细则
项目一:声乐类
(一)测试方法
2.视唱练耳:
视唱:无升降记号的旋律演唱(简谱、五线谱各一条);
练耳:节奏模拟,旋律模唱。
(二)考试要求
1.声带无毛病,能够运用良好的发声方法进行演唱。
2.用较准确的语音(普通话、方言、外国语言)演唱。
3.歌剧咏叹调须用原调演唱。
4.允许自带伴奏,包括音像制品伴奏。只允许使用伴奏光盘,不允许现场伴奏。
(三)考试形式
面试,现场演唱
(四)评分标准
声乐考试满分300分(演唱满分240分,视唱30分,旋律模唱30分)。
项目二:舞蹈类
(一)测试方式
1.软开度(如:横叉、竖叉、下腰抓脚、踢腿、搬腿、蹲、弹跳等);
2.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舞种不限。
(二)测试要求
(三)评分标准
1.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开度、软度、弹跳等)(60);
2.表演完整、连贯(60);
3.具有一定的节奏感和协调性(90);
4.舞蹈风格把握准确,具有一定的艺术表现力(90)。
附件2
体育特长生专项测试办法及评分细则
一、羽毛球项目(300分)
(一)正手发高远球和网前球(30分)
1.测试方法:考生在右场区中线附近离发球线50厘米处站立发高远球,落地应在单、双打端线及距中线和单打边线各60厘米所作平行线所构成的区域内;发网前球的位置同发高远球位置相同,落点在发球线和向前70厘米所作平行线及距中线和单打边线各60厘米所作平行线所构成的区域内。测验时发高远球和网前球各5个。
2.评分标准:球发进规定区域,每个球记3分,否则不记分。
(二)正手后场扣球(60分)
1.测试方法:陪考发出高远球后,考生在右场区距前发球线50厘米处起动扣球,每人扣球10个。
2.评分标准:(1)扣球落点在规定区域(单打发球区域)以内,每球记3分,扣球技术动作评分每球3分;(2)落点未在规定区域(单打发球区域)内不得分且不做技术动作评分。
(三)正手后场吊球(60分)
1.测试方法:陪考发出高远球后,考生在右场区距前发球线50厘米处起动吊直、斜线球各5个。
2.评分标准:过网落点在前发球线以前计6分;落点在前发球线后50厘米内计3分;落点在前发球线后50厘米以外不得分。
(四)搓网前球(30分)
1.测试方法:陪考吊网前球,考生在前发球线后启动将球搓过网放网前球。每人正反手搓各5个球,每个球3分。
2.评分标准:搓球落在前发球线内,过网高度在网上20厘米以内记3分,其他情况不记分。
(五)单打技评(120分)
1.测试方法:由测试员指定考生配对(或指定陪考)单打一局(21制分)。
2.评分标准:
分值
技术动作分析
优(120-101)
技术动作完整连贯,协调,准确,反应快,步法灵活,防守好,攻击性强,技战术运用好
良(100-81)
技术动作完整连贯,协调,准确,反应快,步法灵活,防守好,攻击性强,技战术运用较好
中(80-61)
技术动作基本协调,准确,反应,步伐,防守和技战术运用一般
可(60-0)
技术动作不连续,步伐不协调,反应,步伐,防守和技战术运用较差
二、健美操项目(300分)
(一)身体形态(30分)
1.测试方法:考评员现场测量考生身体比例,根据三长一小(颈长、臂长、腿长及脸小)的标准及面部形象进行综合评定。
2.评分标准:五官端正、身高与四肢比例适调、整体形象气质佳优秀:25—30分;很好:20—24;一般:20分及以下。
(二)专项素质(120分)
1.15秒快速俯卧撑(24分)
(1)测试方法:俯撑臂屈伸,屈臂时肩平于肘,身体始终成一直线,头颈自然伸直。
(2)评分标准:男生15秒内计次数,15次为满分,每少1次扣3分。女生15秒内计次数,12次为满分,每少1次扣3分。
2.纵劈腿(左右腿各12分)(24分)
(1)测试方法:两腿前后分开于地面成一条直线,腿贴于地面,上体正直。
(2)评分标准:男生:每离地面每1厘米扣1分,不足1厘米按1厘米计;女生:每离地面每1厘米扣1.5分,不足1厘米按1厘米计。
3.直角支撑(男7秒,女4秒)(24分)
(1)测试方法:直腿坐两手撑地,收腹举腿使身体离地成直角。
(2)评分标准:男生7秒计满分,每少1秒扣6分。女生4秒计满分,每少1秒扣6分。
4.20秒钟快速仰卧击足(男20次、女15次,24分)
(1)测试方法:仰卧地面,两臂上举触地,然后迅速举腿摆臂起上体,两手轻击脚面再还原成仰卧姿势。
(2)评分标准:男:20次为满分,每少1次扣2分。腿未伸直、动作不协调扣相应的姿态分。女:15次为满分,每少1次扣2分。腿未伸直、动作不协调扣相应的姿态分。
5.团身跳(吸腿跳)(24分)
(1)测试方法:男生、女生连续跳5个。(备注:团身跳双脚起跳,大小腿夹角≤90°,空中躯干与下肢的夹角≤60°。双脚在起跳前、空中动作、落地时必须并拢且同时起跳、同时落地。
(2)评分标准:出现依次起跳或落地者视情况予以减分。
(三)成套动作(120分)
1.测试方法:成套动作展示(竞技健美操、花球啦啦操、舞蹈啦啦操、有氧踏板操、体育舞蹈等均可)。动作规范,协调连贯,动作与音乐配合好,成套动作表现出良好的体力、耐力与表现力。
备注:必须有5个以上(含)难度动作展示,并且这5个难度动作中必须含有ABCD类难度动作。A、动力性难度;B、静力性难度;C、跳与跃难度;D平衡与柔韧难度。考生成套动作的音乐自备,考生着装必须适合完成动作。
2.评分标准:5个难度动作每个计15分,成套动作中每多一个难度动作加3分,最多加15分。其余30分依据该成套动作的完成情况分别按如下等级评定:优秀25—30分;良好20—24分;一般20分以下。
(四)才艺展示(30分)
1.测试方法:才艺展示范围:侧手翻、腱子、前手翻或后手翻、前软翻或后软翻。
2.评分标准:优秀25-30分;良好20-24分;一般20分以下。
三、田径项目(300分)
凡报考田径专项的考生只能在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400米栏、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中选择一个项目进行考试。
1.径赛项目测试采用一次性竞赛,记取成绩换算成得分。记取成绩采纳手计时。每道一共由三名计时员计时,所计成绩的中间值或同样值为最终测试成绩。考生若抢跑或存在其他犯规情形,均将被撤消该项目的考试资格。
2.田赛项目测试时,每人均有三次试跳或试投机会,记取最好成绩换算成得分。
3.跨栏采纳的栏架高度和扔掷项目所使用的器械重量,均以最新国际田联田径规则规定的成人竞赛器械规格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