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税依据:分别为房产原值和房产租金收入。
(二)税率及应纳税额的计算:实行的是比例税率。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30%)*1.2%
2、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率为12%,其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二年租金收入*12%
(三)纳税期限:
按房产原值计税的纳税人实行按年征收,分季缴纳,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后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按租金收入计税的纳税人在取得租金收入的次月10日内申报缴纳
上海房产税征收标准出台
征收范围
上海市宣布自2011年1月28日起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征收范围包括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和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的住房。
如何征收
上海市居民家庭人均不超过60平方米的,其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税基暂按应税住房市场交易价格的70%计算缴纳,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计算公式
根据上海市地税局此次公布的细则,上海应税住房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
目前适用税率暂定为0.6%,对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当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
案例:老王家3人原有100平存量房,现新购130平米,单价20000元,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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