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筑物建成后登记在出租方名下,但出租方对建筑物不享有所有权;
4、出租方以建筑物向承租方提供抵押担保
由于不是在集体用地出租,实务中又有几种不同的处理方式:
1、由承租方缴纳
2、由出租方缴纳
2)出资方在使用该房产期间无须向出地方支付租金或手续费、管理费等任何款项的,则视为无租使用性质,出资方为该房产的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纳税人,即由出资方向地税征收机关缴纳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
3、自行加建房产不缴纳房产税
我个人比较认可广州地税之前的做法(穗地税发[2002]192号、穗地税发[2003]266号),案例中产权证办理在出租方名下,应由出租方计算缴纳房产税。由于各地口径不一,具体执行中,需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明确。
【回复】
一、募投项目五沙(宽原)大数据中心租赁土地上自建房产的权属情况
1、顺德宽原负责出资在本项目规划用地内建设数据中心机房楼、综合楼以及配套设施;
2、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顺德宽原出资建设的建筑物的所有权属于顺德宽原,并对该建筑物享有完全的使用权;
3、因项目合作需求,建筑物建成后登记在三泰能源名下,但三泰能源对建筑物不享有所有权;
“(四)募投项目租赁用地及建成建筑物的权属风险
同时,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基于双方合作需求,顺德宽原出资在租赁土地上建成的建筑物将登记在佛山市顺德三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名下,但将依约办理抵押权人为顺德宽原的抵押登记手续,若佛山市顺德三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对租赁土地上的建筑物进行抵押或其他处分,也会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及公司的业务经营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