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征收标准有调整!新契税法将于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今年一开始施行《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管理制度的通知》加上各大城市出台相应的买房调控政策,不难看出国家对于打击炒房的决心。而在今年9月1日又将施行一项买房政策,这关系每个人的买房缴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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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将在2021年9月1日起施行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新契税法一公布,大部分人最关心的一条就是新契税法对于2021年的房产契税的征收标准是3%至5%。难不成之前的1%、1.5%税率是不是就一去不复返了?其实之前的1%、1.5%税率是属于财税部门另行规定的个人购房税收优惠政策。而现在是否还继续实行个人购房的优惠政策,要看有关部门是否会调整优惠政策,目前还没有明确。
2021年契税免征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免征契税:
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军事设施;
二,非营利性的学校、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养老、救助;
三,承受荒山、荒地、荒滩土地使用权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
四,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变更土地、房屋权属;
五,法定继承人通过继承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2021年契税减征条件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决定对下列情形免征或者减征契税:
一,因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征收、征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二,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
除了契税的征收标准是3%至5%以外,还确定了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二)土地使用权互換、房屋互,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三)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契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具体适用税率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如果是首套房,应根据房屋面积的大小来确定契税税率:
1、购买的房产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3%;
2、购买的房产不超过144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1.5%;
3、在首套房的情况下,购买的房产不超过90平米的需要缴纳的契税是:房款的1%。
(以上为契税法部分条例)
其实新契税法只是大体的一个框架,具体落实到每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时候还是会根据情况有所不同,每个地方都有符合自身的契税法,所具体征收的标准也是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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