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月3日至10日,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代收;
2.4月1日至15日,申报缴纳世界文化遗产门票收入,以及彩票公益金、彩票业务费代收;
3.4月1日至18日,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按季计征印花税、资源税、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工会经费代收;
4.4月4日至6日放假3日,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申报后三日内:按季度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5.4月10日至25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
6.4月8日至25日,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自然人),备注:4月8日银行批扣,10-25日查询缴费。
7.4月1日至15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自然人),备注:4月15日批扣。
8.4月5日至20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自然人),备注:4月15日批扣。
9.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缴纳免税商品特许经营费;
10.3月1日至6月30日,居民个人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2023年度汇算清缴;
11.4月1日至6月30日,居民个人取得境外所得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12.4月1日至6月30日,已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缴费单位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