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赋能车购“云舱”护航一月份征期平稳运行

东北网1月5日讯(孟庆洋记者杨帆)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10号)规定,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为全力服务好辖区纳税人,应对1月新车集中上牌的特殊征期,国家税务总局双鸭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在市车管所大厅增设车购税“云舱”办税窗口护航征期平稳运行,不断提高纳税人办事便利度和满意度。

以往元旦过后,双鸭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在车管所的税务窗口高峰时期每天要办理一百余笔车辆购置税申报缴税业务。新机构成立后,第二税务分局坚持以解决纳税人急难愁盼问题作为改进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新机构成立后的五年间,相继完成省内率先入驻车管所大厅、省内首家建成车辆落户“一站式”自助服务厅以及全省首家在车购税自助终端推出“问办协同”远程“云办税”功能,相继完成智慧办税转型升级。

2023年以来,第二税务分局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出发点,坚定落实双鸭山市税务局党委关于“数智税务”的战略部署,全力打通全市“非接触式”办税100%全覆盖最后一公里,实现现有全部涉税费业务“一舱办结”。经过反复调试和测试,推出车购税“云舱”办税窗口,为辖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提供集“咨询辅导、问办帮办、无窗审核、无阻办理”的全流程智慧办理体验,具备“材料在线传递、实时审批核准、大厅窗口业务一站办结、服务标准统一等”特点,实现车辆购置税“零窗口、非接触、全功能、智慧办”的智能管理、智慧服务目标。

“在双鸭山市税务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今年,我分局坚持‘对外优服务,对内强风险’工作主线,正式全面推行了车辆购置税无纸化征收、自助终端设备缴费方式升级,初步构建了分局‘一体化’风险防控体系,我们依托‘云服务、云物联、云计算、云存储、云安全’等技术,将传统人工窗口升级为线上‘云窗口’,发挥大数据优势,推动双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提档升级。”面对如今井然有序的办税服务厅,双鸭山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局长丁辉这样说到。

据悉,第二税务分局还将立足岗责主动作为,将“数智税务”建设融入地方社会治理格局深度,坚持深化税警协同联动,为不断推进地方税费服务高效智能、政务服务创新优化,贡献税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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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4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一、1月、3月、7月、8月、11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二、2月10日至17日放假8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2月23日。 三、4月4日至6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4月18日。 四、5月1日至5日放假5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5月22日。 五、6月8日至10日放假3天,申报纳税期限顺延至6月19http://www.changyuan.gov.cn/sitesources/cyxrmzf/page_pc/ztzl/yhyshjzl/zcxc/article6530775ec97f41aaba7f6e4f2f38c7d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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