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4月征期延长!税局紧急通知!

(2)4月30日前,所有机构必须完成这项工作!

(3)4月1日起,社保不再自动扣款,需自行申报缴费!

(4)个税汇缴持续进行!

(5)2023年度企税汇缴!9点注意事项!5月31日前必须完成!

(6)印花税,免征!

(7)这类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至15%!

(8)4月大征期,印花税这样报!

1

4月征期定了!

截止18日!

税局明确:4月申报纳税期限截至4月18日!

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

2

小规模减免优惠指南!

这里给大家总结了小规模减免优惠,提及的月销售额,包括开具各类发票的销售额合计(扣除销售不动产)

1.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或季度未超过30万:

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2.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或季度超过30万: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3

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增值税?

(含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

一.未开票收入报税一定会被罚款吗?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发生经营业务,应按规定开具发票,具体规定如下:

1.发票开具要求

2.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处罚

二.未开票收入可以不申报吗?

不可以!

三.未开票收入如何入账?

当存在没开票的收入时,入账方式如下:

一、具体通过案例,来学习一下一般纳税人未开票收入填写申报!

(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

案例一:某一般纳税人A从事餐饮行业,因客人大部分是散客,就餐后一般没有索要发票,6月取得的60万元不含税销售收入中,有40万元未开具发票,那么A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时,这40万元应该如何处理呢?

申报表应这样填!

案例二:某纳税人B,将自产的食品作为节日福利发放给公司员工,未开具发票,成本为50万元,对外销售的不含税价值为100万元,那么,B企业又应该如何申报呢?

案例三:某纳税人C是一家房产租赁企业,2023年与客户签订一份不含税总金额为280万元的租赁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采用预收款方式支付,且年底集中开票。2023年1月,C企业收到第一笔预收款140万元,7月,收到第二笔预收款140万元,对于这两笔未开票的预收款收入,C企业应该如何申报呢?

案例四:某纳税人D在接受税务局检查时,查补去年未申报的一笔不含税20万元销售收入,面对这笔纳税检查调整收入,D企业应该申报吗?

提醒申报注意事项:

1、发生未开票纳税义务期间:申报增值税仍然在“未开票收入”栏填列正数销售额即可,但需要保留有关的证据,如合同、收款记录等,以备日后查证。

2、如果对未开票收入在日后开具发票,则对开具发票期间,申报增值税在“未开票收入”填列负数冲减,系统会启动异常比对处理程序,需要到大厅接受审核,并提交前期取得未开票收入的记账凭证、当期开具的发票等作为证明,申请正常申报和解锁税控设备。

二、具体通过案例,来学习一下小规模纳税人未开票收入填写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没有设置单独的“未开票收入”,那小规模纳税人取得

未开票收入如何申报呢?

A公司第一季度销售情况如下:

申报表填写如下:

小微免税,未开票收入直接填写在小微企业免税栏次即可,不需要填写到征收栏次去。

提示:未开票收入超过30万时,实际是直接填写到3%的征收栏次,实现交税,因为没有开票,所以征收栏次的其中项是不需要填写未开票部分的金额的,直接填汇总项目就行了。

如果后期客户不需要发票了,那就不需要再调整后期申报表了,如果后期客户补开了发票,那么就需要在补开发票的当期做一个调整。

这个调整原理也很简单,就是为了避免重复填写销售额和重复纳税,你本身未开票收入申报时候已经申报过销售额和税额了,如果补开发票时候再申报一次是不是就重复了?

所以,后期在补开发票时候我们需要考虑,从当期中剔除之前相应的未开票收入的部分,所谓剔除就是在相应的栏次填写负数。

当然实际操作时候填写负数可能导致增值税申报表比对异常。如果比对异常需要去税局大厅申报。

4

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能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呢?

可以肯定的告诉你是可以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因此,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但是为什么在申报1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时,却发现无法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呢?

在12366平台上也看到过小伙伴的留言:

分析:2022汇算清缴截止日期为5月31日。

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期限截至4月18日

企业所得税实行季度预缴年度汇算清缴的申报制度,我们在做1季度预缴申报时,有可能还没有做上年的汇算清缴。在这种情况下,季度预缴时无法得到上年的亏损数据,因此就无法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季度预缴如果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就需要在季度预缴申报前完成年度的汇算清缴,这样季度预缴才能取得以前年度的亏损数额,才能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例如,B公司2020年成立(非高新或者科技型中小企业)

2020年亏损100万元

2021年盈利100万元

2022年盈利200万元。

2023年预计亏损200万元

还未做汇算清缴

那么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附表:《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在填写申报表时,按照“先到期亏损先弥补、同时到期亏损先发生先弥补”的原则填写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所以,如果2023年的汇算结果没有出来,你无法知道2023年到底是亏损还是盈利金额,你就无法知道你还能弥补的亏损到底是多少?

系统设置汇算完成才可以弥补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5

4月30日前,所有机构必须完成这项工作!

划重点:

1.组织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组织本地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真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包含注册地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企业,下同)网上年度备案工作,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六条关于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的有关规定,督促代理记账机构按要求及时完成备案,并加强对备案信息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的审核。

2.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

(1)继续开展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

(2)积极推动建立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间的综合监管制度。

THE END
1.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2024年1月征期日历 日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征收项目 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税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https://tianjin.chinatax.gov.cn/Calendar.shtml?fjdm=11200000000&lmdm=040010
2.收藏!2024年全年征期日历新鲜出炉~收藏!2024年全年征期日历新鲜出炉~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发布通知,明确了每月或者每季度期满后15日内申报纳税的各税种2024年度具体申报纳税期限。这份2024年度办税日历请收好!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985734229787005
3.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征期日历》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各地级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https://pkulaw.com/lar/d2c22f06819db906ebe8ee83c6c2e7babdfb.html
4.粤税函[2023]370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印发《2024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九条规定,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确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的通知》(税总办征科函〔2023〕244号)要求,现将《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征期日历》印发给你们。省税务局将在https://www.shui5.cn/article/91/183555.html
5.湖北税务:2024年5月纳税申报提醒(征期为5月1日5月1日-5月31日 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按次)、资源税(按次)、印花税(按次)、2024年度车船税(自行申报)。 微信扫码打开:湖北税务 2024年5月纳税申报提醒(征期为5月1日-5月22日)https://m12333.cn/qa/mdibk.html
6.2024年1月征期倒计时最后1周!尚未申报的企业,请抓紧!如您上月已使用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 (金税盘版) 或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 (税务UKey版) 进行开票,同时也使用全票通开具数电发票,请按照开票软件以往抄报税方法进行征期报税处理。 02数电票试点企业操作 如您仅使用全票通或电子税务局开具数电票,可直接通过电子税务局【网上申报】,进行报税,请纳税人注意每个税种申报完毕https://www.62212366.com/today/detail/1744170251987324928
7.收藏!2024年全年征期日历新鲜出炉~南方+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https://static.nfapp.southcn.com/content/202401/05/c8475264.html
8.12月税务“新政潮”:征期延长有深意,多税新规大解读!12 月 1 日起符合条件出口企业经铁路运输出口集装箱货物可享启运港退税政策,明确运输企业、出口企业要求及不适用范围,税务机关依报关单核销调整税额。 自2024 年 12 月 1 日起,一项出口退税新政开始实施。对于符合条件的出口企业而言,如果其货物从启运地(以下称启运港)启运报关出口,由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https://www.jianshu.com/p/784018768262
9.2024年1月纳税申报截止日期是多少2024年1月纳税申报截止日期是多少 问:2024年1月纳税申报截止日期是多少 答:根据国税总局2024年度申报纳税期限日期安排,2024年1月纳税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5日。 特别提醒:2024年1月为大征期,而且涉及2023年度结账,所以要尽早进行规划好账务处理,早点完成纳税申报。http://www.sulaixue.com/kjsw/sw/48453.html
10.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延长2024年8月征期的通告为做好8月征期纳税申报工作,便利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事宜,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决定延长2024年8月纳税申报期限。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在全省范围内将2024年8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2024年8月19日。特此通告。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4年8月15日 https://www.tax.vip/web/laws/detail-1723768796573511.html
11.2024年7月大征期申报有变!2024年7月大征期申报有变! 一、 存量公司如何实缴注册资本? 1、依照公司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设置三年过渡期,自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2、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公司出资期限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应当在过渡期内进行调整。 3、公司法施行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出资期限不足五年的http://www.pyacc.com.cn/newsinfo/73461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