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14年度税收征期日历的通知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机关各部门,稽查局、直征局,滇中产业新区地方税务局:
一、征期日历执行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一零九条规定:申报期最后一天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以休假日期满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一日;在期限内有连续3日以上法定休假日的,按休假日天数顺延。
二、简并征期有关规定
月份
申报期
税种
备注
1月
1-10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
1-15日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预缴土地增值税
1-30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义务人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特定行业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
2月
1-17日
征期内1-6日为节假日,顺延六天至16日为周日,再顺延至周一17日
1-21日
征期内1-6日为节假日,顺延六天至21日
3月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六,顺延至周一17日
1月1日至3月31日
2013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投资者个人所得,个人所得税税款年度汇算清缴
4月
1-14日
征期内5-7日为节假日,顺延三天至13日周日;再顺延至周一14日
1-18日
申报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预缴土地增值税
征期内5-7日为节假日,顺延三天至18日
5月
1-13日
征期内1-3日为节假日,顺延三天至13日
1-19日
征期内1-3日为节假日,顺延三天至18日周日;再顺延至周一19日
1月1日至6月3日
201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征期最后一日5月31日为周六,顺延至周一6月2日为端午节,再顺延一天至周二6月3日
6月
1-16日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日,顺延至周一16日
7月
8月
1-11日
征期最后一日为周日,顺延至周一11日
9月
征期内6-8日为节假日,顺延三天至13日周六,再顺延至周一15日
征期内6-8日为节假日,顺延三天至18日
10月
征期内1-7日为节假日,顺延七日至17日
1-22日
征期内1-7日为节假日,顺延七日至22日
11月
12月
1月1日至12月31日
申报缴纳2014年度车船税
备注:契税、耕地占用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执行。
印花税、房产税由县区局主管税务机关确认,城镇土地使用税由各州、市局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