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2021年02月01日起,实施的新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给予所罗门群岛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公告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公告,按照我国给予最不发达国家97%税目产品零关税待遇的有关承诺,根据我国与所罗门群岛换文情况,自2021年2月1日起,对原产于所罗门群岛的97%税目产品,适用税率为零的特惠税率。97%税目产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21)》(税委会公告〔2020〕11号)特惠税率栏中标示为“受惠国LD”的8097个税目、“受惠国1LD1”的184个税目,共计8281个税目。
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0年版]
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的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
关于公布《海关总署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的令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
证监会正式发布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具体而言,《指数基金指引》共十三条,主要对管理人专业胜任能力、标的指数质量、指数基金投资运作、ETF及联接基金特殊监管要求等进行规范。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业务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的通知
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基金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的通知
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的通知
为规范指数基金的产品开发等业务活动,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3号——指数基金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1号——指数基金开发》,现予以发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关于修改《深圳证券交易所深港通业务实施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一百一十一条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