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所述内容正确。注意:此处不包括排放“固体废物”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情况。
【知识点拓展】
1.环境保护税税收优惠——免征
①农业生产(不包括规模化养殖)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②机动车、铁路机车、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和航空器等流动污染源排放应税污染物的;
③依法设立的城乡污水集中处理、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场所排放相应应税污染物,不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
④纳税人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符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标准的。
2.环境保护税税收优惠——减征
①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
②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
③工业噪声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应纳税额。
工业噪声声源一个月内超标“不足15天”的,减半计算应纳税额。因此该公司应纳环境保护税=11200×50%+11200=16800(元)。
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收优惠:
选项D,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应税污染物的计税依据,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①应税大气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②应税水污染物,按照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确定。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