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税依据调为7折税率统一为0.5%……6个案例了解重庆房产税新规

1月2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出台《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重庆市关于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和〈重庆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管理实施细则〉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据了解,《决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一是将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应税住房的计税依据由“房产交易价”调整为“房产交易价的70%”。

二是将不同交易价格区间独栋商品住宅和高档住房对应执行的0.5%、1%、1.2%三档税率,调整为统一的0.5%一档税率。

三是将试点以来新购独栋商品住宅、高档住房的家庭免税面积由100平方米调整为180平方米。

四是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调整为:应纳税额=应税建筑面积×建筑面积交易单价×70%×税率(其中:应税建筑面积是指纳税人应税住房的建筑面积扣除免税面积后的面积)。

五是增加“市政府认为需要减税或者免税的其他情形”的兜底条款。

例1:建筑面积超过180平方米的应税独栋商品住宅

重庆市民王某持有2018年在两江新区购买的家庭首套应税独栋商品住宅,当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200平方米,交易价320万元,原税率0.5%。政策调整前后王某应缴纳该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政策调整后2024年应纳税额:

=(200-180)×(3200000÷200)×70%×0.5%=1120元

政策调整前2023年应纳税额:

=(200-100)×(3200000÷200)×0.5%=8000元

例2:建筑面积未超过180平方米的应税独栋商品住宅

重庆市民张某持有2017年在九龙坡区购买的家庭首套应税独栋商品住宅,当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170平方米,交易价323万元,原税率0.5%。政策调整前后张某应缴纳该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政策调整后2024年应纳税额=0元

=(170-100)×(3230000÷170)×0.5%=6650元

例3:建筑面积超过180平方米的应税高档住房

重庆市民李某持有2017年在渝北区购买的家庭首套应税高档住房,当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190平方米,交易价285万元,原税率0.5%。政策调整前后李某应缴纳该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190-180)×(2850000÷190)×70%×0.5%=525元

=(190-100)×(2850000÷190)×0.5%=6750元

例4:建筑面积未超过180平方米的应税高档住房

重庆市民刘某持有2017年在渝中区购买的家庭首套应税高档住房,当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交易价240万元,原税率0.5%。政策调整前后刘某应缴纳该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160-100)×(2400000÷160)×0.5%=4500元

例5:第二套及以上的应税高档住房

(续例4)重庆市民刘某还持有2018年在北碚区购买的应税高档住房,当年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160平方米,交易价256万元,原税率0.5%;该房是刘某家庭持有的第二套应税高档住房,根据规定免税面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扣除,一个家庭只能对一套应税住房扣除免税面积。政策调整前后刘某应缴纳该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160-0)×(2560000÷160)×70%×0.5%=8960元

=(160-0)×(2560000÷160)×0.5%=12800元

例6: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的第二套(含)以上的应税普通住房

在重庆市同时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赵某持有2022年在南岸区购买的应税普通住房,当年办理不动产权证,建筑面积90平方米,交易价108万元;该房是赵某在重庆持有的第二套普通住房(自2023年10月起,赵某在重庆持有的首套普通住房不再缴纳个人住房房产税)。政策调整前后赵某应缴纳第二套普通住房的个人住房房产税如下:

=(90-0)×(1080000÷90)×70%×0.5%=3780元

=(90-0)×(1080000÷90)×0.5%=5400元

对此,中指研究院重庆分院研究主管戴小红表示,这是继2023年9月明确“三无”人员首套普通住房不再征收房产税后又一次优化,本次调整主要针对改善型产品,从计税标准、税率和免税面积多维度出发,降低改善型产品的购房成本,助力改善型需求释放。

THE END
1.住房非住房交易计税一览表(12月1日更新)二手住房承受方 契税 4% 家庭第一套(省内):140平米及以下:1% 140平米以上:1.5% 家庭第二套(省内):140平米及以下:1% 140平米以上:2% 拆迁户可办减免 二手非住房转让方 增值税及附加 5.30% 提供原购房发票、契税票可按差额征收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附加税减半征收。 个人所得税 20% 按财产转让所得20%核实https://zygh.xiangtan.gov.cn/11016/23087/23104/content_1347816.html
2.9月1日起执行房产税收新规,房产税的计算方法和征收对象是什么2、从租计征年税率1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3、免征,所有个人非营业用房产,和家庭人均住房面积60平米以下等19种情况免征房产税。https://www.fljg.com/news/688949.html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房产税有关减免税政策的通知(通用12篇)废止第十八条关于对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的房产“可由地方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期限内暂免征收房产税”和第二十条“企业停产、撤销后,对他们原有的房产闲置不用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批准可暂不征收房产税”的规定。 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 https://www.360wenmi.com/f/filewe6e7o10.html
4.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税务师考试交流圈 评论 首赞 9090728 13小时前 打卡学习 税务师考试交流圈 评论 首赞 框框 13小时前 打卡打卡打卡 税务师考试交流圈 https://www.acc5.com/community/dynamic_24017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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