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晚,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住建局、深圳市财政局、深圳市税务局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告取消。深圳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稳定健康发展税收政策的公告》有关规定执行。《市场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施行。
契税一直是购房者最关心的政策之一。《公告》规定,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包括购房者、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征收契税降低1%;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购买第二套住房面积在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征收契税;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减按2%征收契税。
11月18日,上海、北京相继发布取消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11月19日,深圳公布后续政策。新政策出台前,深圳普通住房标准包括容积率1.0及以上(含)的住宅面积;单体住房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含)以下或者单体住房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米以下。只要不满足上述两个条件中的任何一个,就不是普通住宅。此前,此类房产即使购买满两年也不能享受增值税免税。增值税为5%,此类房产缴纳的个人税评税率高于普通住宅,故被称为“豪宅税”。
帮助停止跌倒并保持稳定
“当前房地产供需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根据住房面积、容积率、房价来确定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并不合理。”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京津冀房地产研究院院长赵秀池此前表示,在北京这样的一线城市,购买面积较小的小房子的往往是“豪宅型”,买家承担更高的交易成本。
“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的区分已经取消,更多购房者将获得税收、抵押贷款等优惠政策,购房者的交易成本将进一步降低。”赵秀池表示,这不仅有利于楼市复苏,也有利于居民好房升值。愿望的实现让购房者有更大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普通住宅标准的取消,将为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的持续复苏提供进一步支撑,也将助力全国房地产市场“止跌企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