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人(出租人或转租人为个人的)房屋租赁税的计征标准:
私房租赁当月应纳租赁税额=当月租金×税收综合征收率(4.1%)
②月租金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税收综合征收率为6%(营业税1.5%、房产税4%、城市维护建设税0.015%、教育费附加0.045%、个人所得税0.44%)。
私房租赁当月应纳租赁税额=当月租金×税收综合征收率(6%)
房屋租赁税额计算方法的说明
1、对全市个人出租房屋税收政策的执行标准是:自2010年1,月租金<5000元,税收综合征收率为4.1%(其中房产税4%,个人所得税0.1%);月租金≥5000元,税收综合征收率为6.09%(其中营业税1.5%,房产税4%,个人所得税0.44%,城市维护建设税0.105%,教育费附加0.045%)。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