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通告〔2024〕8号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发布电子税务局系统2024年4月功能优化情况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通告〔2024〕8号

增值税

纳税义务人;税务机关;非接触式;退役士兵;重点群体

为拓展和完善“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渠道,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于2024年4月对电子税务局系统的部分功能进行了调整和优化,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特此通告。

附件: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系统2024年4月功能优化内容

2024年5月20日

附件

一、新增出口企业增值税申报错误更正校验功能

电子税务局出口企业进行“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申报错误更正时,新增校验规则:

系统校验更正属期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是否已被出口退税系统审核通过及期末留抵税额是否为0。

若出口退税系统审核未通过,则继续原有业务流程。

若出口退税系统审核通过且期末留抵税额为0,则不予受理。

若出口退税系统审核通过且期末留抵税额不为0,则系统提示“该属期纳税申报表已被出口退税系统审核通过且期末留抵税额不为0,仅允许修改‘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部分数据”。

二、优化退役士兵与重点群体采集报表

三、优化上传资料功能

优化电子税务局上传资料功能,支持纳税人在办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汇算清缴结算退(抵)税、误收退(抵)税、入库减免退(抵)税等业务时,上传10份10M以下资料。

四、优化我的待办功能

优化电子税务局“我的待办”功能,支持纳税人查询最近1个月内所有待办任务信息,包括已办理、已查阅以及未办理的任务。

五、优化我的运单功能

优化电子税务局“我的运单”功能,纳税人代开发票完成后选择邮寄发票时,支持纳税人通过“我的运单”功能,点击查看完整物流信息。

附件x1

重庆市电子税务局系统2024年4月功能优化内容.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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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藏学习!2024年12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5.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关于民航旅客运输服务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 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告2024年第9号) https://hainan.chinatax.gov.cn/xxgk_6_1/06155083.html 6.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启运港退税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税〔2024〕31号) https://hainan.chinatax.gov.cn/xxgk_6_8/021553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