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3月2日,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进一步提振信心恢复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措施》全文如下:
进一步提振信心恢复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一、着力扩大有效投资
2.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大项目前期工作投入,结合“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集中力量谋划一批新的接续发展项目,为2024年储备省市两级重点新开工项目2500个以上、新增总投资2.5万亿元以上。加强成效评价,每季度安排4500万元激励推进项目工作成效明显的市县。
二、推动工业稳定增长
5.坚定做强能源工业。促进能源稳产增产和绿色低碳转型,构建现代化能源产业体系,能源工业总产值增长10%左右,巩固万亿级现代能源产业基础。扛牢保能源安全责任,着力优煤、稳油、扩气、增电。争取海测滩等4处新建煤矿开工建设,推动芦村一号等9处煤矿建成投运。加快在建的9个煤电项目建设,建成延长富县、陕煤黄陵等煤电项目。推进宜黄区块、神府区块天然气勘探开发,推动延长石油150亿方/年天然气产能增能项目建设。确保3大国家级新能源基地项目全部建成投产。加快陕煤煤炭分质利用二阶段等项目前期工作,力争榆能40万吨/年乙二醇等项目建成投产。一季度煤炭、原油、天然气产量分别达到1.7亿吨、632万吨、81亿立方米,发电量720亿千瓦时。
6.支持企业多产多销。用好企业问题清单收集督办机制和150户制造业龙头企业包抓机制,抓好稳产增产工作,对一季度拟竣工投产的新增产能项目,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持续组织大宗商品产销对接,大力开展名优特新产品展销活动。
9.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对钢铁、有色、建材、纺织等传统产业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最高给予500万元支持;对中小企业购置关键设备,按照不超过购置额的10%、最高给予500万元奖补。加快传统产业智能化升级,对认定为省级智能工厂、智能车间、智能产线给予奖励。
10.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对制造业企业研发投入年度新增部分按照不超过5%、最高给予500万元奖补(中小企业最高300万元)。继续对省内生产的国内、省内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产品加大奖励支持力度。用好“揭榜挂帅”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揭榜挂帅”攻关。
三、推动消费加快恢复
12.培育壮大新型消费。支持高端知名、高级定制品牌开设首店,鼓励企业通过公共网络扩大商品销售,支持新建网络交易平台,省级财政予以一定奖励。鼓励电商平台出台阶段性费率优惠措施,减免或降低网店年租、推广运营等费用。
15.加快文旅产业发展。举办全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开展重点文旅产业链三年行动,加快打造万亿级文旅产业集群。安排省级文化产业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文旅产业重点项目和旅游基础设施、乡村旅游发展、数字文旅等建设。
四、加快推动改革创新
19.积极推进柔性执法。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阶梯式监管。落实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予处罚、减轻或从轻处罚要求,对符合要求的轻微违法行为等不予或减轻从轻处罚。
21.加快培育科创型企业。严格执行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100%加计扣除政策,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2万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3500家。对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单项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对首次认定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对隐形冠军企业创新能力提升项目最高给予300万元奖补。
22.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举办数字经济大会,围绕重点产业链打造一批数字经济发展典型示范案例,推出一批试点项目,扶持龙头骨干企业建设产业链数字化转型开放平台,推动中小企业“上云用数”,打造50个“5G+工业互联网”典型应用场景,力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8%。
五、持续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
28.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超过200万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比例不低于70%。将政府采购工程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政策延续到年底。授予中小企业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合同价款的40%。一季度全省政府采购合同总额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比超过80%。
29.用好政府性融资担保政策。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有贷款延期需求的企业延长担保期限,提供增信支持。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农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市场主体融资担保业务,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1%,再担保费实行优惠费率。鼓励融资担保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推广“县域振兴批量贷”、“陕再·银担快易贷”、“创业担保贷款”等专项批量担保产品。
31.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挥上市公司募投项目建设作用,争取全年首发募集资金100亿元以上。推动非金融企业公司信用类债券融资。支持企业借用中长期外债拓展融资渠道。发挥企业上市联合培育机制作用,对成功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的企业,落实奖补政策,新增12家上市企业。
六、推动外贸外资扩量提质
35.提升外贸服务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境外重点贸易促进活动,给予参团外贸企业人员国际机票、境外食宿费补贴;对重点支持的境外展会给予展位、公共搭建费全额补贴,每户企业展品运输费给予不超过0.5万元的补贴。精心开展“陕西-RCEP国家企业经贸对接活动”。
七、做好农业农村工作
39.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强化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推动乡村振兴产业全链条升级,确保全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用于产业的比例达到60%以上。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建设,完善带农益农机制。确定一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镇、重点帮扶村,出台支持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八、加快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40.推动区域差异化特色化发展。以西咸一体化、7个功能组团、城乡融合3个突破口带动西安都市圈建设。争取国家批复并推动榆林能源革命创新示范区建设,加快延安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建设。倾斜支持汉中市中心城区高质量项目建设,集中支持安康富硒产品和商洛新型材料产业发展。
九、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
43.强化用水用电用气保障。对暂时缴费确有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申请审核通过后,欠费不停电,设立不超过3个月缓缴期;欠费不停水、不停气,各市(区)根据实际,设立费用缓缴期,减免在此期间产生的欠费违约金。全省用户报装容量在160千瓦及以下的中小微企业可采用低压接入。
45.积极稳就业促增收。开展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巩固现有公益性岗位规模。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中大力实施以工代赈,拓宽农民工就近就业渠道。落实“十四五”推动富民惠民意见,动态完善促进城乡居民增收举措,推动经营性、工资性收入等稳步增长,以产业和就业带动农民增收。
46.加强医疗失业等保障。对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根据本地区医保基金运行情况调低缴费基数。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备付月份在15个月及以上的地区,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经批准后可阶段性降低职工医保单位缴费费率。按规定及时足额发放失业保险金、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47.优化公共服务供给。加快创建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进一步扩容提升、优化配置医疗资源,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功能和诊疗服务水平,加强重症床位建设,补齐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救护车辆和必备医疗器械药品短板。落实城市“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争取资金对老年人社区日间照料中心予以支持,开展助餐、助浴补贴。健全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做好居民生活物资保供稳价工作。
十、守牢安全发展底线
48.持续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措施,始终把重症患者救治作为重中之重,坚持“五项制度”、“四集中”、“一人一策”和巡诊巡查全覆盖,总结梳理救治工作经验及案例,强化医疗救治体系平急转换,积极稳妥推进符合条件的目标人群疫苗接种工作,密切开展病毒毒株变异情况监测预警和风险研判,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区)要加强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细化落实举措,建立台账,形成清单,全力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抓好宣传解读,提高知晓率。开展跟踪评估和督导服务,协调解决实施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认真梳理总结贯彻落实情况,每季度报送省经济稳增长专班,汇总后报省委、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