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7日在上海市崇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本区2023年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总预算草案提请大会审查,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总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我们严格执行区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的预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要求,深入贯彻落实“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更好统筹经济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更好统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内需”等六个统筹要求,强化资金资产统筹力度,保障财政支出强度,为助力本区经济恢复发展、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防范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提升财政管理效能、促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扎实推进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
(一)2023年总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收入总量3906889.7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5.58%。全区支出总量3906889.7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5.58%。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2023年,区本级收入总量3811318.6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5.73%。其中: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6456.2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44%,比2022年(下同)减少192331.71万元,下降15.78%;上级补助收入2017928.05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57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8743.92万元;调入资金74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34885.72万元;乡镇上解收入85564.67万元。
区本级支出总量3811318.6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5.73%。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3727.39万元;上解支出246068.9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8654.7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219191万元;对乡镇体制分成和转移支付支出1212085.10万元;年末结转下年支出171591.40万元。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1)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执行情况
2023年,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6456.2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964112.41万元,下降11.34%;非税收入62343.88万元,下降52.53%,包括专项收入38491.20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826.81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1363.28万元,其他收入5662.59万元。税收方面,主要受国家减税降费政策,税收征管方式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导致税收收入明显减收。其中增值税留抵退税仍然是今年减税降费政策的重点举措,在积极为小微企业、制造业等行业纾困解难、助力经济加快恢复与重振的同时,对财政收入产生了减收影响。非税方面,主要是受去年两年残保金入库以及一次性收入等因素影响,较上年有所下降。
税收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增值税490074.9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75%,下降13.06%;
企业所得税117693.9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32%,下降28.10%;
个人所得税189706.7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31%,下降9.99%;
城市维护建设税44719.1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1.52%,下降0.76%;
房产税28597.7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7.54%,增长89.24%;
印花税21241.0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7.31%,增长8.51%;
城镇土地使用税1453.9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6.83%,增长62.16%;
土地增值税32856.2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6.99%,下降12.84%;
车船税542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00%,下降48.66%;
耕地占用税736.0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54.96%,下降76.66%;
契税31501.0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7.43%,增长83.75%;
环境保护税129.3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45.28%,增长14.28%;
其他税收收入-21.70万元。
(2)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执行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200.7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4.52%,下降13.96%。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30.6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包含疫情防控、政策性增资等一次性因素。
国防支出1353.4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4.46%,下降19.88%。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105万元。主要用于人民防空、民兵训练、征兵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包含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支出等一次性因素。
公共安全支出69392.6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4.15%,下降16.16%。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1362.68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48344.06万元,单位正常运转支出8146.46万元,以及公安信息网络运行及维护,公安、司法等部门办案业务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转列存量资金列支等。
教育支出242350.9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7.84%,增长3.04%。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6457.7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83311.71万元,单位正常运转支出22165.48万元,教育系统保安经费、人才奖励政策、政府承担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经费,以及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项目经费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61531.0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1.53%,增长2.76%。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奖励资金51999.93万元,以及可持续发展科技创新行动、科普活动、政务外网运行维护等经费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408.3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9.51%,下降0.65%。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445.27万元。主要用于文体旅产业专项资金1000万元,以及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群众体育、体育竞赛、场馆运维等经费支出。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进度不及预期。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361.4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3.15%,下降22.58%。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13399.67万元。主要用于人才发展专项资金23067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769万元,以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对象补助等经费支出。未完成预算和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生态岛养老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经费转列存量资金列支,剔除该因素,增长2.37%。
节能环保支出117063.1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10%,增长1.64%。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51792.57万元。主要用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56000万元、入河排污口溯源监测工作4143.20万元,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监测、污染防治等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99893.1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1.43%,增长27.01%。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13563.01万元。主要用于环岛防汛提标二期等市级建设财力项目支出8150万元,以及垃圾中转站和焚烧厂运营、区管道路照明、城镇管网设施维护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增加等。
农林水支出159464.0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47.67%,下降2%。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93241.7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建设专项44923.23万元、促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加快发展资金40797.91万元,以及农田建设和管护、公益林及廊道养护费、原水公司运行等经费支出。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进度不及预期,以及部分项目于调整预算后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下达乡镇,转列乡镇级支出等。
交通运输支出171128.9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7.93%,下降28.64%。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82078.58万元。主要用于现代服务业扶持资金54000万元,农村公路日常养护及维修27318.31万元,建设公路、江韵路、公共货运码头等市级建设财力项目支出53193.58万元,以及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减少等。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82318.7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7.76%,增长11.59%。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7722.24万元。主要用于海洋装备产业扶持资金49775.35万元,以及国资监管业务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隔离酒店补助资金等一次性因素。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0855.2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1.44%,增长2.21%。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855.24万元。主要用于新业态发展专项资金50000万元等经费支出。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115.6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81.37%,下降17.23%。主要用于援滇项目等经费支出。未完成预算和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产业帮扶引导资金项目进度不及预期。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998.7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6.68%,增长7.80%。主要用于气象服务、海域与海岛管理等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58545.7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6.88%,增长19.53%。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4769.9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旧住房综合改造、廉租住房管理、房地产交易管理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增加。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337.9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3.89%,下降29.28%。主要用于粮食储备中心库建设、对农民的价外补贴、商品粮收购补贴、区级储备粮贷款贴息等政策性粮食补贴经费支出。未完成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储备粮轮出晚于预期。下降的主要原因是粮食储备中心库建设资金同比减少,以及部分补贴资金通过专项转移支付下达乡镇,转列乡镇级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571.4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8.84%,下降11.77%。主要用于安全监管、灾害风险防治、消防应急救援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包含政策性增资等一次性因素。
债务付息支出94787.6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增长66.11%。安排用于地方政府一般债券付息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发行的再融资债券于今年开始付息。
(3)区对乡镇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
区对乡镇体制分成和一般性转移支付954664.6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8.97%。主要用于加强乡镇三农、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均衡性保障。
区对乡镇专项转移支付257420.43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32.46%,主要用于水利建设专项补助、公益林土地流转费、残疾人事业专项补助、中小河道长效管理、居家养老服务专项补助、乡镇稳定就业岗位补贴、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等方面。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
(5)区本级“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区本级当年财政拨款开支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以下简称“三公”经费)支出,合计3046.71万元,比2023年(下同)预算数4979.03万元减少1932.32万元,下降38.81%。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为47.48万元,比预算数480万元减少432.52万元,下降90.1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0.63万元,比预算数3311.09万元减少1180.46万元,下降35.65%;公务用车购置费637.88万元,比预算数663.32万元减少25.44万元,下降3.84%;公务接待费230.72万元,比预算数524.62万元减少293.90万元,下降56.02%。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624028.7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5.15%。全区支出总量624028.78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5.15%。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平衡。
2023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585607.5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6.31%,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44621.2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85%;上级补助收入95126.56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9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36859.79万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585607.56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6.31%,其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379067.75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3000万元;调出资金548万元;上解支出72.80万元;区对乡镇专项转移支付支出91986.98万元;年末结转下年支出60932.03万元。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执行平衡。
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项目的执行情况如下: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预算
区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总量545262.3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7.03%。其中:区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24119.0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10%;上级补助收入89440.81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106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25702.50万元。支出总量545262.35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7.03%。其中:区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355434.67万元,主要用于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支出28129.04万元、农民相对集中居住146075万元、土地储备及前期费补贴44648.35万元、轨交崇明线40000万元,以及市政道路、农村公路、乡村振兴示范村、河道整治、公益林抚育等项目支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53000万元;上解支出70.22万元;区对乡镇专项转移支付支出91338.59万元;年末结转下年支出45418.87万元。
(2)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支预算
区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总量18432.8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1.76%。其中:区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818.8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3.04%;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3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613.97万元。支出总量18432.8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1.76%。其中:区本级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11482.14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支出2544.74万元,风清幼儿园新建工程3000万元,以及住宅用地公建配套和水电气接入项目等支出;上解支出2.58万元;年末结转下年支出6948.12万元。
(3)污水处理费收支预算
区本级污水处理费收入总量11577.9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31%。其中:区本级污水处理费收入8335.3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43%;上年结转收入3242.60万元。支出总量11577.91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31%。其中:区本级污水处理费支出8039.28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付息支出563.91万元,城桥、长兴等五座污水厂运行经费6970万元等支出;年末结转下年支出3538.63万元。
(4)彩票公益金收支预算
区本级彩票公益金收入总量6604.1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56.40%。其中:区本级彩票公益金收入1347.9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224.67%,主要是市级调库至我区彩票公益金较往年有所增加;上级补助收入3754.2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501.88万元。支出总量6604.12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56.40%。其中:区本级彩票公益金支出1122.28万元,主要用于老年人社区援助服务项目、非营利性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以奖代补等经费支出;调出资金548万元;区对乡镇专项转移支付支出572.19万元;年末结转下年支出4361.65万元。
(5)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支预算
区本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总量3241.3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442.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98.84万元。支出总量3241.34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其中:区本级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500.38万元,主要用于水库移民后期项目等支出;区对乡镇专项转移支付支出76.20万元;年末结转下年支出664.76万元。
(6)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支预算
区本级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收入总量489万元,全部为上级补助收入,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支出总量48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年末结转为零。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3年,本区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国有企业(集团)14户,根据区属企业分类及收益收缴比例的规定,本年所有国有独资企业均按上年净利润的30%上缴收益。
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163.7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其中: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204.2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727.50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32万元,包括上海崇明生态旅游集团有限公司上缴174万元、上海崇明环宏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上缴44万元、上海崇明区粮油经营有限公司上缴14万元。其余企业上缴为零。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1163.7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其中: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47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补充上海崇明生态旅游集团有限公司资本金;调出资金192万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统筹使用;年末结转下年支出524.7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执行平衡。
4.关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说明
5.关于债券转贷情况及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的说明
经财政部核准,本区2023年政府债务限额4327000万元。2023年本区政府债务余额4239417万元。
2023年,本区共获得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6600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257000万元,列入一般公共预算;专项债券109000万元,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
以上有关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崇明区2023年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总预算(草案)》。
(二)2023年财政主要工作
2023年,我们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及审查意见要求,坚持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提质增效”,进一步强化综合统筹增加可用财力;坚决贯彻落实各项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以及本市、本区提信心稳增长促发展等举措,进一步激活市场活力,涵养财源。加大对民生领域支持力度,优先“三保”支出顺序,兜紧兜实“三保”底线;加大对乡村振兴、重大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以及生态岛三年行动计划等重大项目投入力度,落实重大战略任务。为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加快建设世界级生态岛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
1.积极担当作为,全力稳住经济发展基本盘
2.主动服务大局,坚决落实重大战略任务
3.坚持人民至上,切实保障社会公共事业
4.共建韧性城市,不断提升城乡治理水平
一是着力推进城市数字化转型。支持保障“一网通办”打造城市“数治”新范式,深化“一件事”服务集成和惠企利民政策;支持“一网统管”赋能,基于泛感知技术的智能应用场景项目、融合指挥系统、移动轻应用项目等信息化项目,进一步提升数字城市治理水平。二是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安排生态交通运营经费6.6亿元,提升百姓出行满意度。推进城乡运行安全平稳,安排6.2亿元支持筑牢公共安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市场监管防控等城市安全底线。三是落实民生实事项目。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推动市、区实事项目和重点工程落地落实。支持市民健身步道、多功能运动场、早餐工程、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市民健身中心等市、区政府实事项目;支持继续实施文化配送下乡工程,更好满足基层群众对文化生活的需要;安排3.7亿元支持做好城桥镇利民村(西)“城中村”改造项目、明珠花苑综合整治工程、“美丽家园”小区建设和加装电梯等住宅小区旧住房改造类项目资金,逐步提升城乡综合治理水平。
5.聚焦财政管理,全面推进各项改革任务
2023年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本区经济恢复相对缓慢,财政收入持续下降、财政收支平衡难度日益突出。在区委坚强领导下,我区实施各项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区上下全力以赴稳收增收、大力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强重大战略任务和重点民生资金保障,扎实推进财政改革各项任务有效实施,财政运行总体基本平稳,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提供支撑。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财政管理中仍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受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土地出让政策变化以及税收征管方式调整等多重因素影响,近几年财政收入增长依然承压;二是持续纵深推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对财政资金需求提出了更高要求,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调整;三是部分预算单位绩效管理理念还不够,预算绩效管理的质效有待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听取意见建议,深入分析研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2024年总预算草案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本区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委、区委全会总体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持续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等要求,加快推进世界级生态岛建设,努力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坚决贯彻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强财政政策和各类政策协调配合,强化政策针对性和精准性,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合力,努力争取财政收入与上年基本持平;习惯过紧日子,坚决兜紧兜牢“三保”底线,切实把有限的财力投向民生保障、生态岛建设等重点领域;持续深化财政改革发展,完善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管理深度融入预算管理,推动预算管理提质增效,为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提供必要的财力支撑。
(一)2024年收入预计和支出安排
根据区委工作部署,结合本区经济社会发展和重点工作任务安排,按照经济收入预期目标和“量力而行、公共财政、综合预算、科学编制、讲求绩效”的预算编制原则,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统筹安排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
2024年,全区收入总量3270782.56万元,全区支出总量3270782.56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平衡。
2024年,区本级收入总量3194297.97万元。其中: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27000万元,与2023年执行数(下同)基本持平;上级补助收入1681133.2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28654.77万元;调入资金46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71591.40万元;乡镇上解收入85458.53万元。
区本级支出总量3194297.97万元。其中: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2857.14万元;上解支出253214.4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50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还本支出10000万元;区对乡镇体制分成和转移支付支出1067876.41万元。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平衡。
因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债券资金规模尚未全部确定,故年初预算数低于2023年执行数。年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债券资金下达时,将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区本级预算由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并批准。为便于各位代表审议,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区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主要考虑
增值税509372万元,增长3.94%;
企业所得税126414万元,增长7.41%;
个人所得税163434万元,下降13.85%;
城市维护建设税46873万元,增长4.82%;
房产税27757万元,下降2.94%;
印花税21536万元,增长1.39%;
城镇土地使用税1308万元,下降10.04%;
土地增值税36542万元,增长11.22%;
车船税5400万元,下降0.44%;
耕地占用税473万元,下降35.74%;
契税29917万元,下降5.03%;
环境保护税89万元,下降31.17%。
(2)上级补助收入的主要考虑
根据市与区财力结算预安排情况,2024年上级补助收入1681133.27万元。其中:返还性补助241200.50万元;市对区转移支付1418095.19万元,主要是一般性转移支付1241009万元,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33384.91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43701.28万元;中央转移支付21837.58万元。
(3)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主要安排
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62857.14万元。拟安排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2891.52万元,占预算的4.45%,增长4.66%。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75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等经费支出。
国防支出2119.15万元,占预算的0.12%,增长56.57%。主要用于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以及人民防空、民兵训练、征兵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人防指挥系统改造等一次性因素。
公共安全支出70749.97万元,占预算的3.80%,增长1.96%。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1155.4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38735.72万元,单位正常运转支出7900.90万元,以及公安信息网络运行及维护,公安、司法等部门办案业务等经费支出。
教育支出247607.09万元,占预算的13.29%,增长2.17%。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2502.35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167354.60万元,单位正常运转支出17441.16万元,以及教育系统保安经费、人才奖励政策、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等项目经费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61642.45万元,占预算的3.31%,增长0.18%。主要用于科技创新引导资金52500万元,以及科普活动、政务外网运行维护等经费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5946.76万元,占预算的0.86%,增长3.49%。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1686.86万元。主要用于公共文化体系建设、群众体育、体育竞赛、场馆运维等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459.15万元,占预算的15.06%,增长35.25%。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29328.32万元。主要用于老年综合津贴12500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6097万元、生态养老补贴19629.60万元,以及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优抚对象补助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暂列区级部门预算,后续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陆续转移支付至乡镇等。
卫生健康支出190247.35万元,占预算10.21%,下降4.10%。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1760.43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家庭奖扶34360万元,以及城乡医疗救助、卫生人才政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转等经费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117303.51万元,占预算的6.30%,增长0.21%。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44363.30万元。主要用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67000万元,以及入河排污口溯源监测、生态环境保护监测、污染防治等经费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85330.41万元,占预算的4.58%,下降14.58%。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17728.62万元。主要用于市政道路维修养护、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城管执法、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暂未全部下达。
农林水支出299055.21万元,占预算的16.05%,增长87.54%。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201066.64万元。主要用于水利建设专项75978.4万元、林业建设专项13338.78万元、促进都市现代绿色农业加快发展33095.21万元,以及农田建设和管护、原水公司运行、公益林和廊道养护等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暂列区级部门预算,后续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陆续转移支付至乡镇等。
交通运输支出97103.57万元,占预算的5.21%,下降43.26%。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24087万元。主要用于公交运营补助、道路养护、交通运输行业管理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暂未全部下达。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60855.42万元,占预算的3.27%,下降26.07%。主要用于海洋装备产业扶持资金54000万元,以及国资监管业务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包含隔离酒店补助经费等一次性因素。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8500万元,占预算的2.60%,下降4.63%。用于新业态发展专项资金。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1328.10万元,占预算的0.07%,增长19.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产业帮扶引导资金隔年支付。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988.80万元,占预算的0.16%,下降0.33%。主要用于气象服务、海域与海岛管理等经费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53531.65万元,占预算的2.87%,下降8.56%。其中,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支出1111.9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纳、旧住房综合改造、保障性住房管理等经费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中央和市级专项补助暂未全部下达。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899.70万元,占预算的0.26%,增长12.95%。主要用于区级储备粮补贴、对农民价外补贴、商品余粮补贴等政策性粮食补贴经费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专项暂列区级部门预算,后续将根据项目推进情况陆续转移支付至乡镇等。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6246.36万元,占预算的0.87%,增长4.33%。主要用于安全监管、灾害风险防治、消防应急救援等经费支出。
预备费30000万元,占预算的1.61%。
债务付息支出94050.97万元,占预算的5.05%,下降0.78%。
为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本区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经统计汇总,2024年区本级机关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合计4604.51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下同)下降7.5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48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3309.5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392.48万元,下降40.83%;公务接待费预算422.47万元,下降19.47%。
需要说明的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部的有关要求,2024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区本级预算草案在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安排上年度结转的支出,同时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了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247583.23万元,全区支出总量247583.23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平衡。
2024年,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209951.63万元,其中: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459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69.6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60932.03万元。支出总量209951.63万元,其中: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194723.50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支出10000万元;上解支出2965万元;调出资金350万元;年末结转下年支出1913.13万元。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平衡。
区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总量177418.87万元,包括区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3200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5418.87万元。区本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总量177418.87万元,主要用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土地前期开发、重大项目建设等支出。
本区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部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征收并缴入地方国库专账核算,支出按国家规定的用途安排,收入大于支出部分结转以后年度滚动使用。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4年,本区实施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的国有企业14户,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净利润)收缴比例均为30%。
2024年本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025.20万元,其中:上年结转收入524.70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央补助资金200.50万元。支出总量1025.20万元。其中: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915.20万元,主要用于补充国有企业资本金255万元、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支出660.20万元;调出资金11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平衡。
(二)关于债券安排情况的说明
2024年地方政府债券暂未下达,后期市政府批准下达后,将按规定程序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区人大常委会批准。
以上预算安排的具体情况详见《崇明区2023年总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总预算(草案)》。
三、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更加注重统筹集约,促进经济平稳运行
(二)更加注重绿色发展,扎实推进生态岛建设
(三)更加注重民生保障,支持社会事业发展
(四)更加注重提质增效,全面落实各项改革任务
各位代表,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汲取开拓前行的动力、增强突破难关的智慧、砥砺舍我其谁的担当,以“不待扬鞭自奋蹄”的高度自觉,起而行之、奋发有为,在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崇明绿色发展篇章中作出新的贡献!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